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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4,(3)
<正>杭政办函[2014]17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推进产业园区投资项目前置审批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4年2月8日杭州市推进产业园区投资项目前置审批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为深化投资领域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审批部门、审批层级、审批环节、审批事项,推进产业园区开展前置事项审批改革试点工作,根据《浙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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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8,(19)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00-2018-0015甬政发(2018)7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2018年9月29日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3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8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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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2018,(18)
正(2018年7月31日)沪府规[2018]1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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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9)
<正>温政办〔2015〕8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项目审批方式改革,激发企业投资活力,促进工业有效投资,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的通知》(浙政发〔2014〕38号)和《关于做好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实施工作的通知》(浙经信投资〔2014〕5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我市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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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以来,特别是被列为全区首批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全国第三批发展改革试点后,玉林市坚持先行先试,大胆突破,努力走出一条具有玉林特色的"小城市带大农村"的城乡发展一体化新路子。在中央和自治区部署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城乡共同繁荣的大背景下,玉林市在推进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镇化方面取得什么样的丰硕成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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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20)
<正>渝府发[2017]44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现将《重庆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11月2日重庆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45号)精神,稳步推进我市"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特制定本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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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9)
<正>嘉政办发[2015]5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实施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是进一步调动企业投资积极性,扩大有效投资,促进稳增长、调结构的重要举措。为切实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的通知》(浙政发[2014]38号)精神,扎实做好我市工业企业"零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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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3)
<正>绍政发[2015]1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激发企业投资活力,促进工业有效投资,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的通知》(浙政发[2014]38号)精神,现就我市工业企业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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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多年来,浙江省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破除阻碍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努力打造全国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企业获得感最强的省份。该省加快打破信息孤岛,通过"数据跑"代替"企业跑",实现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促进项目落地早见效,其经验值得借鉴:加强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享。围绕以数据共享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目标,建立物理分散、逻辑集中、资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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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8,(6)
正国函[2018]12号上海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原则同意《上海市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二、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