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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84 毫秒
1.
【正】京建法[2012]6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房地局),各区县规划分局,各区县财政局,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设计单位合格承包人名册管理办法》及《北京市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设计单位合格承包人名  相似文献   

2.
【正】京建法[2012]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11]32号),加强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以下简称综合改造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工程建设进度,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3.
【正】京建法[2012]22号各区县政府,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以下简称综合改造工程)资金筹集工作,确保工程顺利推进,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12]3号)等规定,现就本市综合改造工程增加面积部分费用收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4.
<正>京建法[2015]9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建质[2014]153号)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建质[2014]154号),规范本市  相似文献   

5.
【正】京建法[2012]21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东城、西城住房和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房地局),各物业服务企业,各房屋建筑自管单位: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229号令),提升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水平,提高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  相似文献   

6.
<正>京建法[2015]20号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东城、西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各区、县工商分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本市建筑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及履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了《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现印  相似文献   

7.
【正】京建法[2011]27号各区县政府,各相关委办局,各集团总公司:为保证北京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的规定,并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实施。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相似文献   

8.
【正】京建法[2011]26号各相关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新农办、财政局、规划分局:为完成我市农民住宅抗震节能建设工作任务,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新农办、市财政局、市规划委共同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农民住宅抗震节能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1—2012年)》,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9.
<正>京建法[2015]2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  相似文献   

10.
<正>晋建市规字〔2023〕209号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各有关单位:现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1.
【正】京建法[2012]8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规范本市建筑市场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46号)的有关要求,为了落实监理单位安全管理责任,...  相似文献   

12.
京应急规文[2020]5号各区应急管理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各市属企业、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按照《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85号)要求,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制定了《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各区、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3.
【正】京政容发[2012]49号各相关区县市政市容委:为规范我市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治理工作,加快推进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治理进度,确保治理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治理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京政容函[2011]1017号)精神,我委制定了《北京市非正规垃圾填埋场筛分治理工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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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京建法[2012]2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建设单位:依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16号)及相关文件,我委对《北京市建设和房屋行政许可管理事项程序性规定》中"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部分程序性规定...  相似文献   

15.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长沙市、永州市房产局,各有关单位:为明确工程监理单位对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理的工作内容、要求和程序,我厅制定了《湖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函告我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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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京建法[2012]1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经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动态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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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矿厅(局),重庆市土地房屋管理局,海南省国土海洋环境资源厅: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9]16号)精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单位的管理,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队伍的建设,现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印发执行。  相似文献   

18.
【正】京安监办发[2012]8号各区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监管局,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2012年1月10日第1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一并贯彻执行。一、做好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请各单位将本办法转发辖区内生产...  相似文献   

19.
<正>京建法[2015]1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升参建单位质量责任意识,强化质量责任追究,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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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5年第120号为贯彻实施《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57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质检总局令第166号),我局修订了《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特此公告。2015年10月1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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