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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96 毫秒
1.
ONTHECOMMONRIGHTOFTRADEMARK所谓共有商标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共同对用于同一种商品的注册商标享有所有权。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的取得采用注册原则,即商标权由注册产生,受法律保护。而注册商标所强调的唯一性(即一个注册商标只能在同一种商品中归属于一个民事主体)决定了共有商标权是不应该出现的。但由于种种原因,商标权共有现象在我国却存在着。一、并有商抚积存在的原因商标权有两种取得方式: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不以原商标权或原商标权人的意志为依据而取得的商标权为原始取得;以原商标权人…  相似文献   

2.
商标是区别不同商品或服务的标记,这种标记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我国《商标法》第3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因此,商标权即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内所享有的独占使用权。而商标争议则是指在先商标注册人发现商标局审定公告的商标与自己的同在一种商品(或服务)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注册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在法定的时间内提出反对意见,并要求商标局撤销该在后注册商标的行为。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权争议由当事…  相似文献   

3.
商标是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记,商标权共有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商标功能的实现。有些学者认为,“商标专用权是由注册产生的,注册商标强调唯一性,从理论上说是不应该存在共有商标权的。”[1]但是,“盖权利固应有其主体,但其主体为单数或复数,自无限制之必要,不独物权如此,债权亦然,故各国民法莫不承认共有之制度。”[2]我国多数民法学者认为商标权的共有属于准共有的范畴。[3]我国新《商标法》第5条规定了共有商标的申请,新颁布的《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为《实施条例》)第16条进一步规定了共同申请人的约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制度,但是忽略了共有商标权在行使上的特殊性。为了保障商标功能的实现,保护消费者的权利,《商标法》首要应当规定共有商标权的行使必须确保不会使公众混淆商品来源。在商标权共有制度下,共有商标的许可和设定质权、共有人代表人、异议和评审请求的提出以及侵权诉讼等方面也存在一定的特殊性,本文拟就此作出探讨。  相似文献   

4.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商标国际注册,是指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及《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该协定有关议定书的共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共同实施细则)规定办理的商标国际注册。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中国为原属国的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指定中国的领土延伸申请及其他有关的申请。  相似文献   

5.
商标     
商标法修改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商标法修正案草案日前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周伯华在向大会作修改说明时表示,草案增加可以注册的商标要素,规定声音、通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的单一颜色等可以作为商标注册;草案明确了"一标多类"申请注册商标的新方式,规定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此外,针对实践中权利人维权成本高、往往得不偿失的现象,草案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规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  相似文献   

6.
谈在商标审查中对近似商标的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孟禾 《知识产权》1993,(2):16-18,23
判断一个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在先注册的商标是否近似,是商标审查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商标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这是商标局在商标审查工作中所  相似文献   

7.
所谓商标专用权,是指由商标管理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申请注册的商标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即可享有排除他人擅自使用其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利。它具有排他性、严格的地域性和时间性。商标专用权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工业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是我国商标法的基本宗旨。1982年8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新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问题作了明确规定,这是我国商标管理法规上的重大进展,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  相似文献   

8.
驰名商标是指经过长期使用,具有良好信誉,为消费者普遍知晓的商标,在许多国家,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比一般商标要广,这些国家在商标法中对驰名商标作了特殊规定,比如,驰名商标不适用先申请原则,当他人用与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申请注册时,会被注册机关以混淆为由而予以驳回;又比如,商标法中规定的某些禁用条款,如关于描述性商标的规定不适用于驰名商标;此外,在一些国家,驰名商标还可以取得防御注册等等。  相似文献   

9.
我国商标法第38条第1项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一种解释认为,这里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是指未按照《商标法》第26条规定办理使用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相似文献   

10.
在我国法学界,很多学者依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认为,未注册商标由于没有申请注册,不享有商标专用权,故此也不受法律保护。此种观点笔者不敢苟同。纵观世界商标立法,在实行注册主义的国度里,一般可分为自愿注册和全面注册(又称强制注册)两种立法主张。自愿注册  相似文献   

11.
IPAD商标案凸显商标侵权使用人能否享有其创造的商标价值增殖权益问题。对此,新商标法无规定,学界无回应,侵权使用人也仅留下"为他人作嫁衣裳"的叹息。经研究发现,故意侵权的商标使用人无权享有其创造的商标增殖权益,但是,善意侵权或过失侵权商标使用人享有该权益具有法理依据。建议我国商标法增加、完善商标使用人享有其创造的商标价值增殖权益的条款。  相似文献   

12.
《电子知识产权》2003,(7):15-17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商标国际注册,是指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及《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该协定有关议定书的共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共同实施细则)规定办理的商标国际注册。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中国为原属国的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指定中国的领土延伸申请及其他有关的申请。非经马德里系统途径办理商标国外注册的,不属本办法的调整范围。申请人…  相似文献   

13.
商标作为区别不同生产者、经销者不同商品的标志,除了要具有显著性,不违反商标法的禁用条款外,还不得与他人申请在先或已经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判断商标的相同近似,必须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进行。关于类似商品、近似商标的审查,商标法并没有规定具体的标准。在实践中,是按照商品功能或用途以及生产部门、销售渠道的实际情况和商品交易习惯,对"相同商标"、"近似商标"、"同一种商品"、"类似商品"作出判断。1.相同商标相同商标一般是指名称相同的文字商标、图形相同的图形商标、名称图形都相同的组合商标。除文字、图形、组合商标绝对相同外,下列情况也应视为相同商标。如:名为"友谊"的两个商标,其  相似文献   

14.
华国庆 《知识产权》1995,5(2):28-30
一、建立商标注册无效审定制度的必要性 为了保证商标注册可靠、稳定,防止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商标被核准注册,我国商标法规定了对首次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程序。亦即商标局根据商标注册人的申请,按商标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符合商标法规定的,予以公告;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予以驳回,不予公告。  相似文献   

15.
商标"窃权"行为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智慧劳动成果为目的,乘人不备,采取类似于偷盗的手段,将本来应当属于他人享有的商标专用权窃为己有.商标"窃权"行为的惩处并未体现于现行的商标法中,商标法规范的缺失,导致该行为严重破坏了商标确权领域的法律严肃性,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本文提出了完善商标法的措施,并指出在商标法现无规定的情况下,应当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先进行规范,以有效遏制商标"窃权"行为.  相似文献   

16.
论商标的宽展期应予取消熊英我国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是十年。但是,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依法申请续展。根据《商标法》第24条的规定,申请商标续展的期限分为两个期限,即商标的续展期和宽展期。但宽展期的设立,一方面与续展期的法律效力重叠,另一...  相似文献   

17.
在商标法的自愿注册制度下,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在市场上同时存在与流通。我国《商标法》第3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显然,商标法保护注册商标是毫无疑问的。那么,未注册商标处于何种法律地位?是否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呢?笔者不  相似文献   

18.
问:某企业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分类表规定的第37类饮料商品上向商标局申请“青岛”牌商标注册,商标局以“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商标缺乏显著性”为由,驳回“青岛”商标申请。试问我国商标法中并没有明确条款规定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不能作商标,为什么不办理地名商标注册?“青岛啤酒”是用地名作商标,这又应作如何解释?答:商标法第七条规定:“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即,商标作为商品的标  相似文献   

19.
商标权共有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汪泽 《知识产权》2003,13(1):33-37
商标权共有或共有商标权,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就同一商标共同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制度。共有商标权取得方式包括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如合同转让、继承、企业合并等。因夫妻关系、家庭关系和继承关系形成的商标权共有为法定共同共有。因当事人的合意形成的商标权共有,其性质由当事人合意决定适用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当事人对商标权是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共同共有,但当事人能够证明是按份共有的除外。在共同关系解除时,共有商标权可以通过权利分割、变价分割、作价补偿等方式进行分割,共有人可以将其所持份额出让,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相似文献   

20.
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对同一财产同时享有所有权的法律关系。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随着我国经济生活的日益活跃,共有关系有了较大的发展。现实迫切要求我们对共有的性质、共有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等问题作出深刻的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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