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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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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据媒体报道,6月6日上午11时,“邓玉娇刺死官员案”在湖北巴东县法院如期开庭并一审结束。合议庭当庭宣判,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玉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除处罚。也就是说从现在开始,邓玉娇已经人身自由了。  相似文献   

2.
6月16日上午11时,备受瞩目的“邓玉娇刺死官员案”在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法院一审结束。法院当庭宣判,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玉娇属部分(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除处罚。  相似文献   

3.
李长虹 《中国监察》2009,(15):44-44
近日,湖北巴东县法院对邓玉娇刺死官员案进行了宣判: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玉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除处罚。至此,这起在网络上燃烧一个多月不退的热点事件告一段落。原本是几个基层干部违法乱纪引发的刑事案件,为何引起如此轩然大波呢?  相似文献   

4.
主持人:<中国检察官>杂志社编辑部 主任、副编审 各位检察长及同仁大家上午好!备受关注的"邓玉娇刺死官员案",随着法槌的落下,尘埃落定.法院认定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玉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一审被免除刑事处罚,恢复自由.判决后邓玉娇及其家人表示不上诉,该案的判决结果收到良好的社会评价.本刊特邀请第八期全国基层检察长轮训班部分检察长代表以"防卫过当的司法控制"为主题,通过邓玉娇此经典案例比对同类案件,就"不法侵害的界定"、"正当防卫的限度"、"如何处理防卫过当才能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最大化"三个问题进行研讨.  相似文献   

5.
过去的一年,“飙车案”、“邓玉娇案”等与司法有关的事件,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而司法公正的问题也正是省人大代表们关注的一个重点。  相似文献   

6.
邓玉娇案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其折射出了许多社会和法律问题。在一审判决作出后,本文针对该案中争议较大的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和特殊防卫的适用进行分析,提出了相关见解,以期为司法实践的开展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7.
6月16日,湖北省巴东县法院一审判决女服务员邓玉娇刺死镇干部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对她免除处罚。至此,备受关注的邓玉娇案基本尘埃落定,然而此案曾引发的网络舆论风暴和公共危机事件仍历历在目。邓玉娇案绝非特例。近年来,现实生活中的事件接二连三地在网络上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如云南“躲猫猫”案、南京周久耕“天价香烟”案、河南灵宝跨省抓捕发帖人王帅案、杭州“飙车”案等。  相似文献   

8.
邓玉娇案件与罗克辛的客观归责理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夏勇 《北方法学》2009,3(5):31-39
曾引起全国关注的邓玉娇案件引出了客观归责理论的借鉴问题。邓玉娇案件的基本事实表明,除非存在强奸,该案依我国刑法只能是防卫过当,至多免刑而不能免责。从比较研究的角度,以德国刑法衡量该案,在防卫过当情况下,邓玉娇仍然有机会获得免责无罪的结论。德国刑法第33条是罗克辛教授客观归责理论的具体体现之一。我国引进该理论还存在理念和体系的障碍。  相似文献   

9.
萧瀚 《政府法制》2009,(16):8-9
2009年6月16日上午,备受瞩目的“邓玉娇刺死官员案”在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法院一审。邓玉娇一审被判免除处罚当庭释放后和母亲走出法庭。  相似文献   

10.
论点辑要     
《中国审判》2009,(6):59-61
《在我看来,处在侦查阶段的邓玉娇刺死政府工作人员一案,能否客观公正地依法推进办案进程,关键问题不在于警方的“涉嫌故意杀人”的初步定性,而在于警方是否充分注意到邓玉娇刺杀官员的具体背景,正确认识到官员前期行为与行刺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特别是正确判断官员前期行为的性质。因为这些具体情节都将直接关系到邓玉娇的行为是否正当防卫,即使排除了正当防卫的可能性,这些情节也将直接影响法院量刑的轻重。  相似文献   

11.
曾经引发舆论极大关注、社会影响极大的“邓玉娇刺死官员案”,在历时波谲云诡的3个星期后终于接近尾声。经湖北省巴东县法院一审宣判,邓玉娇免予处罚。就此,本刊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学者和律师,对此案进行了法律解读。  相似文献   

12.
王洁堃  冯栋 《法制与经济》2009,(16):61-61,63
“邓玉娇案”的受关注程度可以看出我们普通民众对于司法权监督的力度。从案发到最终宣判,这一个多月,引发了不少的争论。邓玉娇的行为是否构成特殊防卫则是争论的焦点。同时也反映出我国公民对特殊防卫权认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本文试图以此案为视角,论述特殊防卫权的内容。  相似文献   

13.
2009年6月16日,邓玉娇刺死官员案进行了一审判决。法院判定邓玉娇故意伤害罪名成立,但由于具有免责条件,免于刑事处罚,当庭释放。邓玉娇案的背后折射出许多社会问题。而对于我国司法界来说,邓玉娇案更具有典型意义。本文通过对于邓玉娇案法律问题的分析,总结出目前我国司法工作的若干特点。  相似文献   

14.
开栏语:网络时代,人人手上都有一支“麦克风”。从2003年孙志刚收容致死事件开始,到2009年的“躲猫猫”事件、富二代飙车案,再到邓玉娇刺死官员事件、上海“钓鱼”执法案等,无一不是网民的力量推动事件的进程,网络的力量不可小觑。  相似文献   

15.
公安局长张金柱交通肇事案、杭州飙车案、许霆案、机场女工拾金案、深圳猥亵案、邓玉娇案……每一个案件的发生,都牵动着民众的心,每一个案件的审判,都搀杂着媒体的声音。相似的案件,不相似的结果,是司法公正的裁决,还是“媒体审判”的结果?伴随着这些案件的发生,“媒体审判”一次次成为热议的话题。  相似文献   

16.
防卫过当不是正当防卫的转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说到防卫过当与正当防卫的关系,目前比较一致的观点是:“防卫过当是由正当防卫转变成的”①(以下简称为“转化论”)。立法也充分体现了这一观点。1979年旧《刑法》第17条第2款将防卫过当表述为:“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1997年新《刑法》第20条第2款将其表述为“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然而笔者认为,防卫过当与正当防卫不是一种转化关系,新旧《刑法》的表达都是不恰当的。一关于“转化”的含义,进一步的阐释是:“防卫过当是正当防卫的量变引起质变的结果。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  相似文献   

17.
6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在回答媒体提问时,阐述了最高人民法院对于邓玉娇案的立场。  相似文献   

18.
上诉人:妥么尔,男,28岁,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农民。 抗诉机关: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妥么尔因防卫过当故意杀人一案,被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上诉人妥么尔以“为了保护自己和同伴的安全被迫用刀自卫,没有杀人的故意,应当从轻判处”为由,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检察院也以“妥么尔杀人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原判量刑畸重”为由,提出抗诉。  相似文献   

19.
<正> 流行的“防卫过当”的定义为:“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的损失。”(见《法学词典》“防卫过当”条);《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也说:“防卫行为不能过当。即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类似的表述大量见于许多教材,在我国刑法关于防卫过当的规定中,在我国民法通则关于防卫过当的规定中,也有类似的文字。笔者认为,这些表述不够准确,立法上的文字需要加以修正。  相似文献   

20.
一、防卫过当及其条件新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款规定涉及的内容主要是正当防卫过当界限问题。所谓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行为超越了法律规定的防卫尺度,因而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况。进一步说,防卫过当是符合正当防卫的前四个条件,而仅仅不符合第五个条件的过当行为。刑法原来规定防卫过当是“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行为,这里的“必要”,尤其是“不应有”过于笼统,主观随意性很大,给司法实践带来难以避免的不统一和偏差。新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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