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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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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与法律》2004,(3):i016-i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 0 8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已经2 0 0 4年 5月 19日国务院第 5 0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 0 0 4年 7月 1日起施行。总理 温家宝二四年五月三十日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 ,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 ,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第三条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按照经营方式 ,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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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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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范围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转移、贮存、利用、处理、处置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实行管理与控制的危险废物种类,根据本市危险废物管理名录确定。 放射性废物的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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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6号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加强广告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广告经营审批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告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从事广告业务的下列单位,应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广告监督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广告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广告经营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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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令)号]第40号令[公布日期]2007.9.27[类别]行政法.环境保护[施行日期]2008.2.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电子废物污染环境,加强对电子废物的环境管理,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拆解、利用、处置电子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产生、贮存电子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也适用本办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电子类危险废物相关活动污染环境的防治,适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危险废物管理的规定。第三条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全国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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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文(令)号]第16号令[公布日期]2004.11.30[类别]经济法·工商管理[施行日期]2005.1.1第一条为加强广告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广告经营审批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告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从事广告业务的下列单位,应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广告监督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广告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广告经营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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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9月1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80号公布 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对重要工业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 动中使用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 的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 产许可证的产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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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辐照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以下简称《放射防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家对食品辐照加工实行许可制度。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从事辐照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第二章食品辐照加工单位和人员的管理第四条从事食品辐照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和放射工作许可证后方可开展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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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餐饮业的卫生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称《食品卫生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卫生部主管全国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饮业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第三条新建、扩建、改建餐饮业应当符合《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一切从事餐饮业经营活动并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单位和个人,也适用于单位和学校的集体食章。第二章卫生管理第五条餐饮业经营者必须先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餐饮业经营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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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第五条中“国务院经济信息化领导小组”修改为“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 二、第八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接入单位拟从事国际联网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有权受理从事国际联网经营活动申请的互联单位主管部门或者主管单位申请领取国际联网经营许可证;未取得国际联网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国际联网经营业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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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集邮票品经营活动的管理,维护集邮市场秩序,引导集邮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集邮票品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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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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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认合伙企业的经营资格,规范合伙企业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合伙企业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企业登记。 第三条 合伙企业经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应当在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的登记事项内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以下简称企业登记机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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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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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律师执业证的申领、发放、注册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律师执业证是律师执业的有效证件。 律师执业,应当依照本办法领取律师执业证。未持有律师执业证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活动。 第三条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八条规定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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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以下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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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管理办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消毒管理,预防和控制感染性疾病的传播,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消毒服务机构以及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其他需要消毒的场所和物品管理也适用于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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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租赁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直辖市、市、建制镇的房屋租赁。 第三条 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均应遵守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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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5号公布)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防止医疗废物处理对环境造成污染,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及相关环境污染防治管理活动。  相似文献   

20.
第一条 为规范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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