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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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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审前准备程序是民事诉讼的重要阶段,各国民事司法改革的实践都给予很大关注。审前准备程序与庭审程序相比而言有着独立的程序价值.在程序功能上也与庭审程序不同。通过对审前准备程序进行功能分析,笔者认为其功能可以分为核心功能和具体功能两个层次。核心功能包括为庭审做好充分的准备和促进审前纠纷解决两方面:具体功能包括争点的整理固定、证据的收集整理和固定、促进和解、抑制当事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减少诉累并降低诉讼成本等。  相似文献   

2.
民事诉讼中的审前准备程序有利于争点整理和证据收集,防止法庭中的突然袭击,最终有助于纠纷的妥善解决。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虽然有相关规定,但是很不完善,带有浓重的职权主义色彩。因此,应当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通过明确当事人的主体地位,建立审前会议程序,赋予法官释明权等一系列措施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审前准备程序。  相似文献   

3.
我国民事诉讼审判方式过分强调开庭审理 ,忽视审前准备 ,导致审前准备程序与庭审程序界限不清 ,功能错位 ,当事人的诉讼主体地位难以确立 ,诉讼代理制度发展不充分等弊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确立了举证时限和证据交换制度 ,应当在此基础上尽快修改《民事诉讼法》 ,完善民事诉讼制度 ,构建以证据交换为主要内容的审前准备程序 ;设立审前准备程序法官 ;合理配置法官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使当事人真正成为审前准备程序的主体 ;严格诉讼代理人的条件 ,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 ,以更好地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的目的。  相似文献   

4.
《民事诉讼法》及相关程序立法,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民事诉讼审前程序做出了相关界定,但相对简单、粗放,当事人参与程度极低。审前准备程序需要完善制度保障,包括强制诉答制度、诉讼失权制度、律师强制代理制度等。另外,法官释明对明晰当事人请求的内容及其诉讼目的,促进诉讼适当解决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5.
论民事诉讼审前程序的模式转变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民事审前程序的改革是势在必行的,改革应当贯穿当事人主义和集中审理主义两项基本原则,同时应当确立证据交换、争点整理、审前会议等各项制度和程序。  相似文献   

6.
作为审前准备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诉答程序具有确定争点、防止诉讼突袭并开示事实与证据的功能。应将被告提交答辩状的行为定位于被告的权利。在我国,被告不按时提交答辩状的不宜采用英美法系“不应诉判决”的制度。考虑到被告提交答辩状,对充实审前准备程序,避免诉讼拖延具有重要意义,应从制定设计上鼓励被告按时提交答辩状。为了使当事人在诉讼的初期尽可能提出全部的攻击防御方法,并有助于简化和限缩争点,民事诉讼法应进一步规范起诉状与答辩状的记载事项。  相似文献   

7.
审前程序作为一个特定程序在民事纠纷解决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但我国审前程序的立法是滞后的,其缺陷体现在:诉答功能软化,争点无法在审前准备阶段形成;对当事人收集、调查证据缺乏必要的程序保障;举证时限制度有待完善等方面.对此,应明确审前准备程序的主体,建立起结构合理的审前程序;设立诉答程序,完善诉讼失权制度;完善举证时限制度和证据调查制度;建立法官释明权制度.  相似文献   

8.
中美民事诉讼审前程序之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美民事诉讼审前程序分别属于职权主义诉讼模式与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 ,两者无论在结构上还是在制度精神上都截然有别。文章通过对两种程序基本内容的双向比较 ,力图揭示彼此间的差异以及由差异所反映出的意义所在  相似文献   

9.
西方国家民事诉讼的发展趋势由偏重开庭审理转为审前准备程序并重 ,体现出法官的职权行使受当事人权利的约束等一些共同特征。审前准备程序的价值在于为当事人拥有积极行使诉讼权利的空间和手段 ,提高诉讼参与性 ,保障诉讼的民主性、公正性和公开性提供基础条件。  相似文献   

10.
民事诉讼中的审前准备程序是开庭审理前的一个诉讼环节。是基于案件在当事人之间非经充分准备不进入法庭审理的构想,应当服从和服务于民事诉讼的最终目的。我国应从程序入手,重新构建司法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使案件真正做到繁简分流,达到“精审判”的目的。  相似文献   

11.
民事诉讼程序的结构模式调整的是诉讼各阶段之间的关系,实行集中审理主义是我国民事诉讼程序演变的基本规律。民事诉讼审前程序的科学构建正是实行这种理念的制度设计的开始。构建我国民事诉讼审前程序应当把握几对关系。  相似文献   

12.
一、前言审前准备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进入开庭审理之前所进行的一系列诉讼活动。审前准备程序是正式开庭审理的基础 ,也是能够迅速做出正确裁判的关键。其主要作用在于证据开示 ,固定证据 ,整理争点并使争点明晰化、防止诉讼突袭 ,创建诉讼主体之间的公平对抗、提高诉讼效率、促使案件繁简分流。我国 1991年通过的《民事诉讼法》并没有规定审前准备程序 ,只是在第一审程序中规定了审理前的准备活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13条至 119条的规定和民事审判实践 ,审理前的准备活动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 )在法定期间内及时送达诉讼文书 ;…  相似文献   

13.
审前准备程序是民事审判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诉讼效率、确保民事诉讼公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以审前准备程序的程序价值为基础,通过对我国审前准备程序存在弊端的考察,提出了完善我国审前准备程序的建议。  相似文献   

14.
当事人的主体性是民事诉讼本质的要求,也是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公正裁判的保证.我国民事诉讼当事人缺少主体性,导致当事人权利的虚化,并且影响判决的权威性.因此,在理论上要提高当事人的权利意识和诉讼主体意识,形成便利当事人接近司法的理念,重视合意在纠纷解决中的作用;在制度设置上,要科学设定起诉条件,构建以当事人为主导的审前程序,排除当事人接近司法的各种障碍.  相似文献   

15.
续审制之适用的诸多问题及其功能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是民事诉讼程序相关制度建构本身的欠缺以及彼此之间缺乏足够的协调与整合。将审级重心放在一审,完善证据制度和审前程序以及协调当事人的诉讼处分权和审判权的冲突是适用和完善续审制的基本路径。  相似文献   

16.
程序主体直接承担程序的法律后果,是推动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在各国民事审前准备程序改革纷繁芜杂的表象之下其本质都在关注当事人与法官在程序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本文借鉴两大法系审前准备程序中当事人与法官权限分配的经验,在协同主义理论下分析功能实现中主体方面的制约因素,探讨审前准备程序中当事人与法官的权限的分配。  相似文献   

17.
民事审前程序作为民事诉讼的一个重要阶段因其本身具有提高诉讼效率、增强审判的公正性等重要作用,使得对其法理基础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对法的公正、效率、自由、平等、秩序进行深入剖析,明确其作为民事审前程序的法理基础对民事主体权利的保障及民事审前程序的进一步完善有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8.
审前程序在民事诉讼中起着重要作用,各国民事诉讼法对此都有所规定。本文评述了美、英、德、日四国民事诉讼审前程序,分析了民事诉讼审前程序的价值,并就如何完善我国民事诉讼审前程序提出了设想。  相似文献   

19.
争点整理程序是即决判决的前提,而即决判决的过滤案件功能实现了争点整理程序的部分制度目的,两者相辅相成,互为依托.我国的争点整理程序虽有不足,但已具备争点整理功能,且有不断完善之趋势,然而却没有即决判决制度与之配套,导致案件无论繁简、是否存有争议,均须通过庭审程序方可作出判决.这种"一刀切"的做法机械烦琐,无法实现案件繁简分流,制约了争点整理程序的部分制度功能,浪费了诉讼资源,因此,我国有必要确立即决判决制度.  相似文献   

20.
借鉴国外经验,在我国构建当事人主义审前准备程序,这一课题成为近来诉讼法学界的一个研究热点.但当事人主义审前准备程序的内在理论基础和价值取向,和我国一些重大诉讼理论发生冲突,集中在诉讼模式和客观真实主义.审前准备程序的构建要求我国职权主义诉讼模式向当事人主义转化,摒弃客观真实主义,认同法律真实主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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