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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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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了有效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民事公益诉讼之门应该向更广泛的主体开启。本文提出构建多元化的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制度,赋予得到授权的国家机关、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民多元主体以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并对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之保障和滥用之防范提出制度性建议。  相似文献   

2.
目前,我国提起消费公益诉讼原告范围的规定过窄,阻碍了消费公益诉讼发挥应有价值。基于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扩张的理论,消费公益诉讼的诉讼主体呈现广泛性的特点。公民提起消费公益诉讼可以弥补“官方组织”提起消费公益诉讼的不足,充分发挥律师在消费公益诉讼中的作用。应在借鉴美国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的基础上,确认公民具有提起消费公益诉讼的资格。  相似文献   

3.
环保NGO在通过环境诉讼参与环境保护方面有着公民个人所不具备的优势,环境立法发达的国家普遍赋予环保NGO以环境诉讼的"原告资格".德国的环境立法和环境判例也在不同程度上认可了环保NGO的原告资格,但这种原告资格还是受到很大的限制,原告仅能依据自然保护法的规定提起诉讼,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只赋予被官方承认的环保NGO,因而,德国环保NGO通过环境诉讼参与环境保护的途径尚有待拓宽.  相似文献   

4.
关于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条件一直是行政公益诉讼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世界各国对于公益诉讼制度的建设和原告资格的理论都有了相当的发展。原告资格问题是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最重要的条件。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我国应当建立以公职机关为主、公益团体和组织为辅、公民个人为补充的多元原告资格制度的模式。  相似文献   

5.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作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种有效方式,已为世界上多数国家所采用。在我国的检察实务中,该制度亦有少量运用。然而,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第55条却并未明确赋予检察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而仅用"法律规定的机关"一词予以含糊界定,给司法适用带来一定困难。笔者拟通过对学界立法建议的重新梳理和审视,提出对新《民事诉讼法》第55条的修改完善建议,以期对建构符合我国国情和实践需要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机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6.
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解读与制度创新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环境公益诉讼是当环境作为一种公共利益遭受侵害或有被侵害的危险时,法律允许公民或团体为维护环境公共利益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环境公益诉讼包括民事、行政、刑事三种类型,环境公益诉讼的目的是维护环境公共利益,它不要求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内涵包括环境公益诉讼的制度化、原告资格的适当放宽、环境公益诉讼的受理范围、举证责任的分配、诉讼费用的分担、建立原告奖励制度、发展环保团体和防止诉讼滥用。  相似文献   

7.
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问题是我国建立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先决问题之一.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对原告主体资格进行了严格限制,影响了民事诉讼制度对公共利益的维护作用.2011年的《民事诉讼法》修改草案首次确立了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并对诉讼主体的规定有所突破,但此规定过于模糊,且特公民个人这一重要主体摒除在公益诉讼主体之外,不利于公益诉讼的运行.因此,采用诉的利益作为当事人适格的基础,厘清当事人适格的范围,确立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组成的多元化的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将更加有利于维护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8.
行政公益诉讼问题在理论界一直聚讼颇多,然而对行政公益诉讼中公民的原告资格问题却鲜有论及。基于公民基本权利理论发展、制约监督行政权、实现行政诉讼目的、维护公共利益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理应通过立法赋予公民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并建立完善相应的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9.
我国行政公益争议司法化已成必然,但它遇到了现行行政诉讼制度的各种制约,其中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制度应该改革,重新确定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条件,确定各种行政公益诉讼原告。检察机关不应作为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社会团体应成为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主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继续成为行政公益诉讼基本的原告。  相似文献   

10.
针对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存在的不足,应从理念上弱化原告资格防止滥诉的价值,明确其兼具程序性和实体性;以法律利益为基础构建行政私益诉讼原告资格标准,同时设立公益诉讼,赋予公众和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充分发挥法院在司法实践中的能动性,灵活把握原告资格的立法标准.  相似文献   

11.
王德新 《工会论坛》2011,17(3):135-136
环境公民诉讼制度起源于美国,与传统的民事、行政诉讼制度相比有着明显的特点,在环境保护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建议我国遵循以下思路构建环境公民诉讼制度:一是赋予公民和NGO提起环境公民诉讼的原告资格;二是设立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两种诉讼类型;三是环境公民诉讼与环境权益诉讼进行二元分离;四是构建配套的激励机制。  相似文献   

12.
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是世界不少国家的成功范例,也符合民事诉讼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我国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公益诉讼制度,但未明确检察机关有权提起公益诉讼,这给公益诉讼的司法实践带来了不少困境。因此,立法要尽快明确赋予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诉讼权,细化检察机关行使民事公益诉讼权的运行程序和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   

13.
论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确立,对完善我国环境司法制度,更好地保护环境公共利益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然而,这一制度在起诉主体以及判决资金的使用监管、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体系的建立等具体规则上,立法规定不明确,制度不完善,不利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落地及其应有作用的发挥。面对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发展诉讼当事人理论,明确和拓展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主体,确认公民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当事人资格,健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相关制度,以更好地保护环境公共利益,促进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4.
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确立了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但仍需进一步细化相关规则。就民事公益诉讼的提起主体而言,宜将其中的“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团体”具体化为检察机关和民间公益组织。检察机关作为民事公益诉讼主体具有宪法和法律依据,是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所在,且具有其他主体不可比拟的优势以及相关民事公益诉讼的实践尝试。民间公益组织的成立具有公益目的,且具有专业性,根据诉讼信托理论,亦是民事公益诉讼的适格原告。我国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在设立之初,不宜将公民个人纳入到提起主体之中。  相似文献   

15.
出于在国家干预与私法自治 ,强化检察职能与防止权力滥用等不同价值取向之间寻求平衡 ,激励与限制是我国民事公诉程序改革中的两个维度。应限定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诉案件的条件和范围 ,设置一定的前置程序 ,并赋予公民、社会团体公益诉讼权 ,但同时又应当通过废除法院受理案件的“原告适格”要件 ,建立民事公诉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改革诉讼成本制度 ,委托专家诉讼来励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诉。  相似文献   

16.
民事公益诉讼的建立是必要和可能的。国家机关、团体、自然人均可以作为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但是检察机关作为民事公益诉讼的主体有其得天独厚的条件。检察机关的公共性特征使其最适合担当公益诉讼的原告。公诉权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构成要素,公诉权中应当包括保护公共利益的民事诉权,赋予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诉讼原告的龙头地位,可以有力地推动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  相似文献   

17.
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解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依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第55条,哪些机关和组织具有民事公益诉讼之原告资格,需要“法律”作出明确规定,而公共利益领域的多样性决定了应区分不同情况分别予以界定.鉴于我国的实际情况,应规定检察机关之原告资格可适用于各类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须处理好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职能、民事公益诉讼之原告资格和行政公益诉讼之被告地位的关系,并对“有关组织”的范围和条件作出合理的制度性安排.  相似文献   

18.
在我国现行诉讼法框架下,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作为诉讼的发动者,缺乏明晰界定。这使得环境公益诉讼往往因资格不合而启动不了。应该修改和颁布相关法律,将公民、社会团体、行政机关、检察机关都纳入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范围,同时解决其中可能存在的资格冲突问题。  相似文献   

19.
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研究和设定应当走出"美国中心主义"的窠臼,在一个更为宽广的视野中进行比较分析.作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发源地的美国,其原告资格采用"事实上的损害"标准,印度则采用"充分利益"标准,欧盟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建立虽晚,但其发展迅速,建立了纯粹的公益诉讼制度,即将原告资格赋予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符合一定标准的环境保护团体.我国立法应当以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为核心,将原告资格范围局限于环境非政府组织为宜.  相似文献   

20.
论我国经济公益诉讼制度之构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经济公益诉讼作为一项对传统诉讼法进行理念性更新和突破的新型诉讼,排除了传统的将原告资格限制在须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原告适格理论的阻却。当社会经济公益遭受侵害或有侵害之虞时,授权检察机关或任何公民和组织均可为维护社会经济公益而向法院提起诉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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