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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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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徐婷姿  戴波 《人民司法》2012,(17):64-69
在我国,道路客运市场分为道路班线客运、道路旅游客运、道路包车客运以及城市公交出租客运等几类。由于道路客运班线运输在现阶段仍属于人民群众出行的主要方式,因此法律法规对此进行了详细规制,管理部门也投入很多精力进行管理,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以下简称客运班线经营权)是实行数量限制的有限国家公共资源这一理念已经得到公认,道路班线经营的  相似文献   

2.
《司法业务文选》2012,(28):20-40
1.2012年3月14日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2号公布2.自2012年3月14日起施行交通运输部决定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4号)第八十二条修改为:"客运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过程中,可以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将其违法证据先行登记保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客运  相似文献   

3.
《法治与社会》2007,(1):60-60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发展,人口增多,城市客运出租市场混乱,针对这一情况,子长县客运办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赔偿法》《国务院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上级有关城市客运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思想素质和业务知识培训。使全体执法人员懂法、执法。  相似文献   

4.
(2005年7月13日交通部令2005年第10号公布自2005年8 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及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活动,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保护旅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从事道路旅客运输(以下简称道路客运)经营以及道路旅客运输站(以下简称客运站)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道路客运经营,是指用客车运送旅客、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客运活动,包括班车(加班车)  相似文献   

5.
程少良 《政府法制》2011,(29):57-57
7月27日,山西省临汾市政府召开了全市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利用各种汽车、三轮车、电瓶车、残疾人专用车等车辆非法从事客运经营的行为;打击各类客运车辆无牌无证、客车超员、酒后驾驶、违法占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打击取得经营资格的班线客车、出租车、人力三轮车经营者的违法运营行为。  相似文献   

6.
20世纪90年代,在我国道路客运大力发展和城乡道路客运管理体制转轨的情况下,全国各地纷纷提出在道路客运行业实行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那么,什么是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呢?到目前为止,人们对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的概念及内涵并不十分清楚,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相当一部分人把农村客运公交化和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混为一谈,认为实施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就是推行农村客运公交化。其实,农村客运公交化只是农村客运的一种组织形式,是人们在探索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过程中对于农村客运提出的一种改革方向,并没有包括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的全部。  相似文献   

7.
《江淮法治》2012,(10):26-26
不久前,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了关于印发《河南省“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通过开展“安全带一生命带”专项行动,提高道路客运企业和旅客对使用安全带预防交通事故伤害的认识,提高高速公路客运安全带使用率,有效减少事故伤亡人数。活动结束后。省公安厅将根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情况予以奖励。这则新闻出来之后,全国各大网站转载,网民议论纷纷。本期,我们就来聊聊“不发生特大事故就奖励”这个话题。  相似文献   

8.
《政府法制》2012,(26):53-53
为全面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道路客运安全年”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省旅游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便于社会的监督与识别,有效形成对“黑车”的打击和遏制,实现道路旅游客运行业文明程度和旅游客运形象的整体提升,起到“强化运营安全、服务山西旅游业发展”的目的,山西省交通运输管理局与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将共同组织实施对全省1600余辆旅游客运车辆的外观及标识进行统。  相似文献   

9.
犤基本案例犦2005年3月某日,黄某驾驶轿车在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情况下擅自从事客运经营被交通局运政稽查大队依法查处,为逃避惩罚,黄某于次日晚翻围墙进入市交通局院内,撬窗进入运政稽查大队的违章处理中心办公室,窃走包括黄本人在内的交通行政处罚案件卷宗八册并销毁。犤分岐意见犦黄某的行为应如何处理,产生如下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黄某的行为构成盗窃国家机关公文罪。根据规定:运政稽查大队系交通局直属事业单位,依法行使交通道路运政稽查职能。因而其人员性质符合刑法第93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  相似文献   

10.
柴建武  李军 《江淮法治》2013,(16):61-61
近年来,随着广德县地方经济的飞跃发展,推动了道路运输行业的快速增长,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客运多种客运方式并存发展为城乡居民提供了良好的出行条件,也为广德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由于受到经营体制和运行模式的制约,城乡道路客运二元分割局面下存在的弊端显现出与国家政策、城市建设及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间的矛盾,道路客运体制亟待改革。2011年,广德县委县政府制定《广德县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实施意见》,确立以公共汽车为主体、出租汽车为补充的城乡公共交通体系,全面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的目标,并以卢村乡为试点开展  相似文献   

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旅游经营者准许他人挂靠其名下从事旅游业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与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该条规定明确界定了目前盛行于旅行社业界的挂靠经营中的连带法律责任,对厘清旅行社挂靠经营中旅行社、挂靠方与旅游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经营行为,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2.
案情1998年4月IS日,四川省沪州市人民政府在沪州日报上刊登了《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有偿出让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其内容为:为适应沪州市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将本次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有偿出让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本次有偿出让的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为1995年4月至1998年4月3年期满的581辆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指标。本年度不再新增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指标。二、本次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有偿使用年限为5年,从1998年5月1日起至2003年4月30日止。三、凡需取得本次5年期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者,每…  相似文献   

13.
自1988年深圳市实行出租汽车经营权(即营运证)有偿使用制以来,我国许多大中城市相继效仿了这一办法。1993年制定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经营权有偿出让和转让的若干规定》,明确在全国推行出租车经营权有偿转让。1998年施行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规定,城市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可以实行有偿出让和转让,为地方政府政策落地提供了政策支持。  相似文献   

14.
1.“安全带——生命带”工程建设成效显著山西省道路运输行业扎实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认真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实施“安全带一生命带”工程,实现长途客车和旅游客车安装座椅安全带“全覆盖”,安全带检查列入“三不进站、六不出站”例检项目。统一发放了随车安全告知片,采取卫星定位和远程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客运车辆限时通行、限速行驶和驾驶员强制休息制度,  相似文献   

15.
为了促进香港、澳门与内地建立更紧密的经贸关系,鼓励香港服务提供者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从事道路运输业务的企业,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现对《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交通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 0 0 1年第9号令)作出如下补充规定:一、自2 0 0 4年1月1日起,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西部地区设立独资企业经营道路客运业务。二、自2 0 0 4年1月1日起,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独资企业经营道路货…  相似文献   

16.
郭吉轩 《中国监察》2011,(24):53-54
从2011年7月起,国务院国资委纪委、监察局按照2011年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对中央企业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  相似文献   

17.
杜玉  韩巧英 《政府法制》2008,(15):37-37
山西省古交市人民政府客运管理办公室是自收自支的副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古交市建设局,并受其委托,依法对古交市城市公共客运行业进行管理;客运办下属古交市城市客运服务中心和古交市公交公司两个企业,主要业务是为经营者提供客运经营管理服务。  相似文献   

18.
[简要案情] 原、被告双方于2003年9月5日就购买一辆大型载客汽车签订《汽车产品销售合同》,约定:标配单价为315000元,以上价格含人户、购置税、代办旅游牌、车身喷字、豪华行李架。交车方式为海口提车,交车时间为2003年9月25日。双方还就付款方式、时间进行了约定。并特别约定了违约责任:供方于2003年10月1日前将需方所购车辆、购置税、人户旅游牌代理完毕。如有不可抗力因素可延期至10月15日。否则,供方逾期承担每天300元滞纳金。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履行完付款义务,但被告却直至2003年11月3日才向原告交付车辆。至2005年2月5日才办理完毕旅游汽车营运手续。为此。原告主张被告延迟交车及延迟代办旅游车牌手续的行为构成严重违约。被告辩称原告未按交通部的《出租汽车旅游汽车营运管理规定》规定在购车车前提出营运申请。未取得审核批准。应自行承担未能按期办理营运手续的全部过错,并且根据省交通厅《关于旅游汽车客运公司整顿重组有关事项的联合通知》,原告购车前不具备营运资格,其购车行为非法,且被告自己实际上既不具备经营旅游营运汽车客运业务的资格,也没有代办旅游汽车经营许可证的资格,主张其已完成合同义务,不存在违约。  相似文献   

19.
固镇县人大代表针对农村客运市场散、小、乱的经营格局提出建议后,县交通局立即办理,一系列整改活动拉开序幕——  相似文献   

20.
9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96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26条规定涉及四个方面一是合理界定旅游纠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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