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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很多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尴尬局面即客户总是觉得自己支付的律师费太多.律师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太少不值这么多钱.进而要求律师降低律师服务费,或者故意拖欠律师费甚至干脆拒绝支付律师费。这很容易引起律师与客户之间的矛盾.使律师的业务遭受损失.并给客户留下不良印象。我想任何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都不希望出现这种情况.如何避免这种情况发生是值得所有律师思考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近日.接到女儿从大洋彼岸来电。因为美国移民局的工作失误,导致女儿签证发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为此,女儿在美国找律师咨询相关事宜。美国律师咨询是按时计费的,通常每小时100—200美元,这笔费用对于在美国留学的女儿来说,不算小数目,对于众多在美国的中国留学生,甚至生活水平中下层的美国人来说,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聘请律师代理案件的费用则更加昂贵。因此美国有太多的人支付不起昂贵的律师费而得不到律师的法律帮助。面对这种现象。女儿有感而发,希望当律师的父亲对寻求法律帮助但却无力支付律师费的穷人提供更多的无偿法律援助。挂了电话,我陷入深深地思索由……  相似文献   

3.
随着国家发改委、司法部联合公布了《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关于律师收费的问题再一次成为了媒体关注的焦点。 律师是提供法律服务的劳动者。但法律服务究竟是脑力劳动还是体力劳动?从字面上来看,法律服务当然是脑力劳动。可很多当事人都认为,律师应当为了自己的案子四处奔波,跑法院、取证这些都应当归类到体力劳动。实践中更有许多当事人认为律师应该做出一些让自己看得到、摸得着的工作,如果律师没有进行这些“体力劳动”他们就会认为律师不称职,更有甚者会拒绝按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支付律师费。这样看来,似乎律师的工作又成了体力劳动。  相似文献   

4.
律师费有限转付制度的可行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和律师事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诉讼当事人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在这里,除了在特定情况下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外,当事人都得向律师事务所交纳一定的律师服务费。那么,当事人为寻求司法救济所支付或约定支付的律师费用,在案件胜诉时能否让败诉方承担呢?这就涉及一个律师费有限转付制度的问题。所谓律师费的有限转付制度,是指法院判决胜诉方为寻求司法救济而支付的合理的律师费用,转由败诉方承担的制度。该制度起源于英国,后逐渐被其他国家仿效,现在世界上绝大多数法治国家,都确立了该项制度。就我国…  相似文献   

5.
所谓律师费有限转付制度是指胜诉方为寻求司法救济而支付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当事人与律师约定或已经支付的律师费数额由法官根据案件性质、律师收费标准、律师所承担的法律事务的繁简程度、需时长短等因素,以不超过约定或已支付数额合理判定。律师费有限转付制度起源于英国。美国是典型的实行律师费有限转付制度的国家,依美国法律,如果另一方当事人的权利主张(或抗辩)明显没有理由(无意义),那么胜诉方照样可以取得其法律费用赔偿。但是,这种赔偿是有限制的,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68规则规定,如果被告在审理前提出…  相似文献   

6.
吴革 《法治研究》2006,(1):23-25
为谁服务?这是每一名律师开展工作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如果答案是为有钱人或者至少是为能够付得起律师费的人服务,这个回答毫不奇怪,因为律师是有偿服务的、靠收取律师费生活,不为有钱人服务,不为付得起律师费的人服务,律师的生计如何解决?作为个体,每一名律师和每一个律师事务所,都可以自由选择服务对象。而作为法冶文明组成部分的律师制度,其设置目的是什么,它要承担什么样的社会功能,则是律师业必须要回答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律师费是否应由败诉方承担?应当。既然“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已成为包括我国诉讼法律在内的国际诉讼规则的应有之义,那同为受害人救济权利支付成本的律师费就没有理由不这样处理。这似乎已成为我国司法体制改革进程中来自社会各方(当然除了败诉方)支持率日升的一种观点。在其看来,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可以造成多赢的博弈效果;就民众(受害人)言,排除他们担心律师费(成本)超过胜诉赔偿额(收益)而纷纷息诉的可能:就律师界言,可增加社会对律师的需求,改变法律服务市场狭小,律师业恶性竞争的局面;就社会言,受害人乐于谋求律师…  相似文献   

8.
现实生活中,残疾人朋友难免遇到法律权益受到侵犯或者卷入法律纠纷的情况。但由于对法律了解太少,很多卷入法律纠纷的残疾人很希望得到专业律师的帮助;同时,由于经济状况并不宽裕,这些残疾人往往无力支付律师费。  相似文献   

9.
我国恢复律师制度以来,广大农村地区律师缺乏、法律服务水平不高的状况一直不同程度的存在。这种情况的出现,有思想认识上的原因,有经济发展水平的原因,也有制度不完善的原因。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提升农村法律服务水平,改善农村法治环境已是农村社会发展的必需。律师服务向农村拓展和延伸,应主要从提升农民群众法律意识和鼓励、组织律师下到农村两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10.
律师是提供有偿服务的法律职业者。如果当事人拖欠律师费,其行为不仅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而且还侵犯了律师的执业权威和尊严,影响律师业的健康发展。针对当事人拖欠律师费的机制性问题,应当建立健全诉讼代理诚信制度、当事人拖欠律师费的惩罚性赔偿制度、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连带责任制度以及法律援助制度等。  相似文献   

11.
于宁 《中国律师》2010,(10):86-86
“律师为谁服务”.是一个看似简单却令人深思的命题。有人说,律师为金钱服务;也有人说,律师为当事人服务。我不能说这两种说法完全不对,但起码不全面,没有触及问题的实质。律师在为当事人服务的过程中,当然要收取律师费。  相似文献   

12.
武汉市第一家专为因生活困难和无经济收入、无力支付律师费的公民设立的“武汉求是法律服务援助基金”,日前正式对外挂牌服务。武汉求是律师事务所是新近成立的“两不四自”性的律师事务所(自愿组合,自收自支,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该所自今年6月成立以来,业务发展迅猛,在提供法律服务时,他们遇到很多当事人因生活困难或无经济收入,无力支付律师资,导致延误诉讼。为解决这一矛盾,及时为当快人提供状体帮助,该所经合伙人会议研究决定设立了“武汉求是法律服务援助基金”。享受法律服导援助决上的对象是:因公伤害赔偿、劳动争议…  相似文献   

13.
随着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数量的剧增,法律服务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为适应竞争需要,律师竞争手段不断翻新,导致各律师事务所常年客户频繁变动,不断发生长期客户解除法律服务关系而与其他律师事务所建立服务关系的问题。这种长期客户的变动,直接导致律师事务所收入的减少,增加了客户市场开拓压力,给律师事务所生存和发展造成相当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如何做好客户维护管理工作,已成为一家律师事务所不得不关注的重要问题。一、律师事务所与客户间关系1、律师事务所为客户提供有偿的法律服务。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国家对律师事务所管理和组织体制…  相似文献   

14.
律师作为一个特殊职业群体,他的存在决定了其生存与发展不同于其他行业与职业。律师业务的拓展是指律师在与客户建立合作关系前后,运用智慧和方法为实现客户法律服务价值最大化,由此拥有忠诚客户的努力过程。一、法律服务的特点律法律服务没有客观可感知的形态,它不能制造出有形的产品,在法律服务过程中律师与客户的有效沟通就变得尤为重要。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要  相似文献   

15.
徐雁清 《中国律师》2006,(11):81-83
一、香港律师楼的运作香港是一个法制社会,人情关系相对淡化,凸显的是人与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律师与当事人之间是提供法律服务与支付律师费之间的关系。1、以书面方式为主律师行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主要以书面(文件)方式进行,除受理案件或其他必须面谈的事务外,很少直接与当事人接触。而律师与当事人之间所进行的任何谈话、会谈、电话及其时间、地点、内容等以及律师行内部的工作过程如起草文稿、修改稿件、传真样稿、当事人在法律文件上确认签字等等,都会被律师行详细记录下来形成书面资料、文件,并一一编制目录,结案时均装卷归档。所以,即使是一般的法律事务如起草常用的买卖合同,其卷宗都很丰厚。  相似文献   

16.
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是有偿的,律师的利益是通过法律服务从委托人的利益中获取,这种服务很容易使公众对律师的道德产生偏见。这种道德偏见既可因律师的诚信服务得到纠正,也可能会因少数律师的不良行为而加深。因此,律师道德问题的解决取决于律师职业行为的价值取向,律师道德的困境仍需通过律师自身来救赎。  相似文献   

17.
日前,苏州市沧浪区法院审结一起律师代理合同纠纷案,被告经法庭调解,当庭支付了原告苏州市涉外律师事务所的15500元律师费。1991年12月9日,苏州市对外经济技术贸易公司因一起仲裁案与苏州涉外律师事务所签订了聘请律师合同。合同约定,律师事务所指派两名律师担任技贸公司一方的代理人,技贸公司应于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律师费15500元,结案后再支付1万元,并承担该案的差旅费等。合同签字后,律师事务所依约履行了应尽的义务,但技贸公司却迟迟未能支付15500元的律师费。苏州审结律师代理合同纠纷案@江记  相似文献   

18.
我国恢复律师制度以来,广大农村地区律师缺乏、法律服务水平不高的状况一直不同程度的存在。这种情况的出现,有思想认识上的原因,有经济发展水平的原因,也有制度不完善的原因。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提升农村法律服务水平,改善农村法治环境已是农村社会发展的必需。律师服务向农村拓展和延伸,应主要从提升农民群众法律意识和鼓励、组织律师下到农村两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19.
法律服务与电子商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互联网为律师提供了巨大的信息资源和便利的通讯交流。律师通过互联网的电子邮件与现有的或潜在的客户联系,提供法律咨询,为当事人起草、修改、审查商务文件和法律文书;通过电子邮件与国内外的律师同行交流、咨询和探讨法律事务,并相互介绍案件;在网上获取各种法律信息,查询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行政法规、各律师事务所的信息,阅读法律论文,开展疑难案件的探讨等等。许多律师事务所在网上建立自己的网站,为其现有客户提供法律信息,咨询服务,并以此吸引新客户。电子商务的兴起,为律师的法律服务提供了一个新的媒介。1.建立法律…  相似文献   

20.
律师事务所脱钩改制后,成了自主管理、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平等竞争的执业主体,定位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提供法律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律师也由国家干部身份转为社会法律服务人员。在这一过渡转型时期,律师的思想观念、利益分配、价值取向等都发生了激烈的撞击,这种撞击引发的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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