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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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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必要对民法本位、价值、原则等,从经济、社会、政治、文化、人性、理论、实定法等层面作一系统研究,打通它们之间的关系,建立起较为完备的民法元理论或民法哲学的体系基础.对民法本位及价值和原则进行各别的和联系的多层面研究,于民法原理的丰富和发展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从立法实践上看,编制民法典,当先定好民法的本位及由其决定的价值取向和基本原则,以之为前提,来架构民法典的体系,定出具体规范.于适法和守法实践来看,了解民法本位及其与民法价值和原则的多层面密切关系,把握民法的宗旨和精神,更能准确执法,自觉地透过民法精神规约民事行为.历时与共时、理论与实践多元综合分析研究民法本位及相关问题.质疑一些学者提出现代民法社会本位说,认为现代民法本位是带有社会顾虑的个人本位和权利本位亦即私主体权利本位.  相似文献   

2.
民法基本原则含效力贯穿于民法始终的根本准则及具有一定宣示价值的特别规则.公平原则是民法基本原则中的核心原则.近、现代民法价值取向的特征分别是安定性和妥当性,它们的主要价值取向都是公平和秩序.民法本位是民法的根本指归.近、现民法本位未变,即都是权利本位、个人本位.个人本位比权利本位更为本原,称其为民为本位,则更确切.可在广义社会法下的经济法等和其它行政法中确定社会本位乃至国家本位.民法本位是民法的出发点,民法价值是民法的归结点,均蕴含并体现在民法基本原则中.  相似文献   

3.
民法本位是民法的根本指归。近、现民法本位未变,即都是权利本位、个人本位。个人本位比权利本位更为本原,称其为民为本位,则更确切。可在广义社会法下的经济法等和其它行政法中确定社会本位乃至国家本位。民法本位是民法的出发点,民法价值是民法的归结点,均蕴合并体现在民法基本原则中。  相似文献   

4.
民法本位探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法本位问题系民法哲学的基本问题 ,二者乃同一指称 ,这才是民法本位本源意义上之界定。以往学界对此似有所忽视 ,偶有学者对此撰文 ,但论证肤浅 ,未能抓住问题之本质。民法本位历经义务本位到权利本位之嬗变 ,古代民法为义务本位 ,近现代民法为权利本位。近代民法为个体化的权利本位 ,现代民法为社会化的权利本位 ,二者为权利本位发展的两个阶段。我国当前私权意识与权利体系尚处于初创阶段 ,与此因应 ,我国未来民法典应以个体化的权利为本位。  相似文献   

5.
论民法本位     
民法本位亦称民法基本观念,其演变历经了个人本位,权利本位和社会本位三个时期。与此相对应,民事法律制度也随之发生了深刻变迁,以适应社会之所需及文明的进步。要准确把握民法乃至整个私法的发展规律,必须进一步探讨民法本位这一私法的基石。  相似文献   

6.
《民法总则》属于私法的范畴,但在警察权行使的过程中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与原来的《民法通则》相比,《民法总则》确定了现代私法制度的基本规则,彰显了以人为中心的制度价值,对警察权力的规范行使具有重大的影响作用,因为在公权理念的指导下,警察权力的行使必然存在着私权保护的困境。而现代警务所要维护和保障的核心内容是公民权利,因此《民法总则》所确立的以人为中心的价值理念,应从私法领域延伸到公法领域,现代警务行为应实现从权力本位范式向权利本位范式的转换。  相似文献   

7.
2013年6月23、24日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召开的“第十一届海峡两岸民法典论坛”研究了民法典视野下的民法总则与继承法立法问题。论坛分别针对“民法典视野下的民法总则立法问题探讨”,“比较法视野下的民法典立法问题探讨”,“民事主体制度的修改与完善探讨”,“民法基本原则的适用及具体制度的立法完善”,“民法典制定中的疑难问题探讨”,“《继承法》的修正与继承法的现代化”进行了详尽的探讨。论坛的举办为我国正在进行的《继承法》修正工作提供了理论参考和经验借鉴,同时对于我国未来民法典总则编的制定给予了宏观和微观的参考。  相似文献   

8.
民法典总则的制定体例选择民商合一还是民商分立,其依据在于民法和商法的关系,民法与商法的精神理念、价值原则和制度规范均不相同,两种法律关系的异质性决定了不能制定一部调整所有民商事关系的民法典总则。民法典的固有功能在于规范市民社会关系,民商合一体例将民法典的调整功能扩展到合理性范围之外,是对于私法立法发展趋势的误判,在实践中没有成功先例。民法只能在自有逻辑和制度功能范围内回应商事领域的变化,无力指导商事特别法。商法规则进入民法总则会带来逻辑混乱和功能错位,因此,按照纯化的民法逻辑来构造民法典总则的内容和体系是理性选择。  相似文献   

9.
论民法典总则的功能及体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的民法 (草案 )总则编至少存在六处缺失。在对各国民法典总则进行比较法研究之后 ,我国的民法典总则编应当在坚持德国式民法总则的基础上 ,顺应社会发展对其有所突破 ,构建一个“主体—客体—行为—责任”四位一体的结构模式。  相似文献   

10.
对优先权含义和性质的把握,是构建优先权制度的关键问题,它决定了优先权在民法中的定位。优先权是一项独立的权利,这种权利的性质为程序性权利或者技术性权利,其实质为优先受偿权,包括先取特权、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建议我国将来制定民法典时,把优先权制度与债的其他担保制度、登记制度等纳入民法典的最后一编,命名为权利的保护方法编。  相似文献   

11.
信托财产权、信托法与民法典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信托制度是一项起源于英美法系国家的私法制度,当其被作为大陆法系国家的我国继受后,就成为我国私法体系中的新成员。作为信托法核心概念之一的信托财产权,也是我国民事权利体系中的一名新成员,它无法也不应该以传统大陆法系中的任何概念来解释。信托财产权的本质不是物权,不是债权,也不是法律关系的主体,同样也不是物权和债权的变形或组合,而是一种新型的、独立的民事权利。信托财产权既然是一种新型的、独立的民事权利,我国未来的民法典就理当对它有所“反映”。但由于信托法与民法典之间存在着许多难以调和的制度冲突,民法典对信托财产权的“反映”,并不意味着必须将信托法的全部内容都纳入到民法典之中。  相似文献   

12.
民法是私法的核心。民事立法承载着构建私法基本制度和张扬私法理念的使命。改革开放之后,从《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到《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基本实现了民事领域“有法可依”的法制目标,张扬了私法自治、私权保障等私法理念,标志着中国私法的进步。然而,历经60余年、四次民法起草,民法典“渐行渐远”,亦表明当代中国私法进程之艰难,中国私法仍在途中!  相似文献   

13.
2012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民事诉讼法》。新法从基本原则到具体制度对民事诉讼及纠纷解决机制做了较大的修订和补充,这是近年来我国民事司法改革取得的重大成就之一,也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现代化转向的一次努力。此次修法顺应了诉权保障宪法化和国际化的趋势,是“接近正义”理念在司法改革过程中的具体体现。为更有效地保障民众“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今后的民事司法改革应更加注重设计的整体性与统筹性,从而实现司法各要素全方位的变革。将“诉权保障”确立为民事诉讼法的最高目标,不但是完善立法的必备基础,也是公正司法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4.
民法典是大陆法系国家民事法律系统化的传统,其表现为形式上的合理性,内容上储藏着以人为本的理念,以自由、平等为其基本要素,并以此规制着人类的社会秩序。中国一向缺乏私法传统,而经济制度和社会结构的变迁,使民法典的制定成为客观上的需求。面对民法价值模式的变迁,确定我们的民法价值观的选择,以实现中国民法典目的和理想。  相似文献   

15.
民法法典化的政治向度与核心价值之实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据考察,民法典的编纂几乎总是在一定的政治因素的刺激之下浮出水面,而民法法典化之形式与实质价值的实现,也总是受制于一定的社会政治文化条件。虽然目前中国的民法法典化呼声很高,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尚不具备制定民法典的思想积淀和学术准备,更缺乏民法典发挥其内在价值的社会土壤,因此,在当前政治稳定、立法权统一的情况下,我们不应该急于制定一部民法典,而应该更深入地进行基础性的研究。  相似文献   

16.
民法的本位在我国有多种说法 ,但多有偏颇。应将其归纳为两个有机联系的的方面 :民法的基础是什么 ,民法调整的方法论重点是什么。其中民法的基础是市民社会 ,这也是民法本位的核心部分 ,而对中国社会形态中的市民社会的辨别与建构对我国民法现代化有决定性作用。  相似文献   

17.
文章以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转型为背景 ,通过 180 4年《法国民法典》与 190 0年《德国民法典》的比较 ,揭示了190 0年《德国民法典》在物权、债权、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等领域确立的崭新的民法原则 ,并阐述了《德国民法典》创立的一般条款体系。试图通过这些 ,从一个角度说明 190 0年《德国民法典》在民法发展史上的地位和重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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