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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12 毫秒
1.
对于庭审中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的,相关证据展示、交换和对证据收集合法性的证明,拟通过休庭方式在庭下进行,庭上再进行确认或裁定;对于当庭非法证据排除调查不至于造成庭审过分延误的,也可在庭审过程中进行。侦查人员作为"程序上的被告"出庭说明情况,虽不具备证人身份,但依然可以接受控辩双方的质询,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依法辅助公诉人履行控诉职责的职务行为。  相似文献   

2.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对证据采纳应当满足合法性要求的消极评价,强化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的题中应有之意,对于实现依法治国宏伟目标具有重大意义。加强检察环节非法证据排除的适用,能够阻断非法证据从侦查流向庭审,减轻庭审公诉部门的举证负担、避免非法证据影响法官的正确心证的形成。检察环节非法证据排除的加强,需从法理上充分认识非法证据排除的理论意义,包括观念价值、程序价值和实体价值,在此基础上,应当进一步调和三对矛盾,即强化打击犯罪与坚守客观义务的矛盾;承担法律监督与客观监督不能的矛盾;尊重侦查策略与判别非法取证的矛盾。  相似文献   

3.
新《刑事诉讼法》对非法证据排除进行了相关规定,明确了检察机关参与非法证据排除主体性地位。检察机关参与非法证据排除意义重大,有利于从根源上防止非法证据的出现,也有利于克服我国一元制庭审模式的弊端,从而规避非法证据进入庭审对法官的影响,确保法官公正审判,维护司法正义。这就迫切需要对检察机关参与非法证据程序进行规范,才能以之指导检察实践。  相似文献   

4.
司法实践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运行面临困境,非法证据的派生证据排除在我国现行法律文本中始终未能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规范目的:不得以侵害被追诉人的基本权利为手段取证。以此为中心判断派生证据的先天瑕疵是否为实质性瑕疵,再进行利益衡量确定是否排除非法证据的派生证据。构建庭前会议与庭审中心“阶层式”证据审查制度,将对非法证据的排除起到推进作用。非法言词证据的派生证据应绝对排除,非法实物证据的派生证据采取绝对排除与相对排除并行的方式。  相似文献   

5.
人民检察院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若干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刑事诉讼法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最高人民检察院结合新法规定,对1999年《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排除程序进行了相应修改,主要体现为对非法证据排除实体规则的完善、对非法证据调查核实程序的构建、对非法证据庭审排除程序的规范.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日臻完善的大背景下,人民检察院应当从职权分离、案例指导和协调公法三个方面调整现有的结构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应对司法实践的变化.  相似文献   

6.
非法证据是指非法获取的证据,包括实体上和程序上非法获取证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刑事证据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刑事制度进入民主化和法治化的重要标志。基于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的地位和职能,检察机关参与非法证据排除意义重大,即预防非法证据的出现、弥补一元庭审模式的缺陷、实现司法正义。为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参与非法证据排除的作用,应当规范检察机关参与非法证据规则的程序。  相似文献   

7.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旨在强化刑诉法的人权保障功能.新刑诉法全面确立了人民检察院对非法证据的发现、调查、排除职责,对庭审证据收集合法性的证明职责,对非法证据形成背后涉嫌渎职、侵犯人权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职责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监督职责.实践中,应当强化检察权运行中非法证据排除的发现机制、调查机制、认定机制、制裁机制等配套机制建设,以有效促进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人权保障功能的切实实现.  相似文献   

8.
非法证据是指非法获取的证据,包括实体上和程序上非法获取证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刑事证据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刑事制度进入民主化和法治化的重要标志.基于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的地位和职能,检察机关参与非法证据排除意义重大,即预防非法证据的出现、弥补一元庭审模式的缺陷、实现司法正义.为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参与非法证据的作用,应当规范检察机关参与非法证据规则的程序.  相似文献   

9.
关于庭前会议能否排除非法证据在我国一直存在较大争议。囿于刑事诉讼法将庭前会议的功能定位为正式庭审的准备和辅助程序,导致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效力虚化。随着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推进,为贯彻集中审理原则、提高审判效率和质量,我国庭前会议阶段的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规则经历了一个嬗变过程,有限排除方式成为可能,并且具备证据准入与证据评估相分离、程序性裁判优先且相对独立、刑事诉讼公正与效率有机统一等正当性基础。因此,就证据合法性审查而言,我国应探索建立一种相对独立、具有法律效力的庭前司法审查机制,赋予法庭在庭前会议阶段有限排除非法证据的权力,尽量在庭审前解决控辩双方关于证据收集合法性的争议。  相似文献   

10.
检察和庭审环节是非法证据排除的两个重要阶段。作为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环节的非法证据排除具有提高犯罪指控的准确性,及时实现程序公正和保障实体公正的价值优势。从现实可行性看,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检察官的客观公正义务以及检察环节的承前启后特性均为检察环节排除非法证据提供坚实的基础。  相似文献   

11.
新《刑事诉讼法》第57条第2款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于证据合法性的证明发生困难时,侦查人员或其他人员可以出庭说明情况。由于侦查人员或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与证人出庭作证存在区别,因此,应当明确侦查人员或其他人员的范围、出庭说明情况的程序及法律责任等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12.
民警出庭作证可以确立法院“最终裁判”的地位,抑制屡禁不止的非法取证行为,有助于提高诉讼效率,对于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3.
独立于法院系统的美国法院教育培训体系在机构设置、功能定位、运作方式等方面均体现出多元化的特征:既涵盖联邦和州的不同层次,又兼顾法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不同培训目标;既依赖政府的财政支持,又能拓展其他经费来源渠道。这种多元化教育培训体制注重司法教育与司法研究的之间相互促进,并服务于审判实践;根据司法实践中的实际需求作为课程开发的基本导向,引入市场化的运作模式;基于受训对象的不同灵活设计培训内容,在培训方式上强调实践性、互动性。美国法院教育的先进经验为刚刚起步的中国法官培训事业乃至法官职业化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相似文献   

14.
反贪侦查人员旁听庭审工作并非新生事物,然而在实践中却始终处于自发、无序的状态,缺乏在机制构建层面上的关注。当前,我国的刑事诉讼构造正在由“侦查中心主义”转向“庭审中心主义”,对于反贪侦查人员旁听庭审工作的讨论也由此被赋予了新的历史内涵。反贪侦查人员旁听庭审工作面临诸如理念滞后、信息不畅、工作冲突、效果不佳的实践困境。实现反贪侦查人员旁听庭审工作的价值,应在系统化、规范化的基础上构建一种相对合理的工作机制。  相似文献   

15.
论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的三大诉讼法和仲裁法皆把司法鉴定结论作为法定证据,鉴定人是鉴定结论产生的主体,必然受到诉讼制度和证据制度的规范,而具有一定的法律地位和责任。在我国当前的诉讼模式下,诉讼证据依靠两个屏障加以过滤:其一,当事人、鉴定人出庭质证参与诉讼;其二,由法官的采证、法官的内心确信而形成。所以鉴定人出庭出具作为证据的司法鉴定结论,接受当事人的质询和法官的询问,这是鉴定程序的最后阶段,也是鉴定结论能否升华为诉讼证据的关键所在,直接影响法庭对鉴定结论的采信。鉴于此,鉴定人出庭作证是十分必要和必须进行规范。当前,鉴定人出庭甚少,该制度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相似文献   

16.
我国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立法设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立与完善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立法时应详细规定各种情况下取得的非法证据的效力,通过立法确定切实可行的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设立对非法取证人员的惩戒制度,有效减少防止非法取证行为的发生。  相似文献   

17.
庭审对抗模式无疑是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增加的一个突出亮点,然而庭审真正实质化的有效途径必须通过证据开示制度来保障实现。证据开示制度在促进真实发现、保障被追诉者辩护权、实现程序公正以及提高诉讼效率等诸多方面发挥着重要价值。在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之时,须从证据开示的原则、时间、主体、范围以及对违背开示义务方的制裁等方面加以规制来构建我国刑事诉讼中理性的证据开示制度,以期实现庭审实质化改造的初衷。  相似文献   

18.
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目前条件下,逐步建立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有其理论基础、立法基础和现实基础。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保证司法公正;有利于控辩双方平等对抗,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势必会成为一种趋势。  相似文献   

19.
警察能否以其特殊的职业身份出庭作证一直都是存在争议的问题。从实践层面看,警察出庭作证对查清案件事实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但从理论层面看,警察出庭作证还存在许多障碍。因此,对行政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中的警察作证制度进行比较,从而科学地建立和完善警察出庭作证制度,以最大限度地实现警察出庭作证的诉讼价值。  相似文献   

20.
对侦查人员应否出庭作证有正反两方面的意见。在我国目前现有条件下,逐步建立并推行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有其理论基础、立法基础和现实基础。但并非所有案件都必须出庭作证,并且要完善相关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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