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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59 毫秒
1.
《陕西政报》2022,(14):41-48
<正>陕工信发〔2021〕55号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韩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5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发展服务型制造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研究制定了《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2.
《陕西政报》2022,(20):44-47
<正>陕农发〔2021〕23号各市(区)农业农村局,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陕西省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已经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第1次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2021年4月11日陕西省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陕西农业品牌建设,建立健全农业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打造一批叫得响的“陕字号”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根据《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结合陕西农业品牌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3.
《陕西政报》2021,(3):37-42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韩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工业稳增长促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陕政办发[2019]25号),加快我省工业设计发展,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促进工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建设,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1部委印发的《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0〕39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3部门印发的《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计划(2019-2022年)》(工信部联产业〔2019J218号)、《关于印发〈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产业〔2012〕422号)等文件精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开展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现将《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和程序,组织做好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的申报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4.
<正>粤工信规字〔2023〕3号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径向我厅反映。  相似文献   

5.
《陕西政报》2022,(23):36-40
<正>熊猫陕局发〔2021〕1号各管理分局:根据《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大熊猫国家公园自然资源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为规范大熊猫国家公园(秦岭)原生态产品认定工作,大熊猫国家公园陕西省管理局研究制定了《大熊猫国家公园(秦岭)原生态产品认定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6.
《陕西政报》2022,(19):39-44
<正>陕农发〔2021〕22号各市(区)农业农村局,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陕西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第1次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7.
《陕西政报》2022,(22):45-48
<正>陕林产发〔2021〕70号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林业主管部门,省林业局直属有关单位:为规范和加强对省级龙头企业的认定和管理,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全省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促进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林改发〔2019〕14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省林业局修订和完善了《陕西省林业厅林业产业省级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制定了《陕西省林业局林业产业省级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8.
正GZ0320210037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文件穗工信规字[2021]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现将《广州市民营领军企业培育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相似文献   

9.
正广州市商务委员会文件穗商务规字[2017]3号各区人民政府,广州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广州市服务贸易示范企业(机构)、重点培育企业(机构)和国际服务品牌认定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7年3月10日广州市服务贸易示范企业(机构)、重点培育企业(机构)和国际服务品牌认定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10.
<正>粤工信规字〔2023〕2号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林业、中医药主管部门:现将《广东省中药材产业化基地培育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中医药局反映。  相似文献   

11.
<正>粤工信规字[2022]4号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现将《广东省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反映。  相似文献   

12.
正甬经信经运[2021]128号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工信部运行[2021]67号),经研究,现将《宁波市工业和信息化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1年8月19日宁波市工业和信息化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宁波市工业和信息化统计调查工作管理,科学、有效地组织开展统计调查,依据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工信部运行[2021]67号),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3.
<正>甬经信技改[2017]134号各区县(市)经信局、财政局,各管委会经发局、财政局:现将《宁波市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7年7月24日宁波市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动我市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培育新型制造模式,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宁波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7]1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  相似文献   

14.
<正>晋政发[2014]3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现将《山西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山西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推进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提高项目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和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绩效,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  相似文献   

15.
《山西政报》2013,(15):29-31
晋经信技术字[2013]398号各市经信委、财政局、教育局、总工会、科学技术协会,省各行办,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山西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促进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省科学技术协会决定联合组织开展"山西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现将《山西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6.
正川经信化工[2021]80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局、水利(水务)局、应急管理局:《四川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17.
《四川政报》2023,(2):75-77
<正>川经信规〔2022〕9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现将《四川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行业节点试点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22年11月15日四川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行业节点试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  相似文献   

18.
<正>鲁经信产[2014]121号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0]390号),确定对我省《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业设计创新专项、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经信技字[2010]110  相似文献   

19.
正GZ0320210007广州市商务局文件穗商务规字[2021]1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现将《广州市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认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1年1月7日广州市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认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电子商务跨越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府办函[2019]2号)有关要求,为加快培育我市农村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20.
<正>晋水规发〔2022〕4号各市水利(水务)局:《水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经2022年10月25日第22次厅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2022年10月31日(此件主动公开)水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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