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佘信群 《中国公证》2012,(10):36-37
随着我国国际化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涉外经济和贸易往来将会成为一项重头戏。从国际贸易规则看:重于贸易本身的是信用。世贸组织总干事穆尔曾尖锐地指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从长远看最缺少的不是资金、技术和人才,而是信用,以及建立和完善信用体系的机制。可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我国国际化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重要性。公证制度以其特有的社会信用职能作用.通过公证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审查和证明,防范交易欺诈,保障交易安全,促进交易流转。  相似文献   

2.
诚信是公证行业生存发展的根本要求和保障。构建与社会信用体系相适应的公证诚信制度.是摆在公证行业面前的重要任务。构建我国公证诚信制度需要着重解决好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张福森部长曾指出,要从"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战略高度将法律服务和社会信用建设有机统一起来,充分发挥我国律师和公证在诚信建设中的作用,强化社会信用体系的法律保障.当前,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正在建立和完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公证作为一个以公信力为基础和支撑的法律部门,在建立现代信用制度,实现诚信、维信、守信中具有特殊的价值和功能.①公证行业既是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者,同时也是社会信用体系的捍卫者.  相似文献   

4.
张福森部长曾指出,要从"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战略高度将法律服务和社会信用建设有机统一起来,充分发挥我国律师和公证在诚信建设中的作用,强化社会信用体系的法律保障.当前,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正在建立和完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公证作为一个以公信力为基础和支撑的法律部门,在建立现代信用制度,实现诚信、维信、守信中具有特殊的价值和功能.①公证行业既是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者,同时也是社会信用体系的捍卫者.  相似文献   

5.
论民商法信用体系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晶 《法制与社会》2012,(30):270-271
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依赖于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在逐步完善的过程中更应该倾向对民商法信用体系的构建,从基础问题上引导民事主体诚实守信。本文详细介绍了信用的法律概念和特征,深入了解了民商法信用的主体和客体,从企业信用、个人信用、政府信用三方面出发,剖析民商法信用体系的构建方式,构建有效的信用权以及加强市场主体和个人信用体系都是完善信用制度的重要措施,而在政府信用的引导下不断建设符合市场经济的信用体系是必然之路。  相似文献   

6.
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发展要求必须构建民商法信用体系,本文从民商法中信用的定义、信用体系构建角度出发,探讨其中存在的问题,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了关于构建民商法信用体系的思考:一是强调和提高诚信在民商法中的地位和作用;二是在民商法中加强信用权建设;三是构建针对不同市场主体的信用体系.  相似文献   

7.
张艳 《法制与社会》2012,(36):46-47
公证是社会信用的可靠保证,也是市场信用制度建立和完善的基础.目前,信用的缺失成为我国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主要障碍,威胁着市场各个信用主体和各个领域.作为一项信用保障法律制度,公证对市场经济信用体系的保障能够发挥特有的功能和明显的效力,因而具有非常重要和突出的地位.本文首先对我国市场经济信用现状进行了概述;其次,对公证法律制度在市场信用体系的重要作用进行了分析;最后对我国公证法律制度的完善更好的保障市场经济信用发表了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8.
李金祥 《行政与法》2003,(11):115-117
随着我国公证机构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逐步确立,公证业务中的民事责任制度也应当相应完善,确定公证业务民事责任的性质、构建公证民事责任赔偿体系是建立完善公证民事责任制度的核心问题。  相似文献   

9.
江涛 《中国司法》2004,(11):35-37
公证的公信力除了国家公权力赋予公证机构的证明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证机构这种强大的社会公信力的持续还来自于公证背后良好的公证赔偿制度。但“公证是一个高风险、高责任的行业,公证员要对所出具的公证文书负法律责任,出错证要依法追究责任。①”因此,重视建立公证赔偿的管理体系是公证赔偿制度中的重要一环。笔者以为,所谓公证赔偿体系是指公证机构作为一个整体在现行公证制度下,针对公证机构的不当行为造成当事人的利益损失,需要赔偿时,具体赔偿的层次和程序。据此,我国公证赔偿的体系大致可作以下勾画②。主体有原办理公证事项的…  相似文献   

10.
徐亚杰 《中国公证》2005,(10):22-23
一、建设公证信用体系的重要意义 1、信用是公证事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石. 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市场经济的灵魂,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曾说过"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公证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信用保障法律制度,最大的价值就在于"信用"二字,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本质就在于确保所公证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信用是公证最大的价值所在,是公证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也是公证在社会信用建设中发挥作用的基本前提.换言之,公证制度是政府和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公正和诚信为依据,反映政府和社会的信用度,任何时候都不能为利益、权势驱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