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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7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92 毫秒
1.
我国刑法将侵占特定款物的行为纳入贪污罪 ,挪用特定款物的行为按犯罪目的不同划分为挪用公款罪和挪用特定款物罪两种罪行而区别适用刑罚并将挪用特定款物罪归类于侵犯财产罪的立法模式不妥当 ,应专设侵占特定款物罪和挪用特定款物罪并将其归类于贪污贿赂罪之中。侵占特定款物罪与贪污罪、挪用特定款物罪与挪用公款罪是有明显区别的  相似文献   

2.
刑法理论界与实务部门对挪用犯罪的主体范围、客观方面、法律适用、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等问题认识不一,导致了司法实务中适用的诸多问题。有鉴于此,我们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着重对挪用私营企业资金、挪用特定款物给外单位使用、挪用公款的主体范围、客观方面、此罪与彼罪等问题进行探讨,以增强对司法实务的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3.
加强村官职务犯罪的防控,是保证村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保证新农村建设顺利进行的迫切需要.村官职务犯罪可能涉及的罪名有: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整理并从法理上分析村官职务犯罪立法体系,有助于这一立法体系的完善,也有助于司法事务的开展.  相似文献   

4.
挪用公款罪的共犯认定应根据刑法总则关于共犯的原理来加以解决.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分别利用职务便利共同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认定不能一味认定为挪用公款罪,而要区别不同情况分别认定;对挪用人不明知而使用人明知公款目的的情形不可能成立共犯;单位可以成立挪用公款罪的共犯,此时因为刑法没有将挪用公款规定为单位犯罪,应对其中自然人按共同犯罪加以处罚;公款使用人的帮助犯不能成立共犯.  相似文献   

5.
加强村官职务犯罪的防控,是保证村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保证新农村建设顺利开展的迫切需要。村官职务犯罪可能涉及的全部罪名为: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整理并从法理上分析村官职务犯罪立法体系,有助于这一立法体系的完善,也有助于司法事务的开展。  相似文献   

6.
挪用资金罪构成要件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因现行刑法对挪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规定过于概括,因此有必要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对挪用资金罪进行探析。该罪犯罪客体为公私财产所有权;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暂时占有、使用单位资金的故意。  相似文献   

7.
挪用公款罪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多发的一种犯罪.本罪首先属于侵犯财产罪,其次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本罪的客体首先是国家财经管理制度和"公款"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其次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公款"应当限于"具有直接支付功能的公共财产"."挪用"有价证券、定期存单和作为结算依据的金融凭证均不属于挪用公款.国库券被司法解释拟制为公款值得商榷.在刑法将挪用公款罪明确规定为"挪用公共财物罪"或单设"挪用公物罪"之前,"以使用变价款为目的挪用公物的行为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和"从实质上把握‘公款’的内涵"的观点不宜推广.  相似文献   

8.
查处挪用公款犯罪中几个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年来,挪用公款犯罪出现了很多新情况,对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提出了挑战.尤其是在挪用公款可否包含间接故意,挪用人性质对犯罪构成有何影响,如何认定"挪而不用"、为公挪用行为,挪用公款的共犯认定,以及挪用后携款潜逃是否以贪污定罪等问题上,都存在讨论的必要.  相似文献   

9.
挪用公款罪的“公款”,不应局限于“公共财产”,如果挪用的公共财物有不能归还的危险,也应以犯罪论处。以个人名义挪用公款供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构成挪用公款罪。应取消挪用公款后进行非法活动作为构成要件的规定,选择并科学组合挪用数额及挪用时间两项因素,作为挪用公款罪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基本情节。  相似文献   

10.
挪用公款罪中“公款”的性质并不能决定挪用公款罪与其他犯罪之间的区别,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公款,不应当包括普通的公物,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与贪污罪的主体不完全相同,挪用公款行为中挪用人可以和使用人构成共同犯罪。  相似文献   

11.
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构成贪污犯罪时,并不要求挪用公款行为必须构成犯罪,但是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具备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同时,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等国有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挪用公款后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也应当按照贪污罪论处。  相似文献   

12.
英美法系各国及地区刑法中的侵占罪并非均作为独立的犯罪予以规定。将规定为独立犯罪的侵占罪的构成条件加以比较,对推进我国侵占罪理论的研究颇具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3.
贪污罪在西方和发达国家的刑法中不是必设罪名,有的国家把它写在财产罪里,作为侵占罪或者盗窃罪加以规定,有的国家把它作为侵占、贿赂等犯罪的概括性罪名。由于美国的法律渊源复杂,尤其判例法制度决定了法官拥有较大的审判自由裁量权,加之美国其他刑罚和刑事诉讼制度的特点,使该案法官得以作出非常规判决。该判决凸显代表当代刑罚改革潮流的诸多刑罚观念和司法理念,对完善我国惩治贪污罪的刑罚制度具有一定的启示与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4.
许霆第二次以及以后的取款行为与第一次取款行为并无本质区别。第二次以及以后的在ATM机上取款的行为具有社会相当性,不具备法益侵害的客观危险性,因此,不属于犯罪的实行行为。当第二次以后的取款行为完成后,银行的财产成为遗失物。许霆非法占有遗失物、拒不返还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相似文献   

15.
在正处于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各种新型群体犯罪层出不穷,其中白领犯罪造成的危害尤为恶劣,严重损害了经济的健康运行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本文从"中国保险第一案"关国亮挪用资金案入手,探寻当前白领犯罪的新趋势,并希望以此为引,对建立预防和控制白领犯罪的全方位防范体系、完善相关立法有所启示。  相似文献   

16.
自97刑法设立侵占罪以来,理论界对该罪的行为对象问题一直争论不休,尤其是对遗忘物和埋藏物的理解,更是观点不一,本文借助民法中的相关概念和理论,对作为侵占罪行为对象的遗忘物和埋藏物进行了分析,并得出了自己的结论,认为本罪中所指的遗忘物与遗失物同义,二者的共同本质在于都是财物所有人非出于本意而丧失了控制的财物;而本罪中所指的埋藏物应指发现之时所有人明确的财物.  相似文献   

17.
侵占罪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 ,拒不退还的行为。分析侵占罪的犯罪构成 ,要以代为保管、非法占为己有和拒不退还为核心。代为保管是侵占罪构成的前提。保管关系、委托关系、行纪关系、借用关系、租赁关系、运输关系、承揽关系、买卖关系、担保关系、提存行为等是财物“代为保管”状态形成的原因与依据。非法占为己有是侵占行为的本质。构成非法占为己有必须具备事先合法占有他人财物 ,具有非法占为己有的目的 ,具有拒不退还的表现等三个必备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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