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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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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的高等法学教育向何处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彬 《中国法律》2009,(1):32-37,89-93
一段时间以来,我国高等法学教育徘徊于“素质教育”与“职业教育”、“精英教育”与“大众教育”等定位的争论之中,人们对传承法治理念、传授法学理论、培养法律职业能力的观念与路径鲜有深入研究。其实,无论如何定位,传承法治理念、传授法学理论和培养法律职业能力都是高等法学教育不可或缺的“功课”;我国高等法学教育为人诟病的诸多不足,  相似文献   

2.
霍宪丹 《中国法律》2008,(4):27-29,91-95
[引言] 中国法学教育主要包括普通高等法学教育、成人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教育,承担着培养法律人才和培训法律实务工作者的重要任务。法学教育是中国法治建设的基本要素之一。  相似文献   

3.
法治中国建设既需要大批懂经济、懂管理同时又懂法律的复合型法律人才,又需要大批职业化的法律人才.这不仅给我国法学教育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与机遇,也对我们法学教育如何培养法律人才提出了更为严峻的挑战.高等法学教育不仅要为法律职业培养后备人才,而且还要面向全社会培养法治国家的建设者与管理者,培养各行各业所需要的法律人才.法学教育的职业性具有鲜明的导向性,是一种包含和超越一般素质教育的职业教育.构建以法律职业为目标导向的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必须将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与法律职业技能训练作为本科法学教育的主要内容,实现知识传授与职业能力训练的和谐统一,寻求教师教与学生学的良好互动.  相似文献   

4.
法学教育的历史使命与重新定位   总被引:37,自引:0,他引:37  
法律人才的培养取决于法学教育的正确定位和不断创新。应摈弃狭义的法学教育的概念 ,重新界定和建构法学教育的新概念。法律人才培养体制改革的当务之急是 :第一 ,与法律职业部门的教育培训机构共同构建法律职业教育共同体 (如组建国家司法学院和省级司法学院 ) ;第二 ,尽快建立与司法考试制度相适应、相配套的法律职业教育制度和法律职业培训制度 ;第三 ,尽快制定法律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制度 ,组建法律教育专家委员会  相似文献   

5.
李娜 《河北法学》2003,21(5):157-160
加入WTO对我国的法律、法律观念、法学教育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机遇与挑战并存。法学教育 作为输送法律人才的基地,必须迎接挑战更新法学教育的思想与观念,制定出相应对策,才能增 强我国法学教育的竞争力,培养出适应入世需要的优秀法律人才。  相似文献   

6.
法学教育的定位应当是通识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合成体”,其教育模式与内容应着眼于培育“法律人”群体职业素养。我国法学本科教育更为注重传授通识教育和法律基本知识,职业教育内容缺失。在缺少独立的法律职业教育环节的背景下,我国法科院校的本科实践教学“职业化”改革就显得尤为重要,其内容不仅是注重培养法律实务操作能力,更重要的是形成法律思维、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相似文献   

7.
我国的法律人才培养应当形成一个由高等法学教育制度、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统一法律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终身化的继续教育制度构成的相互衔接的、一体化的法律人才宏观培养模式。法学教育的管理应当是在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管理与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指导相结合的基础上,加上法学教育行业协会的自律性管理,三者有机结合,构成有中国特色的法学教育宏观管理体制。  相似文献   

8.
管火明 《中国司法》2007,(4):105-107
德国的“双元制”或者叫“双轨制”职业教学模式,成功地为德国培养了大批高素质实用型技术人才。德国在法律职业教育中大力推行“双轨制”教育模式,对法律职业人才实行订单式定向培养,形成了比较科学的录用、培训、就业制度。德国法律职业人才的培养途径和教学模式,对我国高等法律职业教育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9.
司法考试制度模式比较与中国司法考试的制度创新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司法考试制度是一个中间环节,其机能是如何将符合现代法制需要的优秀人才选拔到法律职业队伍中来。由于现代社会功能的分化,培养优秀的法律人才主要是通过高等教育来承担。因此,司法考试制度主要涉及到法律职业制度和法学教育制度两个方面。法律职业制度和法学教育的模式也影响到司法考试制度的定位和功能。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形势下,我国司法考试制度的设计应该借鉴外国的先进经验,吸取国外司法考试以及法律职业选任制度的教训,处理好法律职业选任制度与法学教育的关系。本文主要围绕着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这两方面,比较大陆成…  相似文献   

10.
冯红 《法制与社会》2014,(1):214-215
一直以来,追求知识创新和自由竞争的教育理念都蕴涵在WTO法律体系中,并指导着世界法律教育的前进方向,同时也影响着中国的法学教育。中国在加入WTO以后,逐渐参与到经济全球化的潮流中去,在各方面都会面临挑战,特别是中国的法学教育,将面临新的任务和变革。本文通过介绍WTO法律体系中的教育理念以及我国法学院校的发展情况,在此基础上分析了中国加入WTO后对中国法学教育带来的影响,以此为根据对中国的法学教育提出合理性建议,促进中国法学高等教育的发展。  相似文献   

11.
中国司法考试制度的创建和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丁相顺 《中国司法》2008,(10):26-29
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的建立 1978年以来,中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分散到统一的历史过程。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抛弃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倾错误,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并作出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提出了恢复民主法制的新目标,这对法学人才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促进了培养法律人才的高等法学教育的恢复和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建立。  相似文献   

12.
高等法学教育改革研讨会会议纪要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一、对我国高等法学教育改革的总体思考 我国目前高等法学教育的模式基本是50年代院系调整后定型下来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进一步深入和发展,在计划体制下制定的我国高等法学教育制度已不能适应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二十一世纪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对高等法学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学教育改革迫在眉睫。与会者认为,如要培养跨世纪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合格的法律人才,必须解决下列问题: 1.要重视高等法学教育,提高高等法学教育在我国高等教育中的地位。目前,我国高等法学教育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不相适应。十年动乱给中国的法学教育带来的灾难是深重的。结束动乱,恢复法制建设时,中国的法学教育停滞了整整十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几经挫折的法学教育才得到迅速的恢复和发展。任建新同志在最近结束的司法部主持召开的全国法学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全党和全社会都要从实施以法治国的战略高度,重视和加强法学教育,把法学教育放在需要加速发展的地位,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促进法学教育在规模上有较大发展,在层次结构上更加合理,在质量和效益上明显提高”任建新同志的讲  相似文献   

13.
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现状与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朱立恒 《河北法学》2008,26(5):159-165
法律硕士教育是我国法学教育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经过10余年的不断探索和试验,法律硕士教育改革已经取得如下成绩:法律硕士教育培养了大量高层次法律人才;法律硕士教育是我国法学教育改革的有益尝试;法律硕士教育规模逐渐扩大,且日趋规范化、科学化。法律硕士教育改革存在的问题包括:法律硕士教育与法律职业之间缺乏实质性的联系,培养目标难以得到充分的实现;法律硕士教育仍然沿袭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在职与非在职法律硕士教育之间存在矛盾。我国法律硕士教育的出路在于:坚持法律硕士教育的法律职业教育定位;大幅度扩大法律硕士教育的规模,使我国硕士阶段的法学教育以法律硕士教育为主;修改法律硕士教育的报考条件,入学考试制度;强化法律职业教育;理顺法律硕士教育与司法考试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4.
辛亥革命是一场伟大的政治革命,也是深刻的法律革命。它对法学的巨大价值主要表现在:一,中华法系的终结,法学理念的变革;二,动摇了义务本位的根基,提出了公民的权利要求;三,取消司法、行政合一体制,设立独立的司法机关;四,加强法学教育,培养与造就法学人才。辛亥革命的精神长存,孙中山先生的伟大形象永远活在中国人心中!  相似文献   

15.
本文以《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引,以我国法律教育及就业现状为立论展开的基点,从法律职业切入,概括了法律职业人生成培养的“五重准入制度”,归纳了法律职业“七大类”分类,在此基础上,全面分析论述了法学教育、法律职业教育、法律职业后继续教育等不足和缺失,并提出了整合规范思路,继而提出了构建“我国法律职业人才培养管理体制”架构。  相似文献   

16.
市场经济和国际化背景下中国法学教育之现状及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申嘉 《中国司法》2007,(2):90-91
处在市场经济和国际化背景下的中国法学教育,面临很多问题。伴随市场经济迅猛发展,国内出现很多新兴领域,要求法律服务更加专业、精细,可法学教育仍以理论教学为主,缺乏足够的职业训练;教师知识结构亟待更新,教师和法律职业者之间的人才流动缺乏制度支持;对复合型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缺位。笔者建议,转变法学教育观念,把职业教育提到第一位;设立教师和法律职业者人才流动机制,鼓励教师接受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适当延长学制,把法学教育提高到研究生教育,增加国际经贸类课程比例,扩大同国外法学界的合作交流等。  相似文献   

17.
朱春霞 《政法学刊》2005,22(5):118-120
在中国日益融入全球化进程的背景下,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的步伐和力度也在不断加快加深。作为基础法学教育的本科法 学教育,“法律人”应作为中国法学高等教育的人才目标。它所具有完整的内涵包括:高尚的法治信仰是“法律人”的首要价值标准,严 谨的法律思维是“法律人”的必备技术,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是“法律人”的生存之本,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综合素质是“法律人” 的基础条件。  相似文献   

18.
冀祥德 《河北法学》2011,29(12):2-10
建国六十多年来,具有中国社会主义法学教育特色的世界法学教育的第三种模式已经初步形成。基本标志是:以法学学士、硕士、博士教育为主体,以法学专科教育等为补充的多层次的高等法学教育体系已经成熟;法学的基本教育、特色教育和继续教育有机结合的多元化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基本形成;普通高校、科研机构的法律素质教育和专门学校的法律职业教育与全民的普法教育互相衔接的多轨制的法学教育制度初步完善;法学教育和统一司法考试与法律职业密切关联的互动型的教育就业机制逐步建立;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管理和司法行政部门的行业指导与法学教育行业协会的自律性管理及法学院校的自我管理四位一体的法学教育管理体制日益协调。  相似文献   

19.
我国法学教育偏重知识的传授,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没有形成有机的结合,难以养成法律职业所必备的基本职业素养。法学教育应当包含法律职业教育,注重法律人思维的培养以及法律职业伦理的教育。我国应当选择有别于其他国家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完善法学教育知识体系,改革法学教育方法,实现院校法学教育与专门机构法律职业教育相结合。  相似文献   

20.
法律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法律人才特有的培养模式,尽管在大学教育阶段两大法系国家法学教育的任务和性质有所不同,但如果从法律人才培养的全过程看,都具有共同的结构,都是由法律学科教育、法律职业教育、统一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培训和终身化的继续教育等主要内容组成。所以,我们应当从更加宏观的社会背景去观察司法考试制度在法律人才培养的系统工程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在中国,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从制度上解决了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长期脱节的问题。它不仅对法律职业的发展完善,而且对于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重塑都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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