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35 毫秒
1.
潘毅  邓韵雪 《时代风采》2011,(10):22-23
全国总工会“国内劳务派遣调研报告”显示,全国劳务派遣人员总数已经达到6000多万,这比此前人保部公布的2700万多出逾一倍,主要集中在公有制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央企甚至有超过2/3的员工都属于劳务派遣。全国总工会建议修改《劳动合同法》相关“劳务派遣”内容。  相似文献   

2.
从《劳动合同法》中涉及用工单位的条文内容分析,用工单位首先应当是合格的用人单位,只是其在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时才被称为用工单位。《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所确定的用工单位范围小于劳动法中用人单位的范围。在实践中,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单位不仅有我国的企业,还包括外国机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无论是境内外派就业还是对外劳务输出,都涉及到国外法律的适用,显然我国《劳动合同法》中对劳务派遣的法律规定适用上存在着困难,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国法律中对劳务派遣的规定完全不适用。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大量使用派遣劳动者,现阶段,法律应当明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可以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同时明确限制用工岗位,保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家政服务人员适用劳动法需要考虑家政劳动本身的特殊性,当家政服务公司招用的家政服务人员被派遣到用户家中从事家政服务时,劳务派遣的一些法律规定可以适用。重新审视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进行专门立法应当是未来的方向。  相似文献   

3.
《中国工运》2011,(8):11-11
2011年5月26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企业联合会/上海市企业家协会、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制定了《关于规范本市劳务派遣用工的指导意见》。  相似文献   

4.
《中国工运》2008,(7):58-59
程延园在《劳动经济与劳动关系)2008年第1期撰文认为,《劳动合同法》有助于缓解劳资矛盾,建立和健全规范有序、合法合理、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一)完善劳动合同,规范用工制度。《劳动合同法》在规范用工制度上,实现了突破和创新,其制度安排主要体现在劳动合同制度覆盖到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对劳务派遣制度进行规范以及对非全日制用工进行调整。  相似文献   

5.
《中国工运》2014,(3):4-12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于2014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暂行规定》对劳务派遣适用范围、辅助-性岗位界定、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跨地区派遣社会保险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它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  相似文献   

6.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有些条款没有抓住劳务派遣规制的要害,不可能根本解决问题。要想使劳务派遣回归理性渠道,必须着力改变劳务派遣用工比直接用工成本低、标准劳动关系中刚性有余弹性不足的状况,适当抬高劳务派遣用工的成本,进行国企机关事业单位用工制度改革,改革过于刚性的用工体制。具体实施路径包括严格贯彻同工同酬原则;完善税收、社保等体制;建立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的劳动力资源市场配置机制和人力资源管理机制等。  相似文献   

7.
《重庆工运》2005,(7):3-3
各区县(自治县、市)总工会,市总各部门、产业工会和直属事业单位,市直机关工会联合会,有关企事业单位工会:现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的意见》(渝办发[2005]149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8.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劳务派遣用工量呈井喷之势。劳务派遣迅猛发展的主要表现为劳务派遣的滥用,劳动立法的缺漏、利益的驱动、企业的经济人本性、政府职能的缺位是滥用劳务派遣现象发生的主要原因。滥用劳务派遣极大损害了劳务派遣劳动者利益,破坏了劳务派遣市场秩序,是本次《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处理的主要问题。通过劳务派遣行业准入制度的完善、劳务派遣适用范围的限制、同工同酬权的保障、劳动监察力量加强等多个层面的治理,将劳务派遣控制在合理的适用范围,引导劳务派遣规范化发展,落实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9.
《中国工运》2010,(3):22-22
近日.中共青海省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支持职工加入工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依法建立工会和职工加入工会.不得随意撤销工会组织或将工会组织合并、归属其他部门。  相似文献   

10.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已于2014年3月1日正式施行。为了将用工比例降至《暂行规定》确定的劳务派遣用工不得超出用工总量10%的规定,许多超比例使用劳务派遣工的用人单位将在近期以多种形式缩减劳务派遣用工规模。“退工”,是劳务派遣用工单位的普遍选择,由“退工”引发的经济补偿问题,应当引起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相似文献   

11.
7月1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整顿乱象丛生的劳务派遣市场,是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要义所在。  相似文献   

12.
姜明 《工友》2011,(11):40-41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日前联合发布《天津市劳务派遣管理办法》,从10月起,该市对全市劳务派遣(包括人才派遣)行为统一进行监管,对劳务派遣实行行业准入登记备案制度、派遣工与正式工同工同酬同福利制度等“四备案、三相同、二统一”的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13.
《中国工运》2012,(2):25-27
近年来,随着劳动力市场机制作用的不断增强,我省部分行业和企业开始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尤其是《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后,全省劳务派遣用工呈现迅猛发展的态势。目前全省共有劳务派遣机构1109家,劳务派遣人员总数已达11.7万人,约占全省企业职工总量的5.7%。  相似文献   

14.
为了保护劳务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劳务派遣劳动关系处于和谐稳定的状态,《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务派遣所涉问题作出了专节规定.该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5.
《工友》2009,(10):42-43
《工友》编辑部: 我以劳务派遣形式在某企业打工,劳动合同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派遣公司的注册地在外省,一直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现在我要求缴纳社会保险费,但派遣公司只同意帮我在外省缴纳,但我却希望能够在我的工作地缴纳,请问我的要求是否合理?  相似文献   

16.
姜颖 《工友》2014,(8):19-19
正近年来,劳务派遣用工在我国已成泛滥之势。为规范劳务派遣用工,2012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对劳务派遣做了进一步严格规范。但由于《决定》涉及的个别条款过于原则,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实施效果。因此,关于劳务派遣的专门规章备受社会关注和期待。2013年12月20日,《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出台,于2014年3月1日正式实施。该规定将《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的精  相似文献   

17.
《工友》2011,(7):26-27
《工友》编辑部:我于2010年与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2年期劳动合同。近期由于派遣业务冷淡,外派工作时断时续,现在我已停工了一个多月。请问,停工期间,派遣公司是否应当给我支付一定的费用?贺其发  相似文献   

18.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以下简称《修正案》)的出台并通过必将有力地推动劳务派遣用工的进一步规范。鉴于影Ⅱ向劳务派遣用工的因素复杂多样,也不排除该法实施后可能会出现一些新问题。本文将结合实地调研从正反两方面对法律修改后可能给劳务派遣用工带来的变化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9.
劳务派遣的滥用严重侵蚀劳动者合法权益,学界普遍将此问题归咎于《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适用范围采取的任意性规范立场。在2013年《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和2014年《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立法者回应质疑,将争议条款变更为强制性规范,严格限定了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然而,超范围派遣、超期派遣仍然普遍存在。劳务派遣适用范围的相关规制为何失灵?这需要通过回溯立法的博弈过程,检视现行制度的设计偏差,以剖析违法滥用的内在动因为切入点,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衡平劳动保护并弥补制度漏洞,让市场对劳务派遣做出理性的选择。  相似文献   

20.
微观点     
《时代风采》2013,(16):10-11
劳务派遣比例效果如何还有待观察 人社部就《劳务派遣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规定提出用工单位在辅助性岗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