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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93 毫秒
1.
在社会治理的新阶段,治理的重心向基层下移,此时需要民间法的参与.民间法不仅是一种构成社会治理静态规范体系的制度资源,而且是一种构成社会治理动态运行体系的治理资源.权利秩序与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是社会治理的动态运行体系的关键环节,民间法在这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民间法依赖其内部所具有的主体要素、权利要素、规范要素、反馈要素,既能促进权利秩序的生成,也能支持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运作.  相似文献   

2.
民间法是在一定区域内,由习惯风俗长久演变而来的逐步制度化的规则,具有地域性、非正式性和内生权威性等特点。虽然民间法与正式的国家法有所不同,但它在维护乡土社会的稳定和解决婚姻家庭矛盾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国家应当重视并有效地利用在社会中起实际调整作用的民间法。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分析民间法与国家法的关系,解决民间法与国家法的冲突,探索民间法司法适用的合理性,对我国法律继承和法律的完善起着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3.
社会转型正义可分为:社会转型的消解正义与社会转型的建构正义。在民间法与国家法二元规范体系视野下,社会转型正义应该是法治化意义上的正义。民间法体现社会利益的诉求,凝聚社会转型的共识,构建正义转型的机制,它所具有的这些独特品质,使其在实现社会转型正义中发挥功效成为可能。民间法在实现社会转型正义中有三条具体路径:供给社会转型所需的社会理性、构造社会转型的秩序、促使法制体系迈向法治体系。民间法与国家法的良性互动,是二者在实现社会转型正义中各自作用得以发挥的前提;同时,还应为民间法在社会转型中发挥作用开拓更广阔的空间。在实现社会转型正义中,关注民间法的作用,不仅有利于扩展民间法成长的空间,也有利于丰富社会关于治理逻辑的想象,进而为当下社会改革实践寻求新的"算法"。  相似文献   

4.
民间法与法律接受都具有的主体间性使得二者具有相契性,并因此民间法在法律接受中的作用得以发生。民间法在法律接受中具有三种主要的、独特的作用,即作为社会主体进行价值衡量的尺度;整合法治资源;培育自身生长点。这些作用的发挥不仅可以在法律接受中勾连整合民间法与国家法,还可以实现国家、社会和公民的良性互动。同时,这些作用被社会主体的法律接受行为串联成为一条"作用链",共同促成"良法善治"的法治愿景的实现。  相似文献   

5.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如何构建良好的社会治理日益成为国家现代化和民族复兴的重要课题。社会的本质是"生活世界",而国家"中央辐射式治理"具有先天的缺陷,两者的共同作用决定了现代社会治理必然是民间法与国家法多元规范的治理。在社会治理中,民间法基于其以交往为基础、以互相理解为目的社会自我生成特性而有着独特的作用,一方面是整合社会秩序,一方面是整合社会伦理。从民间法与国家机关、民间组织、社会参与者三个主体之间的内在关系进行分析,民间法可以通过与立法与司法互动规范化、以民间组织为载体实现规则再生成和激发社会参与者主体自觉与治理能力三个途径介入社会治理。  相似文献   

6.
浅论民间法     
陈昊 《工会论坛》2008,14(2):143-144
本文对民间法这一法律现象从其概念、渊源、特征及发展趋向性进行了分析论证。,认为民间法是在社会生活中,独立于国家法之外的,在民间经过长期历史发展而逐渐形成的,得到人们普遍认可和遵守的,调整特定范围内的社会生活关系,具有一定的强制力,并以此维持的一种社会调整规范。民间法具有习惯性、地域性、私法性、文化性四方面的特征。在我国的法制建没中应当重视民间法与国家法之间所存在的互动关系。  相似文献   

7.
以是否符合法治国的价值为标准,民间法可以分为积极民间法、中性民间法和消极民间法。尽管民间法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形式侧面确有冲突,但在有利于被告人的向度上,民间法反而契合了罪刑法定原则的实质侧面,且在罪刑法定原则之外,民间法还具有解释刑法的机能,并在提升司法公信力、克服成文法缺陷、协调刑法机能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德日三阶层的犯罪论体系内,民间法伴随刑法教义学的实质化改造,早已融入到刑法体系之内,并在规范违反说和社会相当性理论中,具有更直接的体现。就当前我国而言,民间法可以通过对犯罪构成和犯罪形态的规范解释,或者依托超法规的犯罪阻却事由和酌定量刑情节,融入现行刑法具体适用之中。  相似文献   

8.
社会自治的民间法资源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社会自治以消极自由权为依归,并以民间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野为制度前提,主要表现为契约关系的社会权力是社会自治的基础,也为民间法确立了效力前提。民间法的效力根据还包括民间法规范符合社会主体的需要,并具有自然法意义上的价值基础。民间法实效就是民间法效力的彰显,依赖于社会权力、主体需求和自然法价值。社会自治意义上的民间法资源主要包括民间习惯法、道德规范和民间组织的内部规则。  相似文献   

9.
民间法的纠纷解决方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法在纠纷解决中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也被认为是现代社会最为主要和权威的纠纷解决方式。但是在国家法的社会实效受到置疑或者难以发挥理想作用的地方,民间法就往往对权利冲突或纠纷的解决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调整着在冲突纠纷中受到破坏的权利义务关系,实现权利并保证义务的履行,维系着民间社会的秩序。民间法通过其独特的纠纷解决机制、调整方法和以规范形式体现的乡规民约,和国家法一道构建了社会的秩序体系。  相似文献   

10.
软法视角下农村民间借贷法律机制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间借贷是民间金融的一个部分,随着经济主体与经济活动的日益多元化,已融入社会金融体系中。活跃在农村地区的农村民间借贷却被国家正规金融所排斥与国家法律政策的打压,文章从农村民间借贷现实运行的状况基础上,归纳其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结合软法在农村生活中的规范与引导作用,提出促进农村民间借贷规范发展的法律机制的建议与对策。  相似文献   

11.
本文评介了我国法学界对习惯法概念的界定,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强调应遵循对法律概念的科学界定,是讨论习惯法与拉祜族习惯法性质、地位、任务和价值取向归属的理论基础。本文认为阐明拉祜族习惯法属于法律外的习惯法,并探究拉祜族习惯法的价值取向。认为立足深入调查与研究拉祜族习惯法由来与发展的规律,是不断创新研究习惯法与拉祜族习惯法的最佳途径。  相似文献   

12.
学界对习惯的界定有两个落脚点,即“行为模式”和“行为规范”;,对“习惯法”也存在“社会认同”与“国家认可”这两种进路的界定。着眼于“行为模式”所界定的“习惯”实为“惯例”;着眼于“行为规范”所界定的“习惯”与“社会认同”进路界定的习惯法是同一的,可称为“习惯”。而国家通过司法吸收习惯,就形成以判例形式存在的习惯规范,可称为“习惯法”;而国家通过立法以指引性规范赋予习惯以法律效力,即“准用习惯”。  相似文献   

13.
与国家法相比,民间法存在着一个自成体系的语言系统。在民间法正在步入司法、当代村规民约广泛制定的时代背景下,民间法语言研究对于加强民间法与国家法的良性互动与沟通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4.
生态习惯法对西部社会法治的可能贡献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习惯法对法治的可能贡献取决于其自身所具有的认同性、变迁性、中介性等特征,在这个意义上,生态习惯法最有可能对西部社会法治给与贡献,因为出于生存关照,生态在西部民族地区表现为一种“生活的样态”,民众将生命、精神与自然生态相统一,并与民族宗教精神的高度契合,使得生态习惯法具有了普适性与效力保障,这既构成了生态习惯法对西部社会法治的可能贡献的理由,又对西部社会的法律信仰、法美学构建具有进一步的意义。  相似文献   

15.
法治秩序在乡村的建立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但是乡村社区的风俗、情理等民间法的普遍存在是转型期乡村社会的客观现实,因此,乡村社会法治秩序的建构,无法撇开民间法来谈论乡村的法治建设.  相似文献   

16.
在当今刑事制定法占支配地位下,刑事习惯法始终处于一种边缘状态.但是,其在民族地区刑事法治建构中发挥着潜移默化的作用,是一种真实而有效的实然存在,尤其在解决民族地区刑事纠纷中表现得淋漓尽致.是故,首先摆出刑事习惯法司法适用之现状,指出其司法适用之依据与识别,进而将其引入司法实践,对其进行程序设计.  相似文献   

17.
当前学界将习惯法作为反对精英主义路线的学术话语,立足于描述性的研究立场对习惯法概念进行定义,不能彰显习惯法作为实证法的规范属性而具有内在的悖论性特征,这使习惯法的司法化陷入了理论困境,习惯法司法化的困境体现为习惯法作为法源的效力依据问题和司法立场下习惯法的性质定位问题。走出习惯法的司法化困境需要我们摆脱非此即彼的二元思维,通过法律适用的类型思维,实现习惯法和国家法的契通,发挥习惯法的规范功能。  相似文献   

18.
在国际法渊源体系中,国际习惯法是最古老、最主要的渊源之一。关于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学说最早于英国出现。英国作为普通法(判例法)国家,判例是英国法的重要渊源。文章以英国法院的实践为线索,通过评析相关重要案例,阐述国际习惯法如何在英国适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习惯法在刑法适用解释过程中,同制定法一起发挥作用.法律解释立场和漏洞补充径路的不同,对习惯法的态度亦大相径庭,并决定着习惯法在刑法适用解释中的维度.刑法适用解释对习惯法的取向经历了从排斥到考量的转变,在刑法适用解释的两个阶段即法律解释和漏洞补充中,习惯法面临不同的境遇.在法律解释阶段不应当考量习惯法因素,而在漏洞补充阶段,习惯法的作用得以充分体现.  相似文献   

20.
我国近代银行立法始于1908年,完善于1947年《银行法》。在近40年的法制建设中,既有《中央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单行法,又有综合的《银行法》等法律。还有数量众多的以"则例"、"条例"等名称出现的银行法规,构成了近代银行法的制定法渊源。此外,钱业习惯法对近代金融业的规范、监管起到了积极作用,也是银行法的渊源之一。制定法与习惯法在20世纪30年代前是相互依存,互补发展的,但随着国民政府金融统制的加剧,钱庄业被强制改造为银行,代表不同利益的制定法与习惯法规则,发生了冲突与博弈,习惯法随之消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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