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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65 毫秒
1.
抵押担保是实践中常见的一种防范债权风险,保障交易安全的债权担保方式.由于抵押关系中不转移担保物的实际占有,在同一物上设立多个抵押权成为可能.抵押物变卖时,并存于同一抵押物之上的数个抵押权以什么顺序获偿涉及抵押权能否实现以及能够实现的范围,由此引发了抵押权顺位的问题.我国《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和《物权法》就抵押权顺位的规定均提之甚少,而抵押权的顺位实则蕴涵着抵押权人可能获偿的利益,对抵押权人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也影响着抵押物所有人的再融资,所以,对抵押权顺位的研究颇具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
论事后抵押     
事后抵押,是债权人为使自己的无财产担保债权变为有财产担保债权,要求并征得债务人同意将原来的信用贷款补办为抵押贷款的行为。此风前一时期很盛,目前仍余波不止。事后抵押已引起不少经济纠纷,人们对此认识也很不一致。本文试就事后抵押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作些初步探讨。一、事后抵押的特点事后抵押是根据抵押行为和其担保的主债权合同是否同时设立来划分的。它是在主债权合同有效成立并又履行的情况下,后续补办的抵押。和其对应的是同步抵押,即和主债权合同同时设立,并且作为主债权合同成立的一个条件而设立的抵押。和同步抵押相比…  相似文献   

3.
我国现行法对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规定得不甚明朗,对最高额抵押变动和确定的事由、效力也规定得不太充分.在具体应用最高额抵押时,应使其担保当事人约定的因继续性交易而直接产生的债权,允许其内容随基础关系之移转、抵押当事人继承、合并、分立等因素而变化,在其确定之后,只要担保的第一笔债权到期,即可在在最高额内变价抵押物以回收债权本息.  相似文献   

4.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是为担保债权实现而设立的法律制度。它以成立于抵押之前的债权为存在基础,债的行为中的债权人就是抵押权人,抵押人,一般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抵押权人就拍卖抵押的房地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就是抵押  相似文献   

5.
最高额抵押突破了一般抵押每次发生的债权分别设定担保的传统模式,促进了交易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价值功能。文章从各国对最高额抵押的法律规定出发,循序渐进地分析论证了最高额抵押的价值与个性,所担保债权的范围、变更及限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最高额抵押立法的若干设想。  相似文献   

6.
本文对贷款担保的三种方式:保证、抵押和质押在具体运用中应注意的有关法律问题作了探讨,以求能帮助贷款方运用担保维护其合法债权。  相似文献   

7.
抵押权实现途径探讨刘志刚抵押是债权担保中最为可靠的一种方式,有担保之王的美誉。抵押权的实现就是通过一定的法律途径处分抵押物,以抵押物或其价款优先清偿抵押人债权的过程。关于实现抵押权的途径,我国《民法通则》第89条规定了两种方法。今年6月30日全国人大...  相似文献   

8.
所谓一物数押,是指在同一财产上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抵押权。对此问题,曾有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同一财产只能设立一个抵押权,在同一财产上设立数个抵押权属于重复抵押,后设立的抵押无效,即不允许一物数押。另一种意见认为:由于抵押物的不可分性,当抵押物的价值较大,其所担保的债权数额较小时,该财产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还有一种意见认为:抵押所担保的债务,如果债务人履行了债务,抵押权人对抵押物所享有的权利归于消灭,抵押物即成了无担保权利之物,由于每一笔债务都有履行的可能性,所以,尽管…  相似文献   

9.
一般所称的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 ,将该财产作为特定数额债权的担保。债务人通过提供一般抵押担保从而获得债权人的贷款 ,这是现实信贷中所采用的一种基本模式。然而 ,对于存在长期业务往来的借贷双方而言 ,采用一般抵押担保造成了工作程序的大量重复 ,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交易效率。最高额抵押制度是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大规模、连续地融通资金和商品交易需要而创立的一种新的抵押制度 ,体现了担保制度由保全功能向融资功能发展的趋势 ,其对于促进融资和持续交易的发生均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各国立法、学说和判例普遍承认 ,…  相似文献   

10.
抵押权担保是实践中常见的一种防范债权风险,保障交易安全的债权担保方式。在运用过程中,它表现出了较大的灵活性和复杂的多变性。抵押权次序的让与即为抵押权担保中发生的一种特殊现象,对它的研究将对我国抵押权制度的完善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11.
抵押权是债权的重要担保方式之一,不过抵押权正在从单纯的债权保全功能向融资功能演进,最高额抵押权则是此项演进的重要标志之一。我国的担保法对其决算与实现的规范相当简陋,实践中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依据。我国应借鉴日本民法的相关规范来完善我国的最高额抵押权制度。  相似文献   

12.
保证和抵押的双重担保是指对同一债权的全部或者一部的共同担保。债权人首先实现哪种但保方式 ,应当区分担保的方式 ,由债权人做出选择。抵押是“物的担保” ,保证是“人的担保” ,这决定了在债权人实现抵押权的情况下 ,抵押人不享有代位权 ,保证人自然免除保证责任。相反 ,在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下 ,保证人享有代位权 ,抵押权不能自然消灭。因此 ,债权人放弃抵押权的 ,保证人相应地免除保证责任 ;债权人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抵押人则不能以之抗辩。  相似文献   

13.
我国物权法关于企业财产集合抵押应明确规定无形财产和权利可以一并抵押;应建立体现抵押权不可分性的相关规范;虽然基本确认了抵押物与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的价值比不应限制为大于和等于,还可以是小于,但相关条文需要明确细化;关于抵押权实现的顺位,次序权既要保障前顺位抵押权人的债权数额上受偿的优先,又要保障其债权受偿期限的优先,并采纳次序固定主义为我国抵押权次序变化原则.  相似文献   

14.
安全是股权质押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股权质押的目的在于保障债权的实现,维护交易的安全。为了规制股权质押的道德风险、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现行法构建了基本的风险防范机制,但还不完善,仍存在风险分配不合理、风险防范机制缺乏周延性等弊端,亟待改进。建议按照安全优先,兼顾效率和公平的要求,完善我国股权质押的风险防范机制。  相似文献   

15.
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不仅在同一标的物上可以同时并存数个债权,而且数个债权人对同一债务人先后发生数个普通债权时,其效力一律平等,不因其成立先后而有效力上的优劣,是为债权平等原则.债权平等原则是体现民法上的平等原则和债之相对性原则的一项重要具体原则,为债权与物权区分说的基本构成要素之一.但在现代民法上,由于债权物权化趋势、优先权制度的设立以及协调公平与效益的法律价值冲突等因素,债权平等性原则正在被打破.即便如此,债权平等原则在债法领域的基础地位并未发生根本改变.  相似文献   

16.
同一债权设有抵押与保证双重担保时,在保证人或抵押人履行担保债务之后,均可向主债务人进行求偿。但对于其中之一的担保人在履行了担保债务后是否有权向其他担保人求偿,仍有疑问。新物权法仅规定,已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但承担了担保责任的人在向债务人追偿后,若不能得到清偿,还能否向其他担保人追偿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  相似文献   

17.
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债权是相对权,具有非公示性。传统民法为此否认第三人对债权的侵害。但随着学理演进和实践的需要,各国在20世纪都先后确立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文章从学理角度和比较法角度对我国建立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进行了论证。并从构成要件、免则事由、行为形态、责任承担方式等方面提出了对该制度的设计。  相似文献   

18.
对于建筑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和房地产抵押权的冲突,为平衡承包商与抵押权人的利益,法律可以规定承包商进行垫资的,双方应当就预期垫资款额进行强制公示性登记,该登记款额为承包商行使建筑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最高限额。如果实际发生的垫资款少于该登记款额,则以实际发生的垫资额为优先受偿权的范围。对于该范围内的优先受偿权应当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实现,而不论其发生的时间先后。  相似文献   

19.
传统民法学认为侵权行为的客体是物权、人身权等绝对权 ;现代民法理论肯定债权也能成为侵权行为的客体 ,侵害债权的形态多种多样 ,侵权责任也不尽一致 ,侵害债权与一般侵权及与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也存在着本质差别。  相似文献   

20.
关于股权的性质,学界众说纷纭。文章从不同的角度对股权性质进行了分析,认为股权不能简单地归类于传统民法的所有权或债权,它是衍化于财产所有权,并与财产所有权、债权相并存的一种特殊的权利。通过揭示股权的性质,让股权真正成为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从而为股权的正确行使和全面推进法人治理现代化企业制度建设提供理论支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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