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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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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劳务派遣是指派遣单位根据实际用工单位的要求,将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管理下提供劳动,派遣单位从用工单位获取派遣费,并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现阶段,我国的劳务派遣单位数量日益增多,《劳动合同法》中明确细化了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2.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企业的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只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然而这种辅助性、替代性的临时用工模式,曾几何时,却被用工单位大量并长期使用,甚至成为用工主渠道。大乱大治,为了维护被派遣者的合法权益,重在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抑制滥用劳务派遣的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7月1日起实施。日前,整顿劳务派遣市场,新《劳动合同法》开始发力:  相似文献   

3.
<正>2013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新《劳动合同法》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地规定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并赋予了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一、简析新《劳动合同法》之劳务派遣修改(一)关于劳务派遣单位从业资格的问题新《劳动合同法》第57条提高了劳务派遣单位的经营门槛,一方面将原条文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修改为"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随着《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许多用工单位把过去纯粹意义上的"临时工"转变为"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在不少领域成为临时工的新形态。  相似文献   

5.
按照人社部的统一安排部署,福建省从2013年3月份至6月份,对全省现有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派遣使用劳动者的情况集中开展专项规范行动,确保新修订《劳动合同法》各项规定贯彻落实到位,劳务派遣单位依法规范经营、用工单位依法合理使用被派遣劳动者、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促进劳务派遣规范有序发展。  相似文献   

6.
资料     
劳务派遣的特点劳务派遣即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由劳务派遣公司根据企事业单位岗位需求派遣符合条件的员工到用人单位工作的全新的用工方式。劳务派遣的主要特点是:劳务派遣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双方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作协议书"与劳动者没有"劳动关系",实现员工的服务单位和管理单位分离,形成"用人不管人,管人不用人"的新型用工形式。  相似文献   

7.
政策问答     
特别提示:《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相似文献   

8.
随着《劳动合同法》的施行,企业用工更为谨慎。而劳务派遣作为一种规避劳动法律风险、降低人力成本的法定用工形式越来越多地受到企业的青睐。如今在金融危机影响的持续蔓延下,企业纷纷采取了降低成本、压缩编制的战略,劳务派遣则更是成为很多企业关注的焦点。本刊以前对劳务派遣做过多次探讨,但在新的形势下,劳务派遣的存在价值有什么变化?劳务派遣公司面临的挑战有哪些?对于不合格的被派遣员工如何界定和处理?对于因公负伤或患病的被派遣员工如何对待?本期“甲方乙方”栏目专家将对这些问题进行条分缕析,帮助用人单位合法规范地使用劳务派遣这种灵活的用工形式。  相似文献   

9.
《创造》2013,(7):91
2013年7月1日,新的《劳动合同法》开始正式实施。新法最大焦点,就是明确规定了"派遣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此外,新法还"剑指"劳务派遣乱象,从劳务派遣公司准入门槛、被派遣劳务者薪酬以及劳务派遣范围等多方面着手,加大了监管力度。  相似文献   

10.
《就业与保障》2013,(7):42-43
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于2013年7月1日正式实施。新法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规定了劳务派遣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对此,很多人满心期待,但也有分析人士指出,新法有利于规范劳务派遣乱象,但要实现同工同酬,在实际中操作起来很难,仍然"任重道远"。新法明确规定"同工同酬"目前,用人单位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已经成为普遍现象。所谓劳务派遣,是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首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  相似文献   

11.
詹华 《人民政坛》2008,(7):30-31
劳务派遣,在我国又称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作为派遣机构的劳务公司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而后劳务公司将劳动者派遣到实际用工单位,劳动者在实际用工单位的管理和监督下工作的一种灵活用工形式。同国外相比较。目前我国关于劳务派遣的法律制度尚不成熟和完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相似文献   

12.
《辽宁人大》2009,(2):26-26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建敏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上作了检查《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建议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报告注意到了当前劳务派遣用工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报告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等单位,  相似文献   

13.
劳务派遣是一种区别于传统用工方式的新型用工形式,涉及三方当事人。《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存在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的责任划分不合理、用人单位的责任类别不明确、最终责任的承担者不明确、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完善等问题。应明确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连带责任的类别、连带责任的最终承担者以及连带责任的最终承担方式。  相似文献   

14.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形式,目前在国内发展迅猛,但由于劳务派遣管理不规范,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劳动者三方权责关系不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本文认真分析了劳务派遣的现状、存在的利弊,对如何构建和谐的劳务派遣劳动关系进行了探讨,并对创新劳务派遣机制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5.
劳务派遣超常发展,重新引发劳务派遣的存废之争。我国一种较为主流的看法是,希望通过修改《劳动合同法》三性的规定,以"堵"的方式将劳动力引入正规用工。这未免是舍本求末。事实上,我国劳动立法中确立的刚性化的用工机制才是劳务派遣超常发展的根本原因。只有标本兼治,采用疏导的方式,才可能促使劳务派遣正常发展,从而实现劳动关系的真正和谐。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因为人工成本低、管理方便灵活等原因,获得迅猛发展,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北京比较严峻的就业状况。劳务派遣制度是我国现行基本用工制度的一种补充。《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近年来,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因  相似文献   

17.
袁蕊 《人民论坛》2012,(20):108-109
由于理论研究准备不足,现行《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的规定存在制度上的不足,据此,应提高劳务派遣单位设置的准入门槛,用明确列举的方式来限制劳动派遣的适用范围,合理分配劳动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责任,并明确被派遣劳动者平等权实现的责任主体和保障措施,以及不同主体间劳务派遣争议的纠纷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18.
2007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首次以法律的形式肯定了劳务派遣这种新型的用工方式,在规范了劳务派遣的同时,也使保安服务行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对于《劳动合同法》规范下派出式保安服务所遇到的现实矛盾,笔者在本刊今年第四期所著文章《探析:保安服务行业中劳动派遣制度》中表达了希望通过随  相似文献   

19.
就用工形式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确立了三种合法形式,即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和劳务派遣用工。其中的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  相似文献   

20.
文章阐述了劳动关系与劳务派遣的关系,论述了劳务派遣中由用工单位承担相应工伤保险责任的理论依据,在评析《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提出对劳务派遣中工伤保险义务与责任的承担进行立法完善的建议,以有利于工伤事故的预防与控制,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切实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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