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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在湖北省襄樊市,有一名与新中国同龄的党员律师。同行大都称他“老师”,当事人普遍乐于找他。他在襄樊市颇有名气,在湖北律师界也有一定影响。在全国第二、三次律师代表大会上,他都以律师代表的身份出席会议。他,就是襄樊市开元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李顺义同志。李顺义1981年经过全省统考取得律师资格后,于1982年7月调入律师机构执业,至今已14年有余了。这14年里,他在“中国律师”这个崇高神圣而又布满荆棘的岗位上辛勤耕耘,努力开拓,做出了令同行钦羡、使当事人满意的实绩。仗义执言的刑班辩护刑事辩护,被人称为律师业务的…  相似文献   

2.
先行者的足印 采访田文昌之前,我对他的了解来自媒体。 他是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与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获得过北京市首届“十佳律师”等无数荣誉称号。媒体将他誉为中国刑事辩护领域的大师级人物,“中国刑事辩护第一人”。  相似文献   

3.
建立刑事辩护专业资格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刑事辩护是律师最基础的业务,刑事辩护制度是律师制度的起源。古希腊、古罗马时期的辩护制度,欧洲中世纪的辩护制度,都是其律师制度的起源。我国法制史现有史料表明,周朝的刑事诉讼中,司法官吏审判案件,已有查听“辩护人”意见后再定罪量刑的记载。通观中外律师制度史,不难看出,律师制度中对刑事辩护制度的规定更规范,诉讼当事人中对辩护人的要求更严格。例如英国律师就分为诉状律师和出庭律师,诉状律师只能拟制诉状或有关法律文书、对当事人进行法律指导,出庭律师负责出庭辩护,特别是在高等法院进行刑事诉讼,必须有此资格的律…  相似文献   

4.
<正>怎样才算一个好的刑辩律师?做一个什么样的刑辩律师?这是我从法官转型做律师后经常思考的一个问题,也是经常被律师朋友问及的一个问题。在进入律师队伍之前,我曾经有过近20年的刑事审判工作经历,工作中自然少不了与刑辩律师打交道,那时我就对刑辩律师该有的样子有了自己的看法。从事律师工作之后,我对刑事辩护又有了新的认识,深刻地感受到刑事辩护不仅是一项技术,而且是一种艺术。在律师业务中,刑事辩护关乎当事人最重大的利益,与当事人在其人生最为困难的时候相遇,考验着律师的品行。刑辩律师需要有勇有谋,洞明世事、练达人情。也就是说,  相似文献   

5.
1997年在中国律师刑事辩护历史上是一个重要的年代,这一年酝酿多年的新《刑法》、《刑事诉讼法》分别颁布并实施。应当说,这两部法律是中国“专家立法”的标志性成果,在继承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基础上,较多地吸收了西方先进刑事法律文化,充分体现了对人权的保护。拓宽了律师刑事辩护的空间。1996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在国内外引起广泛关注,吸收了当事人主义因素,亦使我国的刑事诉讼模式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除庭审开始采取控辩式、增强了法庭中控辩双方的对抗性外,  相似文献   

6.
我国《刑法》第十五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因此,律师在作刑事辩护时,应充分注意当事人的精神障碍,以便及时提请司法精神病鉴定,为被告人作精神疾病免除处罚或减轻处罚的辩护,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武汉市公安局安康医院从1987年7月至1994年3月共接受司法精神病鉴定891例,其中仅4例是由律师怀疑精神异常而提请鉴定的。表明律师对当事人的精神疾病辨识上尚缺乏应有的意识,应加深对这方面知识的了解。本文旨在对律师在作刑事辩护时辨别被告是否患精神疾病有所牌益。律…  相似文献   

7.
在评选“最佳办案手”(含律师刑事辩护和诉讼代理)活动中,襄樊市8个律师事务所的10名专职执业律师从1993年至1994年6月底办结的刑事辩护案中报送了18件案卷(诉讼代理不计其内)参评。在评审中,我们深感近年的刑事辩护有了明显的进步和提高,却还存在着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录成报告,也许不无神益。一、基本情况(一)从审级看:一审案16件(其中基层法院一审案12件,中级法院一审案4件),二审案2件(中级法院二审案1件,高级法院一审案1件)。(二)附犯罪结构看:共同犯罪案5件(均为简单共犯),个体犯罪案13件。(三)从犯罪类型…  相似文献   

8.
编辑同志: 笔者在查阅民事案卷时,经常发现审判人员在向当事人交代权利时说这样的话:“根据法律规定,你可以委托一至两名律师为你辩护。”在出庭通知书上也会出现“出庭辩护”的字样。甚至有个别审判人员在法庭上说“请辩护人发言”的话。把民事代理和刑事辩护混为一谈,这是错误的。笔者认为,民事代理和刑事辩护有以下不同点:  相似文献   

9.
徐莹 《中国律师》2014,(2):37-38
在律师行业,提起刑事辩护,就无法不提及田文昌。无论你是认可,还是争议,他都是当之无愧的中国刑事辩护领域的领军人物。  相似文献   

10.
在律师的各项业务中,刑事辩护是基础。律师要出名,所赖以出名的基石之一也是刑事辩护。这是一个事实,也是一个历史。当人类社会出现了辩论、辩护,以至于发展到后来的刑事辩护制度时,人们并没有意识到这个辩护制度会发展到后来的整个的律师制度。亦即:辩护和辩护制度是律师和律师制度的基本内容,是律师制度的源泉。很难想象,我们可以忽略了辩护在律师制度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以及刑事辩护在整个律师制度中的地位和作用。1957年的“反右”斗争,把律师从事刑事辩护说成是为坏人、阶级敌人说话,是阶级立场问题,从而导致我们的律师队伍…  相似文献   

11.
律师刑事辩护豁免权,是指律师从事刑事辩护,其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意见或者在法庭上陈述、辩护时,发表的言论不受法律追究的权利。此项权利目前被世界上许多国家承认,并成为律师在刑事辩护过程中为维护当事人利益和降低自身执业风险的有力保障。没有“豁免权”刑事辩护举步维艰刑事诉讼追求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双重目的,这是人类通过几千年的斗争和努力而取得的成果。惩罚犯罪指的是要及时惩罚有罪之人,但不能伤及无辜。保障人权要求在追诉犯罪的过程中,竭尽保护被指控者的程序性权利。两者共同构成现代刑事诉讼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的完…  相似文献   

12.
毛赞全 《中国律师》2005,(10):77-77
捧读2005年第5期《中国律师》上的《刑事辩护:欲辩不能,欲罢不忍———我国刑事诉讼的生态环境》(以下简称《刑辩环境》)一文后,感触颇深、心绪澎湃、思潮起伏、辗转反侧、夜不能寐。自己虽是一个普通律师,但是在“位卑而未敢忘优国”之理念的驱动下,总觉得应当说些什么,现在终于呼喊出了这一管之见。一、刑事辩护是律师法定的重要业务,是整个律师行业的根本基石。中国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刑民不分,但涉及限制人身自由的案件中多有辩士和讼师参与,虽不能视作现代意义上的律师刑事辩护,但那时辩士和讼师所起的作用与现在律师的刑事辩护却有…  相似文献   

13.
“嫌疑人在诉讼过程中检举自己聘请的律师对他进行唆使做伪证的行为,李庄案恐怕是第一起,由此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在1月13日举行的“刑事辩护的风险与防范”研讨会上,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院长顾永忠教授对与会律师发出警告:“虽然我们是在为被告人辩护,但被告人也可能成为风险的来源,我们只能依据事实、依据法律依法辩护,不能超出这样的底线。”  相似文献   

14.
新的刑诉法将于1997年里月1日起施行。刑事诉讼法对律师刑事辩护制度作了重要修改。律师为了更好地参与刑事诉讼活动,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必须加强辩护律师的自我保护。一、辩护律师自我保护问题的提出看到这个标题,也许会有人说,宪法、刑法都已规定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律师法也规定了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怎么又提律师的自我保护,似乎是多此一举。其实不然。经常从事刑事辩护工作的同仁们会感到,律师在刑事辩护过程中往往碰到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归纳起来,不外乎以下五个方面。l、新闻媒体…  相似文献   

15.
马军 《中国律师》2000,(11):43-44
写过一篇文章,叫《刑事辩护──中国律师出名的摇篮》。现在看来,当年写的这篇文章具有很大的片面性。因为这篇文章只谈及了一个方面,就是刑事辩护作为律师制度的基础,在律师发展的整个过程中,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证法律正确实施方面确实起了很大的作用,从而也为律师成名创造了条件。但是,一方面它又是律师业务的一大尴尬。当你站在法庭上,为一个案件进行了实事求是的无罪辩护,而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对律师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坚持作出有罪判决,几年以后,却是该人民法院运用审判监督权力改判无罪,如此这般,我们当年提出…  相似文献   

16.
(一)刑事辩护业务的特点要求律师享有辩护豁免权。律师是社会法律工作者,是凭自己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社会自由职业者,他们相对独立于国家机关,具有不受官方干预的独立性。在刑事辩护中,律师的职责是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法律  相似文献   

17.
《刑事诉讼法》在我国已施行十年了,可我国律师刑事辩护业务不容乐观,这既有观念上的原因,也有制度层面的因素,使得律师不但刑事业务开展难,而且面临非正常的执业风险、收费低、与当事人难以相处等一些执业困惑,本文分析了律师刑事诉讼中的执业困惑,并探讨解决这些问题的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18.
律师制度恢复以来,广大律师工作者在刑事辩护工作中,积极接受当事人或者家属的委托,出庭为被告人进行了大量的辩护工作,许多案件法院采纳了律师的正确意见,依法对被告作了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决定,维护了被告人的正当合法权益。但在实践中,律师的刑事辩护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律师的权限太小,对律师的辩护意见法院拒不采纳时,律师无权制约,没有一种带有一定强制性手段迫使法院重新考虑或采纳自己的正确意见,对此,法学界围绕这些问题,展开了热烈的探讨,提出了不少有见地的看法,这主要表现在下述问题上: 一、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当事人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第130条规定:“地方各级  相似文献   

19.
<正> 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的斗争中,律师坚决贯彻依法“从重从快,一网打尽”的方针,积极搞好刑事辩护工作,发挥了应有的职能作用。但是,社会上有一些人对律师的职能作用认识不清,有些非议,说律师辩护“是为坏人说话”,“刑事犯罪分子罪行严重,有什么辩头”,有的甚至说:“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还要律师制度干什么?”等等。一句话,把“从重从快”与律师辩护对立起来,强调了一面,忽视了另一面。因此,有些从事律师工作的同志思想上顾虑重重,怕犯错误,不愿意办刑事辩护案件,有的甚至产生离队思想。这些思想认识问题不解决,有碍于刑事辩护工作的开展。笔者仅就这个问题谈点意见。一、“从重从快”必须依法  相似文献   

20.
正在讨论、修改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确立了“诉辩式”的庭审方式,扩大了律师对刑事诉讼活动参与的广度和深度,规定了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调查取证权、明确了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有利于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能作用,对于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修正案(草案)通过修改有关庭审程序条文的修改,改变了过去实际上由法院主审法官进行“纠问式”的审讯方式进行审判的做法,加重了公诉机关的举证责任、强化了律师的辩护职能,增加了庭审过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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