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化建设,促进政务公开,加大对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政务工作的宣传力度,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意见》(渝办发[2002]60号)"合理利用信息资源,拓宽信息服务领域"的要求,决定试行在互联网上发布我市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政务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信息联系点:2000年,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信息联系点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市政府领导关注的重大问题,认真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信息报送要求和信息约稿,及时收集、整理、报送了大量信息,为市政府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了较全面的信息服务,较好地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为表彰先进,促进全市政务信息工作更好地开展,市政府办公厅根据《2000年政务信息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渝办发  相似文献   

3.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信息联系点:为切实加强我市政务信息工作,更好地为各级领导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服务,努力推动全市政务信息工作上新台阶,特提出如下意见:一、规范信息报送渠道,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政务信息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信息联系点报送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的信息,必须通过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处报送,不得多头报送。上报市政府的信息,必须严格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迅速、准确、全面地收集上报,不得迟报、缓报、漏报。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动态、紧急灾情、疫情以及其他重  相似文献   

4.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信息联系点:2001年,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各信息联系点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市政府领导关注的重大问题,认真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信息报送要求和信息约稿,及时收集、整理、报送了大量信息,为市政府领导了解动态、分析形势、发现问题、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较好地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为表彰先进,促进全市政务信息工作更好地开展,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工作目标考核办法》(渝办发[2001]16号),综合评定出开县等41个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宋定学等42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相似文献   

5.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信息联系点:2004年,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各信息联系点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服务大局,当好参谋;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创新方法,抓好落实"的工作思路,从加快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为各级领导了解情况、科学决策及时报送了大量政务信息,较好地发挥了信息工作的参谋助手作用,全市政务信息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得到新的提高。为表彰先进,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4年政务信息工作目标考核办法》(渝办发(2004)52号)的规定,综合评定出万州区人民政府等57个先  相似文献   

6.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信息联系点:2003年,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各信息联系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领导关注的重大问题,围绕各地、各部门的工作重点,加大全局性、超前性、综合性信息的报送工作力度,及时报送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动态情况、工作措施、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受到国务院领导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视,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信息服务工作和参谋助手作用进一步加强。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3年政务信息工作目标考核办法》(渝办发  相似文献   

7.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住用安  相似文献   

8.
(渝办发[2011]33号2011年2月28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2010年,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按照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和市政府领导关注的重大问题,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加  相似文献   

9.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2007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为确保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好转,  相似文献   

10.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2002年,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按照市政府对政务、公开电话值班工作的总体要求,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全市值班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为表彰先进,促进全市政务、公开电话值班工作更好地发展,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值班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渝办发[2001]39号)精神,综合评定出涪陵区人民政府等25个全市政务、公开电话值班工作先进集体和孔淑英等28名先进个人,现予以通报表彰。一、政务和公开电话值班工作先进集体(25个)涪陵区人民政府黔江区人民政府渝中区人民政府沙坪坝区人民政府渝北区人民政府巴南区人民政府合川市人民政府大足县人民政府  相似文献   

11.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200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认真贯彻中央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进了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民营经济继续成为拉动全市经济增长、扩大社会就业、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力量,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突出贡献。为此,市政府决定,对2004年度被评为"重庆市民营经济十强区县"的九龙坡区等10个区县(市)、被评为"重庆市区县民营经济发展奖"的  相似文献   

12.
各产煤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2006年度全市煤矿整合关闭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产煤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结合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煤矿  相似文献   

13.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切实做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负责统一领导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指导、部署和协调各项专项整治行动:  相似文献   

14.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住用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5.
渝办发[2010]25号2010年2月2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区县(自治县、市)科技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5]225号)精神,由市科委牵头,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对全市各区县(自治县)  相似文献   

16.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黄奇帆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副组长:陈和平市政府秘书长李昌伦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崔坚市政府副秘书长成员:于学信市发展改革委主任欧可平市教委主任  相似文献   

17.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2002年,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按照市政府对政务、公开电话值班工作的总体要求,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全市值班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为表彰先进,促进全市政务、公开电话值班工作更好地发展,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值班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渝办发[2001]39号)精神,综合评定出涪陵区人民政府等25个全市政务、公开电话值班工作先进集体和孔淑英等28名先进个人,现予以通报表彰。  相似文献   

18.
有关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重庆市三峡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大纲》(以下简称《大纲》)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大纲》要求,认真组织编制三峡移民后期扶持规划。为了切实做好三峡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编制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库区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三峡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编制工作(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移民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库区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搞好协作配合,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二、库区各区县(自治县、市)要在2005年3月  相似文献   

19.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切实加强对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根据工作需要,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市政府决定调整重庆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0.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及时掌握全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开展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工作的情况,及时组织、指挥、协调全市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实行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工作每日情况通报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4月20日开始,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于每日16:00前,应将本地区当日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工作情况报送市政府办公厅(电话:63601886,69016912,传真:69016912,63855153)。同时,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还应将上述情况报送市卫生局(电话:67706556,传真:67706786)。交通、民航、铁路、港口等部门于每日16:00前,应将所辖卫生检查站、留验站当日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