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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两国的法律文化在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社会本位与个人本位以及权力至上与法律至上等层面的取向上存在明
显的差异。这些差异深刻地反映在两国侦查制度在侦查组织制度、侦查行为、侦查程序结构等诸多方面的差异之中。比较研究表明,
美国为其侦查制度在法律文化中政府权力向个人权利的妥协的价值取向而付出了相当的代价;同时,我国在借鉴与吸收某些西方的
诉讼理念与制度的过程中,不应忽视中西方在法律文化上存在的差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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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与第三次法律革命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一、第三次法律革命、社会变迁与可持续发展之法制整合(一)自然本位:可持续发展法制的法律新理念。从法本位角度言,无论是个人本位,还是社会本位,皆是以“人为中心”,仍然没有放弃文艺复兴以来的所谓文明观——人是宇宙的中心,人定能胜天。然而,“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因此,“人自身是自然的产物,是在他们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①所以,笔者认为: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引,我们应构筑一种法律新理念——自然本位;人是自然界的一份子,人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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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个人与社会或个人本位与社会本位,确切地说个人权利与社会利益,在法律当中究竟应该占有怎样的地位,这种本位说,在当前的法律理论中,不再是一种流行的表述方式,但在民国时期的法律理论中,却是一个非同寻常的问题。无论这个问题是否依然值得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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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法律通过立法上的抽象化、典型化、身份化、角色化等技术确立了普遍性。但是,个人的独特性与法律的普遍性之间存在的冲突也昭然若揭:强调行为而忽略人的存在;注重平等而无视人的差异;突出客观而不考虑主观问题。这些都使得法律规则与真实的个人之间无法协调。为解决这一问题,法律应当保障个人私域空间的合理存在,保障个性自由;确定法律上的特殊弱者,为少数人提供特殊的法律保护;法律运作层面上,通过个别化的方式,根据人的独特性设定不同的法律规则和作出不同的法律裁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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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世界各国包括中国大都把无过错责任原则作为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归则原则。其法理基础在于: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给受害人带来了损害并引发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而许多污染行为却并无过错;传统民法过错责任原则难以对环境侵害提供充分、有效的救济,因而要求在环境侵权领域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同时,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出现和广泛适用作为对过错责任原则的补充和修正,也是和20世纪法律由个人本位发展到个人本位与社会本位并重的过程相一致的。在现代侵权行为法中,无过错责任已成为一项基本归责原则,与过错责任原则一起构成现代侵权行为法的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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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本法律观的科学含义——发展权层面的反思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学术界对人本法律观中的“人”、“本”和“人本”这三个基石范畴存在不少分歧与模糊认识。本文认为,从逻辑起点上讲,人作为人本法律观的主体,应当是“自然人”、“理性人”、“社会人”和“政治人”以及“生态人”五方面的统一。从内在特质上看,人本法律观是一种理想的法律价值观而非工具论、是一种理性的法律本质论而非抽象的本原论、是一种科学的法律方法论而非简单的具体操作方法。从价值选择上说,人本法律观旨在实现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权利,发展权体现了人本法律观的主体性要求、浓缩了人本法律观的客体性特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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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化是法律制度的灵魂,法律文化概念是在20世纪60年代出现的。它经历了近代、当代的变迁,形成了自身固有的功能和特征;法律文化的演进是在西方法律文化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冲突交融中形成的;它由义务本位观主导转变为权利本位观主导;法治文化最终取代政策文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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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个人破产法”有关的,除企业家之外,还几乎涉及到每个人,它将从法律的层面上规范和保障所有企业家的社会责任、作为个人的信用以及生存空间。这正是作为人大代表的企业家提出“个人破产法”议案的初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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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有了法律意义上的刑罚,刑罚正义一直是法学家关切的主题。刑事古典学派和刑事实证学派分别阐述论证了各自的刑罚正义思想——个人本位与社会本位的价值观念,个人本位和社会本位的刑罚正义思想分歧的实质在于如何处理个人自由平等与社会秩序的关系问题,即自由平等与秩序的价值关系问题。秩序是法治社会的基本价值需要,没有良好的秩序,也就没有公民的自由和平等。同样,自由和平等是人的自然权利,没有公民个人的自由与平等,也就不会有良好秩序的形成。现代法治社会中的刑罚正义思想则体现出二者内在的辩证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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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法律思想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代的法律思想以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和法治主义三大思想为基本特色,这三大思想都以权利本位为理论基石;现代的法律思想以团体主义、干涉主义和积极法治三大思想为基本特色,发生了由个人主义权利本位观向团体主义权利本位观的转变;当代的可持续发展法律思想以生态主义思想为基本特色,拓展了法学的研究视野、权利主体的范围、法律的社会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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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行为的合法与本质——对民事法律行为本质合法说质疑之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科学》1998,(5)
传统民法中的“法律行为属于合法行为”理论命题的真义是:法律行为属于不为法律禁止实施的行为;该项理论命题与法律行为本质合法说观点在法理旨趣方面有重大差别及对立:前者在于表明法律行为以权利为本位,展示了法律行为自由主义或以私法自治作为原则的固有精神;后者则强使法律行为以义务为本位,置法律行为于法定主义的桎梏之下。因此,不能以法律行为属于合法行为作为法律行为本质合法说的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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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体是将现实中的人进行抽象而形成的,主要源自法律作为普遍性法则、考虑外在行为以及造就“面对国家的个人”的需要。法律主体概念的确立,彰显了人的尊严与道德品性,体现了人的共性与类似性,也为主观权利的存在奠定了基础。从性质上说,法律主体是法律的创造物、规范的人格化、能动的行为者,也是联结法律与现实生活的桥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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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的个人权利本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一定的经济基础决定着一定时期的政治法律制度。以市场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是我国经济领域中的一场深刻的革命。这场革命必将导致政治和法律的深刻变革。那么,市场经济体制需要什么样的法律制度与之相适应?这种法律制度应以什么为本位?本文试图从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出发,以法的本体论、认识论为视角,论证在市场经济体制中,法应以个人权利为本位。一、法的个人权利本位的本体论基础——个人的主体性主体性是指个人在与自然、社会、国家和他人的关系中.具有独立自主决定自己命运的权利和力量,更进一步地说,人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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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见危不救要否入罪的讨论涉及法律与道德双重关系。法律与道德的离合,不能一概而论。具体到见危不救要否入罪这个问题上,理论界一直存在争议,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实际立法也大相径庭。自20世纪初以来,西方"社会法学"的思潮影响日大,"社会本位"的价值观在立法中得到体现,法律与道德呈合流之势。在许多标榜"个人本位"、"权利本位"的西方国家,都有"见危不救罪"的规定。在我国,尽管没有"见危不救罪",对一般的无救助义务的人见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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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与和谐社会在预设的背景、运作的规范、人性的假定及价值的取向上各有不同,因而两者之间未必完全同质。当然,刚性法治与柔性法治的糅合、人的自利与利他的共存以及法律与非正式规范的协调,为两者的统一提供了基础。法治在促成和谐社会形成上的作用,可以表现为:在观念上,确立国家有限、社会自治、个人本位的法律基准;在标准上,以自由、合作为基础,形成和谐社会的法律尺度;在形式上,以法律下的“人的联合”作为和谐社会运作的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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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商法中个人本位效率观:个体的和生产的效率(一)个人本位下民法到商法的发展在社会发展某个很早的阶段,产生了这样一种需要:把每天重复着的生产、分配和交换商品的行为用一个共同规则概括起来,设法使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一般条件。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后来便成了法律。民法就是在这种平等交换下生出了萌芽,它不仅是调整与每个自然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私人之间一般社会生活关系的法律,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