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8 毫秒
1.
和谐社会的首要特征是"民主法治",法律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在和谐社会的构建道路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拟从正式规范与非正式规范在法治进程中各自发挥的作用入手,分析和谐社会视野中的法的内涵究竟应该作如何理解,并试图在此基础上纠正"法律万能主义"、"法治即为国家法之治"的错误认识,呼吁人们正视非正式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中的可能性、有效性及重要性。  相似文献   

2.
张力 《河北法学》2013,(2):13-21
赔礼道歉的法制化是以法律机制特有的严格、公平与程序正义的他律特征,结合道德机制深入作用于人类心理,唤起良知的自律性机制,催化与加速理性人重识信用评价中道德观的进程。这种以正式法律制度嵌入非正式社会规范体系,以筛选、改良与优化其社会治理功能的法律方法就是"软法"。作为一种结合确定的法律规范与不确定的道德机制两者优势,弥补两者传统劣势的社会综合治理策略,软法尤其适合承担重树社会普遍信用与道德信仰的治理任务,在我国构建信用社会的系统工程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3.
杨海 《法制与社会》2010,(1):258-258,261
晋商这个中国古代的商人群体活跃在中国明清商业舞台长达近400年。这个商人群体的成功并不是当时封建国家对与商业活动强力规制的结果,而是晋商以晋商会馆的方式结合起来以民间社会习惯法的形式规范商业行为、维护商业诚信的结果。本文通过对晋商会馆信用制度的法社会学解读并以此为借鉴,为更好地规范当代中国市场经济的商业诚信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4.
李洋 《法学家》2020,(1):77-89,193
近代国际法理论框架下的"非正式帝国主义",由最初的"自由贸易"模式扩展至政治、司法等诸般间接控制样式。在"非正式帝国"的塑造中,合乎国际法规范的条约具备去疆界化与再疆界化的意义,即破除正式领土帝国的堡垒,重建非正式帝国的藩篱。法律无疑是实现"非正式帝国主义"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撑,而它本身也成就为"非正式帝国主义"的一种典型形式——"法律帝国主义"。以近代中国的境遇为例,法律帝国主义所表达的,正是在政策指引之下,借助条约规定方式,以治外法权为基本实践手段,通过司法机构的跨域构建以及法律职业人士的身体力行,以最终达成西方法播散的整体过程。对此,我们应有清醒的认识。  相似文献   

5.
许中缘 《法学家》2024,(1):15-26+191
民法典法律规范并不是实定法秩序的全部。法律规范实施的法律效果、价值判断与非正式法律规范组成了应然法秩序的组成内容。法学方法论需要实现实定法秩序向应然法秩序的统一。功能主义释意模式是实定法秩序趋同应然法秩序的桥梁,是克服法教义学与社科法学局限的解释范式。功能主义释意把无所把握的目的解释融入到法律之中,使得目的解释客观化并具有可接受性。功能主义释意将非正式法律规范的政策与情理融入法律,实现法律规范的合社会性。功能主义释意作为法学方法论的一场革命,能够推动中国民法教义学的建立,进而推动中国民法学自主性知识体系的建立。  相似文献   

6.
刑法社会化是转型社会中刑法发展的一个新命题。在刑法与公众之间日益充满困惑、刑法与社会发展日渐脱嵌的今天,刑法作为社会治理系统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及时作出调适,以消解公众困惑并实现与社会的同步协调发展。为此,刑法立法和司法应当克服对理性主义的过度偏爱,妥善解决作为正式规则的刑法规范与非正式规范的经验知识之间的纠葛,通过建构公众广泛参与的实践机制,以消弭刑法与公众、社会之间的裂痕。充分理解和尊重现实社会,为长期承受国家捆绑的社会及时松绑,还原并扩容社会的自主性,逐步推进刑法社会化进程,无疑是未来我国刑法的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7.
行政判决有三种形态第一种表现为正式的法源,是一种正式的法律规范,称之为“行政判例法”;第二种虽非正式的法源,却具有实质意义上的约束力,在现实中发挥着和法律规范相同的作用,可称之为“行政判例”;第三种行政判决,既非正式的法源也不具备实质意义上的约束力,可称之为“行政案例”。中国需要建构具有自身特色的行政判例制度,这种建构应该借鉴大陆法系的经验,以行政判例模式为蓝本,走一条介于行政案例和行政判例法之间的中间路线。  相似文献   

8.
王怡 《法制与社会》2011,(26):26-27
民间法是在一定区域内,由风俗习惯长期演变而来的逐渐制度化的规则,具有地域性、非正式性和内生性等特点。虽然民间法不同于正式的国家法,但它对于维护乡土社会的稳定和有序运行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国家不应忽视在社会中起实际调整作用的民间法。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分析民间法在司法适用中的困境,探索民间法应用于司法实践的途径,对我国法律继承和法律的完善有着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9.
行政判决有三种形态:第一种表现为正式的法源,是一种正式的法律规范,称之为“行政判例法”;第二种虽非正式的法源,却具有实质意义上的约束力,在现实中发挥着和法律规范相同的作用,可称之为“行政判例”;第三种行政判决,既非正式的法源也不具备实质意义上的约束力,可称之为“行政案例”。中国需要建构具有自身特色的行政判例制度,这种建构应该借鉴大陆法系的经验,以行政判例模式为蓝本,走一条介于行政案例和行政判例法之间的中间路线。  相似文献   

10.
对划分正式听证和非正式听证标准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将司法化作为划分正式听证与非正式听证的实质性标准 ,有利于正式听证与非正式听证在各自的范围内发挥作用。正式听证的特点是严格性、要式性和公平性 ;非正式听证的特点是灵活性、效率性和广泛适用性。我国的听证会应属于正式听证程序。  相似文献   

11.
社会自治规则探讨——兼论社会自治规则与国家法律的关系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社会自治规则是社会自治组织行使社会公权力,规定自治事项,规范成员行为的重要载体和集中体现,并直接决定了社会自治秩序的建构。其可分为授权性规则和自主性规则,其中前者是法律的延伸,具有法的属性;而后者更接近公法契约,不属于法的范畴。其调整范围主要是专业类、行业类和利益类事项,不能涉及法律保留事项。就效力而言,自主性规则具有契约性和自律性,但不具有法律的强制力,只有在法院确认其合法有效后,才能强制执行。社会自治规则与国家法律之间既有互动的一面,也有监督保障的一面,只有二者有机结合,才能有效建构理性的国家和社会秩序。  相似文献   

12.
清代盐法施行的是纲盐法,纲盐法的基本建制是引岸制度,为了施行引岸制度,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备的法制,但这一法制在不同盐区的具体运行又存在着较大的差别。本文将研究引岸法制在四川井盐中食盐销区的划分、运销中的官督商销法和官运商销法的具体运行,从而剖析引岸法制在四川的施行对国家和地方税收的保障、民众的就业与食盐秩序的稳定、榷盐对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官吏的腐败所产生的影响,并提出清代盐法对食盐进行法律规制,对民众生活必需品的保障和维护社会基本秩序的稳定是有借鉴意义的。  相似文献   

13.
汤毅平 《时代法学》2005,3(1):56-60
清末的法律近代化是指法律具有自由资本主义时代法律的立法精神与特点。清末的法律近代化集中表现为清政府在政治、经济、教育及社会生活领域相继制订或颁行了一系列具有向近代国家转型性质的法律、法规和章程。从整体上来看 ,这些法律法规具有系统性、模仿性等特征。尽管清末的法律近代化结果是主观动机和客观效果二律背反 ,但它在推动当时社会、经济、政治的向前发展仍然起了积极的作用 ,对民国时期的立法产生了不可低估的影响。  相似文献   

14.
高汉成 《法学研究》2015,(1):191-208
1907年大清刑律草案签注是研究《大清刑律》和"礼法之争"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料.本文利用诸多历史文献,对1908—1909年之间,中央部院、地方督抚的签注做了系统梳理,考证其文献来源、整理要点、上呈过程和表现形式,澄清以往研究中不清楚甚至错误的地方,辨析了签注的形成过程及其中的倾向性意见,分析了签注在《大清刑律》制定中影响和作用有限的原因.1907年大清刑律草案作为沈家本在法律领域贯彻"思想革命"的代表作,其得失是与政治领域的立宪运动同步的,由签注所引发的"礼法之争"的本质不是中西、新旧之争,而是法律领域"改良还是革命"的"主义"之争.1907年大清刑律草案既与中国自身的状况相脱节,也不符合法律自身的演进规律,是一次有着严重缺陷的立法实践.  相似文献   

15.
再论中国古代民间规约——以工商业规约为中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笃才 《北方法学》2009,3(2):139-144
民间规约是中国古代民间社会的自治规范,是古代法律秩序的组成部分。在中国古代法律秩序的生成过程中,民间自治规则始终是社会法律秩序的建构基础。民间规约和官方法律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互补互动关系。要全面科学地认识和评价民间规约,工商业行会规约的地位和作用绝对不容忽视。  相似文献   

16.
法律移植的理论与实践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近代以来,许多亚洲国家伴随着宗主国或占领国的殖民统治而进行了大量的法律移植;中国从晚清到民国政府,也对西方法律进行了大量的主动移植,使传统法律实现了现代意义的转变。历史表明,规则的稀缺和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对规则的强烈要求,使得中国的法制建设必然首先是改变“无法可依”的状态。在需要通过立法创造某些制度以实现政策目标时,法律移植是最有效的手段,成为创造法律秩序和促进社会进步的方式。然而,移植规则的深层含义在于移植文化,也即规则和制度的移植必须要有文化的支持,否则,法律移植很可能仅仅是立法者的游戏。  相似文献   

17.
蒋铁初 《现代法学》2007,29(6):147-154
清代的民事诉讼立法虽没有对证据法的原则做出明确规定,但从这一时期官方的表达与司法实践中我们可以归纳出民事证据运用所应遵循的原则。这些原则主要有情证兼用原则、关联性原则、直接言词原则、遵循伦理原则及尊重民事习惯原则。证据原则的非法定化特征导致其约束力不强,实践中有较多的例外情形。  相似文献   

18.
清代四川江津地方米贩为谋取暴利,制作并贩卖发水大米,丧尽天良,祸害乡邻,激发民变。当地乡绅于三合场刊刻石碑,禁止米贩制作、贩卖发水大米。  相似文献   

19.
陈金全 《现代法学》2000,(1):121-123
文章集中论述了北宋改革家范仲淹在庆历新政中推行司法改革 ,提出加强司法监督 ,强化刑部职能 ,重命令 ,准律文 ,慎选司法官吏等重大指施 ,充分地反映了范仲淹的司法改革思想  相似文献   

20.
童列春  王勇 《行政与法》2007,(12):126-130
商事登记制度的产生具有自发性、自觉性,商事登记规则的形成是商事交易的客观需要使然。法律作为一种规则体系必定是社会生活事实需要的产物和制度的体现,法律规范应该是对社会经济事实客观的"映照,"而非主观的"塑造"。因此,对商事登记法律性质的解释不应是学术的,而应是经济的。后现代结构方法主张视角多元主义,克服定式化思维。突破商事登记法律行为公私法性质定式的牢笼,探求其背后的经济本性,于实务更有裨益。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