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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永峰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19(3):19-21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宪法权利。公民受教育权的宪法内涵揭示了其兼具自由权和社会权性质的“二元”属性。国家对公民受教育权的限制应符合宪法标准。 相似文献
2.
张小涛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21(4):228-231
受教育权的内容应包括凡是和公民受教育相关的权利;公民的受教育权带有国家义务的性质,是一项宪法权利;通过承认宪法在司法领域的直接效力,在诉讼中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受教育权。 相似文献
3.
受教育权是公民一项宪法性基本权利 ,受教育权平等不仅要求权利设定的平等 ,而且要求将平等原则作为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的首要原则 ,受教育权的司法保障是受教育权平等保障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4.
王大泉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2,(12)
受教育权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受教育权要切实得到保护,仅仅靠宪法层面的诠释与救济难以实现,而需要将受教育权落实到可操作的层面,细化为具体的权能,纳入民法、行政法乃至刑法的保护范畴.本文拟通过分析受教育权的权能,进而明确受教育权在不同权利范畴内的性质,以及权利者主张权利的渠道和方式,探索受教育权保护落实到司法和行政救济层面的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5.
受教育权是偏重于社会权性质的基本权利,其法律效力如何历来是宪法学界争议的焦点问题。德国等西欧学者提出了“方针指示”、“宪法委托”、“制度保障”和“公法权利”四种观点,日本学者也提出了“纲领说”、“抽象权利说”、“具体权利说”和“法定权利说”四种基本相同的观点。我国宪法学界的主导理论决定了我国受教育基本权利还只是立法者的方针指示或纲领。但随着中西法律文化日益相互借鉴与吸收,以及我国受教育权立法与司法实践的发展,“法定权利说”越来越受到青睐。 相似文献
6.
顾华详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03,15(6):36-38
现行宪法在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加快小康社会建设的进程,宪法建设必须与时俱进。为此,需要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依法行政,司法体制改革,西部大开发的法律地位,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公民受各层次教育权,自由迁徙权,为消除城乡差别建立最低限度的社会保障等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写入宪法。 相似文献
7.
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高校不能仅以自己的内部管理规定就剥夺大学生的受教育权。学校的内部管理规定必须有法可依,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对学生的处理应当符合正当程序,畅通学生受教育权利的司法救济渠道。 相似文献
8.
袁光亮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7,16(3):38-41
青少年的受教育权,属于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和《教育法》规定的一般权利,也是专门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权利。其基本内容包括获得受教育的平等机会权,获得受教育条件权、获得知识和技能权,获得公正评价权。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其法律救济可分为行政救济、民事救济和刑事救济。 相似文献
9.
在法治视野下审视大学自治与司法介入的关系——大学与学生管理纠纷的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乔玉华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8,(10):62-66
司法介入大学与学生管理纠纷主要是为了实现对宪法基本权利的救济,尤其是当大学的管理影响到学生受教育权等宪法权利时。司法在介入时应有一个合理限度,做到既维护合法权利又不干涉大学自治,在大学管理权和学生合法权利之间实现一种妥适的平衡,使司法成为维护和保障权利的合法手段和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0.
高校法律地位界定与受教育者基本权利的司法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常秀鹏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8,27(4)
法律法规将高校定位于事业单位,位居公私法间,地位模糊,致使受教育者的基本权利难得司法保护.借鉴两大法系行政法理论与实践,将高校界定为"公务法人",与受教育者间关系为"新特别权力关系",既能维护高校对受教育者的管理与命令权,又可使"广为关切"的大学生受教育权等重要宪法权利得以司法救济. 相似文献
11.
王琼雯 《陕西行政学院学报》2009,23(3):89-91
人格尊严在宪政上的确立使行政程序法保障人权成为必然。行政相对人程序性权利体系的构建不仅推动了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平等地位的实现,而且促进了行政权力的理性运行,强化了协商、合作、互动的行政执法氛围,并为创建和谐社会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12.
陈学权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5):120-123
宪法修正案的通过 ,迫切要求刑事诉讼中进一步加强人权保障。刑事诉讼法之再修改 ,应当完善被追诉人的财产权保护 ,确保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并以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为参照 ,完善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措施 相似文献
13.
司法权力机关的程序性违法行为是影响司法公正、侵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因素之一,而程序性辩护是纠正程序违法、保护被追诉人基本权利,使其获得公正审判的重要手段。我国目前现行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并未形成系统的可操作的程序性辩护规则,应尽快在立法上确立程序性辩护制度,并完善相关的保障措施。 相似文献
14.
唐杏湘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06,18(1):46-49
研究并制定宪法解释程序对于建设法治社会来说是必要的和重要的。目前我国宪法解释程序存在着许多亟需解决的问题,应尽快制定《宪法解释程序法》,并且扩大宪法解释案的提案主体,建立宪法专家参与制度,明确规定宪法解释案的表决原则以及书面表达形式。 相似文献
15.
范菡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25(1):66-67
我国现行法律对公诉案件被害人在一审程序中权利保护的缺陷,使被害人参与法庭审判形同虚设。应在立法中赋予公诉案件被害人一审程序中的应有之权利,并采取相应措施使被害人在庭审中免受二次伤害。 相似文献
16.
刑事程序选择权,是指以存在两种以上的、功能相当的平行程序机制为前提,在刑事诉讼中由当事人对程序进行选择的权利。赋予当事人充分的选择权和选择空间是程序主体性原则的必然要求,是刑事诉讼结果的惩罚性和严苛性的内在要求。但刑事程序选择权在我国现有立法中未得到充分体现,因此,应完善立法,明确并增设必要的程序选择权,完善法官的告知义务,强化律师的帮助作用。 相似文献
17.
以程序法为依据,针对刑事诉讼中的程序性争议提出主张或提出程序性申请,以期维护或实现被追诉者程序性权利的辩护即为程序性辩护.审前程序中程序性辩护的主体主要是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权利内容由申请或异议权等四个方面的权利构成;程序性辩护的权利客体涉及程序性争议及程序性申请两大方面. 相似文献
18.
王春业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06,(5):85-88
公民法律解释的动议权是公民的一项宪法性权利,赋予公民此项权利有利于扩大公民民主参与性,有利于为公民权利提供另一种新的救济手段,也有利于法律的进一步完善。但现行法律中缺乏对该权利的具体规定,应在《立法法》及相关的法律中明确赋予公民法律解释的动议权,并建立健全公民启动法律解释的程序规则。 相似文献
19.
吴光升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3,25(1):42-47
在刑事诉讼中,有必要加强案外第三人的财产权保障,但我国的刑事诉讼立法在此方面却具有严重的缺失性。我国应当借鉴域外一些立法,从赋予案外第三人程序参与权与知情权、建立公正的涉案财物裁决程序与合理的举证责任分担制度等方面,加强对案外第三人财产权的程序保障。 相似文献
20.
林喜芬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7,(5):78-85
美国宪法性刑事诉讼法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宪法文本及宪政精神为理据,在特定的刑事诉讼案件的裁判过程中,经由司法判决而延伸出来的一套基本权保障与救济机制。它与宪法存在紧密关系,但又与宪法不同构,有着自身的意旨与构造。西法可鉴,研究美国宪法性刑事诉讼法对当前我国刑诉法研究的纵深发展有很大的启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