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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包勇恩 《时代法学》2013,11(1):29-37
宏观审慎监管强调从金融体系整体出发以有效防范系统风险,发达经济体的监管改革实践表明,虽然监管体制模式存在差异,但明确负责系统风险防范的监管机构已成为当下宏观审慎层面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共识。单一监管制是在完善监管机构职责基础上强化中央银行维护金融稳定的权责完善的系统风险防范体制,多头监管制则是建立独立的负责系统风险防范的机构或组织。上述两种模式实质体现出中央银行与监管机构的协调合作以及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合作是宏观审慎层面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方向。完善我国的部级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将为未来我国宏观审慎层面监管体制的改革方向。  相似文献   

2.
“双峰监管”通过重新整合监管权力,设立审慎监管机关和市场行为监管机关,以实现维护金融稳定与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双重目标。这一模式可以充分发挥监管目标的专一性和监管能力的专业性,既可以消除分立监管引发的监管割据,又可以消除综合监管的目标冲突和审慎不足,因此,得到了广泛认可,成为危机后主要国家的改革方向。三元结构的双峰监管模式,由中央银行、审慎监管局和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宏观审慎监管、微观审慎监管和市场行为监管。实践表明,由中央银行统一负责宏观审慎监管和微观审慎监管的二元结构的双峰监管,可以强化中央银行的核心地位,并降低监管沟通成本,相比三元结构的双峰监管能更好地发挥协同效应。  相似文献   

3.
论欧盟金融监管改革与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金融危机突显了欧盟现有的国家分散监管框架的弱点,2010年9月22日欧洲议会通过了2009年9月欧盟委员会关于金融监管改革的系列提案,将成立负责宏观审慎监管的欧盟级别的监管机构——欧洲系统性风险管理委员会(ESRB);同时将原有证券、保险、银行监管委员会升级成为三大监管局(ESAs),赋予其争议调停和紧急情况下的决定权。欧盟新的金融监管架构将宏观审慎监管和微观审慎监管紧密结合起来,并且更注重成员国监管机构对欧盟规则的一致适用和紧急情况下的协调行动,同时也设立了保障条款以保护成员国的财政权不受侵犯。欧盟金融监管改革的主要理念和部分改革措施对中国宏观审慎监管职责设置和整合微观审慎监管系统方面提供了启示。  相似文献   

4.
2007年金融危机表明,英国在1997年改革后建立与施行的"三方监管"体制存在重大缺陷。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确立中央银行在金融稳定中的核心地位,增强中央履职的权限与工具;改革金融监管机构设置,扩大中央银行的审慎监管权;明确新的金融监管框架及主要机构在该框架中的职能。改革后的英国中央银行英格兰银行集货币政策制定与执行,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于一身,在金融监管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改革对我国的启示有:尽快构建我国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确立中央银行在维护金融稳定方面的权威;提高各监管机构的宏观监管能力;加强各监管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  相似文献   

5.
刘迎霜 《当代法学》2014,(3):120-128
金融危机后发达经济体的金融监管改革使得中央银行在金融监管格局中由"去央行化"跨越成为"金融监管超级警察"。其理论基础就在于中央银行职能与宏观审慎监管目标和工具的高度契合性。我国于2003年从立法上剥离了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管职能,但是,在危机后金融宏观审慎监管框架构建中,中国人民银行应该处于主导地位,赋予宏观审慎监管职权。应将我国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监管职能从法律上予以明确,予以法制化,也即:在法律上明确中央银行在宏观审慎监管框架中的地位和目标;从法律上明确中央银行在宏观审慎监管体系中的具体职权;从法律上确立微观审慎监管和宏观审慎监管协调机制。  相似文献   

6.
金融监管权来源于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的宏观审慎监管,本文主要针对宏观审慎监管的概念演进、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的区别以及宏观审慎监管的逻辑和维度进行论述。并介绍了监管的成本—收益理论和边界有效性理论。  相似文献   

7.
金融自由化和审慎监管是金融业发展的时代特征,《GATS》(《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意义在于:由制度层面给予“自由、监管”以具体的含义,这为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完善提供了有益借鉴。  相似文献   

8.
温树英 《法学家》2006,34(5):154-160
金融服务贸易目标与金融监管目标的冲突主要表现在金融服务贸易最严重的壁垒就是不断变化的、重叠的审慎性或保护性管制;各国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不同本身就是金融服务贸易的潜在壁垒;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可能导致管制竞争和"管制融化"的风险.自由贸易体制下审慎监管措施的合法性与独立性、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金融监管的双重要求,是金融服务贸易目标与监管目标产生冲突的主要原因.贸易目标与管制目标的固有冲突在WTO体制下更为突出.但在协调两者的冲突方面,WTO的现有规则只能起到一些有限的作用.作者认为,最低限度的协成员国的监管规则是目前解决贸易目标与监管目标冲突的有效方法.  相似文献   

9.
张苏弢 《法制与社会》2012,(11):190-191
文章从金融监管的概念和意义出发,对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进行了比较,并结合当下我国金融监管的现状与问题阐释了我国金融监管模式改良的必要性,提出我国的金融监管应当审慎、适度,应当实现由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的稳步过渡。  相似文献   

10.
在市场机制的条件下,金融创新不仅可以促进金融自由化,而且也能促进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发展。在金融创新浪潮的推动下,各国出现了一场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创新的浪潮。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创新表现为金融监管法律理念的创新、主体创新、监管模式创新以及金融监管运行方式的创新。而金融监管法律价值目标的重新定位、机构的创建、审慎监管立法的完善以及监管执行的国内国际的协调与合作,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新型审慎金融监管模式,同时也使我们能更加有效地应对和促进了持续不断的金融创新。  相似文献   

11.
新自由主义、金融危机与金融监管体制之变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松  张永亮 《法学杂志》2012,33(1):26-32
新自由主义理念支配下的华尔街金融创新日新月异,金融市场"高度繁荣"。受此影响,监管领域出现了反监管思潮,其逻辑后果便是市场与政府(监管)出现双重失灵,金融危机爆发并蔓延。美国金融监管权力配置的欠缺导致监管冲突与监管真空;监管成本与监管收益不匹配;监管部门组成人员配置不合理。在全球金融体制风云变幻的今天,汲取美国教训、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应重点关注:信守保护投资者和消费者之市场永恒价值真谛;建立宏观审慎监管体制以应对系统性风险;通过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管,完善金融机构治理;构建对监管者之"监管"制度;重点监管民间金融和影子银行系统。  相似文献   

12.
以中国金融监管体制及金融体系予以国际层面的研究,以人民币加入SDR为例来诠释中国导向下的国际经验嬗变问题;以中国叫停“熔断机制”为例诠释中国导向下的国际经验转化问题。以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内容作为开展国内层面研究的对象,金融市场是决定中国经济继续中高速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金融监管当局经常混淆管制和监管的界限,习惯于事前管制,而忽视事中或事后监管。金融监管必须回应市场,形成风险应对型的监管格局。金融市场的整体性、金融资源的流动性急需克服监管模式的部门化和碎片化,在机制设计方面注重信息均衡和有效激励,注重金融消费者保护和防范系统性风险两个方面,避免机构监管的板块化,加强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最后贷款人的作用,明确承担宏观审慎职能。  相似文献   

13.
20世纪80年代以来,特别是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传统金融监管理论和实践屡屡受到挑战与质疑。各国学者和政策制定者逐渐认识到,与传统微观审慎监管相比,宏观审慎监管才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有力工具。在宏观审慎监管政策实践中,首要问题是明确监管主体。目前,尽管中央银行在各国宏观审慎监管实践中的政策地位不尽相同,但均扮演着重要角色,可以概括为决策者、主导者和参与者三种模式,且各具优缺点。本文从宏观审慎监管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性视角出发,通过两种政策的辩证关系分析和国际经验借鉴,探讨了中国人民银行以主导者角色参与宏观审慎监管政策制定和执行的可行性及面临的困难。  相似文献   

14.
德国金融监管制度经历了从分业监管到混业监管的转变。本文在概述德国金融监管体制变迁的基础上,并分析其对中国当前金融监管的启示。  相似文献   

15.
次贷危机极大地暴露出美国现行多边金融监管体制固有的监管重复、监管疏漏、监管协调不力、监管职权受限及系统性风险监管缺失等内在缺陷,使其面临着向统一监管体制转型的压力。然而,危机后奥巴马新政选择的仍是一种多边监管体制下的"补丁式"改革方案。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形成传统与美国类似,在目前相关条件还不成熟和统一监管未必一定优于多边监管的情形下,未来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也应立足现有体制循序渐进,不宜贸然推进统一监管。  相似文献   

16.
金融危机再一次暴露了欧盟银行业法制的软肋。后危机时代,欧盟分别对金融监管体系、存款保险计划和资本需求三个方面立法进行了全面修正。修正以恢复金融系统稳定作为首要目标,以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为蓝本,将目标监管这一国际先进监管理念和宏观审慎监管措施纳入欧盟法,增强了欧盟银行业抵御系统性风险的能力,推进了欧盟银行监管一体化进程。危机后欧盟银行法的路径选择启示着中国加强系统性风险管理和宏观审慎立法的紧迫性。存款保险制度应尽快建立,巴塞尔协议标准也需认真采纳,以增强中国金融监管立法的前瞻性。  相似文献   

17.
金融业事实上已经属于混业经营模式,而我国金融监管依然是专业化分工监管体制,存在与金融实践不一致、监管过度与监管空白并存、缺乏掌控金融全局的权威监管,不能很好地预防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等弊病。应该借鉴最适合我国金融监管实际的国际经验,改革金融监管制度,其核心在于建立统一的金融监管体制。  相似文献   

18.
在金融监管失灵的常态化之下,对金融监管机构的再监管成为重要议题,金融监管机构的侵权责任亦因此大行其道。但是,由于侵权法因果关系的束缚,侵权责任功能错位,加上公共政策的影响以及司法态度之消极克制,侵权责任在金融监管领域的扩张并未达到预期之效应。因此,必须引入其他替代机制、适度收缩侵权责任,以更好地实现保护第三方利益与激励金融监管机构审慎监管的多重目标。  相似文献   

19.
中国银行业监管体制的改革已经取得了伟大的成就 ,但是我们不能否认它本身还存在着一些不完善之处 ,为了改革现行的银行业监管体制 ,国务院决定设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设立脱离于中央银行的独立金融监管机构符合世界金融监管制度发展的趋势。  相似文献   

20.
私募基金监管立法:美国的经验和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号称自"大萧条"以来改革力度最大、影响最深远的金融监管改革议案。法案对包括私募基金监管在内的七个主要方面推进金融改革。本文分析了该法案对私募基金行业监管的主要规则,结合我国私募基金监管的立法现状,给出了完善我国有关私募基金法律制度的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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