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1,(20):63-64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6号,以下简称《收购办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在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近来,一些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人及其财务顾问等证券服务机构多次向我会咨询对于其收购行为完成时点的认定问题。为明确《收购办法》有关规定,现就《收购办法》第七十四条有关规定提出适用意见如下: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4,(24):80-8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准则。 相似文献
3.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场所,单独或者共同购买某上市公司股份,以取得对该上市公司的管理权或者控制权,进而实现对上市公司的兼并或实现其他产权性交易的行为。本文探讨了我国目前上市公司收购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其法律规制作出了初步的分析。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2,(20):70-88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77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及第六十三条的决定》已经2011年12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1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3月15日起施行。主席郭树清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一、第六十二条修改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申请: 相似文献
5.
6.
周昀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5,4(5):10-14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为获得或加强对上市公司(目标公司)的控制权而采取的向该公司所有的股东公开发出买入要约的方式来购买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通常为普通股)的民事法律行为.它是上市公司收购的一种极为重要的方式.除要约收购方式以外,还有协议收购方式.要约收购应当遵循股东待遇平等、要约慎重、禁止滥用反收购措施和保护少数股东即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证券法主要通过制定强制收购要约规则来规范要约收购行为,平衡收购者、被收购者及其股东之间的利益关系,以达到既鼓励公司的兼并重组,又不至于严重损害目标公司少数股东利益之目的,进而维护证券市场的健康、有序、稳定和安全地运行.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5,(11):71-80
[2014]52号现公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7号——要约收购报告书(2014年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4年12月24日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7号——要约收购报告书(2014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要约收购活动中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制订本准则。第二条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被收购上市公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1,(17):108-108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6号,以下简称《收购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对可以提出要约豁免申请的情形作了规定,并设置了不同的申请程序。近来,一些申请人及其财务顾问等证券服务机构多次向我会咨询,当申请人同时符合《收购办法》第六十二条和第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时,可否选择其中一条适用。为明确《收购办法》有关规定,现就《收购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有关规定提出适用意见如下: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申请人同时符合《收购办法》第六十二条和第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时,可以自行选择其中一条作为申请豁免的依据。 相似文献
9.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5,(2):45-61
(2006年5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80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08年8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决定》、2012年2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及第六十三条的决定》、2014年10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2,(3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号现发布《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主席周小川二○○一年十二月十二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证券交易所的管理,明确证券交易所的职权和责任,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 相似文献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8,(5)
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管理,明确其职权与责任,维护股票挂牌转让及相关活动的正常秩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1,(19):67-67
为了正确理解与适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有关规定,我会制定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有关上市公司严重财务困难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7号》,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4.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5,(2):40-44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8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4年7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52次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1月23日起施行。主席肖钢2014年10月23日一、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修改为:“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二、第九条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财务顾问不得教唆、协助或者伙同委托人编制或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报告、公告文件,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不得利用上市公司的 相似文献
16.
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2,(6)
各上市公司: 为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发布《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上市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终止上市,除《办法》规定的情形外,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其股票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实施办法,另行规定。目前已在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的公司(以下简称公 相似文献
17.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4,(3):56-58
正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5号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2010年第27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自然人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应当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其取得的转让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自然人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和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相似文献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1,(17):107-108
为了正确理解与适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关要约豁免申请的规定,我会制定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有关要约豁免申请的条款发生竞合时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8号》,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6,(33):31-33
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股权分置改革后外国投资者对A股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引进境外先进管理经验、技术和资金,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按照《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外商投资、上市公司监管的法律法规以及《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8,(4)
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36号《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8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第5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主席刘士余2017年11月17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证券交易所的管理,促进证券交易所依法全面履行一线监管职能和服务职能,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根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