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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等7部委《关于2010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财[2010]2号),为着力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现提出以下指导意址。  相似文献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监察厅(局)、财政厅(局)、农业厅(局)、民政厅(局):为认真贯彻中央纪委、中组部、民政部等12部委《关于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民发[2009]20号)和《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纪发[2006]24号)精神,规范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强化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实施,抓好落实。  相似文献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评估制度的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办发[2011360号)和《民政部关于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年”活动暨启动“敬老爱老助老工程”的意见》(民发[2012335号)等文件精神,推动建立统一规范的养老服务评估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民(语)委、公安厅(局)、民政厅(局)、文化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广播影视局、新闻出版局、语委:《通用规范汉字表》已于2013年8月19日由国务院公布。《通用规范汉字表》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适应信息时代社会各领域汉字应用需要的重要汉字规范。为做好《通用规范汉字表》的贯彻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5.
《天津政报》2014,(3):6-7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停征和规范我市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相似文献   

6.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扶贫办(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服务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组织编制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相似文献   

8.
【正】京教办[2012]11号各区县教委、纠风办、监察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审计局、文化委员会,燕山教委,各高等学校,各有关单位: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2]4号),经北京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研究,现就2012年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9.
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废止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的通知豫财预外[1998]6号豫价费[1998]43号(一九九八年一月二十三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对减负治乱工...  相似文献   

10.
一、制定背景为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政策,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619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2011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规范我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  相似文献   

11.
<正>苏府办[2010]207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苏州市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一○年七月十五日苏州市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的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机关及其下属单位的收费行为,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服务"三区三城"建设,根据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关于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相似文献   

12.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国办发(2013)22号)的要求,我们对各省(区、市)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取消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3.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地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人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的有关规定,为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近年来,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30号)和九部委《关于印发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7]596号)等文件规定,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取得了明显成效。  相似文献   

15.
《内蒙古政报》2011,(5):13-16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现将《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自治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为进一步利用信息技术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节能减排,加快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简称ETC)的推广应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3号)以及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路交通节能中长期规划纲要》的有关要求,现就促进高速公路应用ETC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17.
《内蒙古政报》2011,(22):7-11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全面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现就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18.
《时事资料手册》2007,(1):116-116
2006年底出台的《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除国务院和省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外.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组织,以及省级以下(含副省级城市)人民政府.均无权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制定、调整收费标准。该办法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在提供特定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的费用。办法还特别规定,专门面向农民或生活困难群体收费的、强制要求公民参加各种评比活动的,以及强制性培训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收费申请一律不得批准立项。  相似文献   

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厅(局): 为加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财务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32号)等有关规定,财政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20.
目前正值社团整改之际,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制约,整改工作遇到一定困难。有的社团不配合、不理睬,有的甚至闭门不见。究其原因,除民政部门执法力度不够外,法规的不完备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与《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同样是国家颁布发行的,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明文规定了企业法人(包括分支机构)登记费、变更登记费及年度检验费的收缴标准,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从头至尾本规定收费标准。就河南省实际来说,具体操作中我们是按《河南省收费许可证})的规定执行的,在《条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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