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马澎英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5,(2)
"南京饿死女童事件"引发人们对我国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权利保护法律制度的反思。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作为特殊的弱势群体,不仅需要物质层面的救助,更需要法律制度给予的人权保障。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权利保护法律制度应以"儿童利益最大原则"作为理论基础,架构国家监护机制,并借助于PPP模式来探寻应然的保护路径,以期使我国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得到有效保护。 相似文献
2.
我国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保护和救助有许多欠缺,保护这一群体合法权益乃当务之急。广西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对此采用检察建议的方式,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钦州市未成年人救助一体化项目",对司法机关在办案中遇到的需要救助的未成年人实行救助。实践表明,钦州市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的检察干预机制,比其他救助模式更有优势。 相似文献
3.
谈服刑人员子女的社会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服刑人员中的中青年比例较高,他们的未成年子女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缺乏良好的监护教育及健康的成长环境,身心发展受到一定的影响.对服刑人员子女提供社会保护,对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以及促进服刑人员早日回归社会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4.
农村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存、教育及身心成长对社会的稳定和谐有着直接而深远的影响。由于生存权遭受影响、发展权受到限制、受教育权难以保障、监护权缺损丧失、人身权受到威胁,他们成为特殊的被社会边缘化的弱势群体。建议构筑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关爱体系,为农村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营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相似文献
5.
2008年以来,静海县检察院主动延伸法律监督工作触角,深入开展未成年监外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未成年监外服刑人员“零重新犯罪、零收监”的好效果,推动了社会管理创新。主要做到了四个延伸: 相似文献
6.
服刑人员的子女安置问题一直是一个值得关注的社会问题,处理不当,不但会影响在监服刑人员的改造效果,而且会增加新的社会不安定因素。
湖南省女子监狱决定对在押服刑人员子女的就学情况进行一次深度调查,并提出用“阳光助学行动”来解决家庭困难的服刑人员子女的就学困难。 相似文献
7.
《民法典》第35条“除外条款”延续了原《民法总则》第35条“除外条款”的规定,与原《民法通则》第18条“除外条款”的规定相比表述更为科学和严谨。但同时又由于该款的规定相对抽象和较为原则性,导致在实践中对其认识不一,因此有必要从法理上予以厘清。父母以未成年子女不动产设定抵押担保之行为效力,司法实务和学界均存在有效、效力待定、无效三种观点。父母为维护未成年子女利益以其不动产设定抵押担保的行为有效,自无疑问。而父母非为维护未成年子女利益以其不动产设定抵押担保的行为,就代理权限而言属有权代理;就行为效力而言,不是效力待定而是无效。实践中,法院可采取“目的性限缩解释—有权代理—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行为无效”的裁判路径,以实现优先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的立法目的。 相似文献
8.
9.
黄梅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3):162-163
重新犯罪研究对我们预防刑事犯罪、刑事犯罪的量刑、服刑人员的改造效果评估都有直接的指导作用。为避免未成年服刑人员重新犯罪,我们应在其服刑期间和刑释后采取一定措施,避免再犯罪。 相似文献
10.
我国对离婚后未成年子女利益保护的立法,主要体现在《婚姻法》的相关条款中。但《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在保障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的实现上存在明显的缺陷。这就需要在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监护、给付抚养费、行使探望权以及重视未成年子女意愿等方面完善相应立法。 相似文献
11.
12.
为切实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工作,贵州省开阳县组织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活动正式启动,民政局采取五项措施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管理工作: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多部门形成合力。完善多部门密切配合的救助工作机制,并对于未成年人先救助后查询。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积极与媒体联系、沟通,掌握舆论导向主动权,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帮助未成年流浪人员的良好氛围。 相似文献
13.
看了《民主与法制》杂志2011年第29期《给服刑人员子女一个家》一文,笔者不禁被山东省女子监狱关心服刑人员子女的举措所感动。阅读此文,犹如一股温暖和熙的春风,令人心旷神怡。 相似文献
14.
15.
看了《民主与法制》杂志2011年第29期《给服刑人员子女一个家》一文,笔者不禁被山东省女子监狱关心服刑人员子女的举措所感动。阅读此文,犹如一股温暖和熙的春风,令人心旷神怡。众所周知,监狱服刑人员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在家的子女更是少人去关心、理解,甚至会受到取笑、歧视,这些不能不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山东省女子监狱此举,彰显了社会主义刑罚执行制度的文明与进步,是社会主义大家庭的优越制度及对平民百姓的一种人性关怀,更 相似文献
16.
17.
无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2):47-48
京人社劳字[2020]17号各企业、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区教育委员会:为保证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执行《关于因防控疫情推迟开学企业职工看护未成年子女期间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劳字[2020]13号)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需要在家看护的未成年子女是指,因中小学和幼儿园推迟开学,疫情防控期间需要在家看护的未成年子女。二、需要在家看护未成年子女的职工,应当落实请假制度。 相似文献
18.
《内蒙古统战理论研究》2008,(1):F0003-F0003
近日,九三学社内蒙古区委直属农牧二支社、老龄委一行20多人前往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劳动教养管理所看望少年服刑人员并开展献爱心赠书活动。 相似文献
19.
应明确子女为探望权的权利主体--兼评我国探望权制度的立法宗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修正后的《婚姻法》增加了探望权的法律规定, 但没有明确未成年子女权利主体的地位。正确地理解探望权制度的立法宗旨, 明确未成年子女为探望权的权利主体, 才有利于整个探望权制度的构建, 才有利于对子女利益的保护和探望权纠纷的解决。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