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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浅析诉讼欺诈行为的定性与处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关于诉讼欺诈行为研究意见的多元性使诉讼欺诈行为的定性与处罚陷入了"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尴尬局面,诉讼欺诈行为侵犯了国家司法审判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法>应通过增设新的罪名予规制.同时,对于诉讼欺诈行为,民事法律与刑事法律调整相互协调与统一必然可以保证对诉讼欺诈行为的处罚到位.  相似文献   

2.
诉讼欺诈行为侵犯了国家司法审判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但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对诉讼欺诈行为的定性分歧较大。笔者认为应当按照刑法罪刑法定原则,增设新的罪名予以规制。同时,民事法律与刑事法律对于诉讼欺诈行为的调整应当相互协调、统一。  相似文献   

3.
郭殿欣 《法制与社会》2013,(17):123-124
诉讼欺诈由来已久,但最近以来,呈愈演愈烈之势。诉讼欺诈行为性质认定及如何规制,目前我国立法上尚属空白,理论界亦争论不止。诉讼欺诈行为具备刑法意义上行为的有体性、有意性和有害性特征,侵害公私财产所有权,严重干扰正常司法审判活动,应当纳入刑法规制,根本出路在于在刑法中增设诉讼欺诈罪。  相似文献   

4.
关于诉讼欺诈能否纳入刑法调整,并以诈骗罪论处,中外学术界并没有统一的定论.目前,诉讼欺诈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干扰了司法活动.鉴于诉讼欺诈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以及所具有的不同于诈骗罪的特殊性,我国刑法有必要将诉讼欺诈行为纳入其调整范围内,并单独对其定罪量刑.  相似文献   

5.
杨剑波 《人民检察》2005,(13):40-43
诉讼欺诈是一种特殊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我国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对诉讼欺诈行为的定性具有很大分歧。诉讼欺诈行为侵犯双重客体,但其本质属于妨害司法罪。从多维视角进行分析,诉讼欺诈行为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承担道德、民事或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6.
欧阳竹筠  汪飞容 《河北法学》2005,23(10):127-131
诉讼欺诈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但目前我国现行刑法对于诉讼欺诈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在司法实践中对同一行为处理结果差别悬殊。这主要是由于我国立法上对于该行为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刑法理论上对该行为的定性问题争论颇大所致。对于诉讼欺诈行为,不宜按诈骗罪定罪处罚。对于诉讼欺诈犯罪过程中所实施的触犯现行刑法的行为,应依法定罪处罚,对于刑法没有规定的部分应按无罪处理。我国刑法应单独设立“诉讼欺诈罪”。  相似文献   

7.
诉讼欺诈行为是行为人主动提起诉讼或干预诉讼蓄意破坏司法公正,扰乱司法秩序的行为。目前我国的刑事法学界对诉讼欺诈行为性质的认定存在较大争议。笔者认为,若要客观全面地分析诉讼欺诈行为的性质,首先要界定诉讼欺诈行为的概念。本文在综合分析我国理论界对诉讼欺诈行为概念的不同认识的基础上,从诉讼欺诈行为的基本构成要素出发,对诉讼欺诈行为概念作出全新的界定和认知。  相似文献   

8.
李静 《法制与社会》2010,(34):90-90,100
诉讼欺诈是一种独特的危害社会的行为,目前我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务界对诉讼欺诈行为的定性还未形成统一意见,而现行刑事立法中对诉讼欺诈行为的处理方式已明显不能满足实践中发生的各种诉讼欺诈案件。因此,本文试通过对诉讼欺诈行为的定性分析,厘清诉讼欺诈行为与诈骗行为的异同,并从立法角度提出设立“诉讼欺诈罪”的建议,从根本上解决对诉讼欺诈案件的处理。  相似文献   

9.
诉讼诈骗行为的司法定性及相关问题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时下民事诉讼欺诈现象愈演愈烈,民事诉讼欺诈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日益凸显。对于侵财类民事诉讼欺诈行为(以下简称诉讼诈骗),能否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已成为当前刑事司法无以回避并亟需澄清的较为突出的一个问题。应当说,在该问题的学术研究方面,较之于诉讼诈骗现象严重存在的社会现实,我国刑事理论界相对滞后,在广度和深度上远不能满足当前刑事司法实践的需要。考虑到诉讼诈骗是否具备和符合诈骗罪的客观不法构成,对于诉讼诈骗的司法定性具有至为重要的决定性意义,因此,笔者在本文即围绕该问题展开论述。  相似文献   

10.
方圆 《法制与社会》2012,(24):120-121
近两年,针对民事诉讼中以虚假诉讼等为主要表现形式的诉讼欺诈行为不断出现,不仅严重侵害了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浪费了宝贵的司法资源,还极大损害了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有必要加以规制.本文从诉讼欺诈的特点、表现形式、原因分析、法律规制等方面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11.
论诉讼欺诈行为的法律责任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方福建 《河北法学》2002,20(6):150-153
诉讼欺诈行为不仅违背了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义务 ,干扰了正常的民事诉讼秩序 ,而且有可能使受诉人民法院对案件事实作出错误认定 ,进而在实体上作出错误的判决。诉讼欺诈行为的社会危害极大 ,但目前司法实践对于诉讼欺诈行为的处罚力度远远不够。对于诉讼欺诈行为 ,行为人应分别不同的情况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2.
当前诉讼欺诈在司法实践中愈演愈烈,不仅侵害被害人合法权益,还严重破坏国家司法秩序,社会危害性日益凸显.对于诉讼欺诈行为的认定,理论界尚存在较大分歧,而司法实践中由于缺乏专门立法规制,也不可避免地出现大量同案不同判现象.导致这些结果最根本原因是我国尚未对诉讼欺诈专门立法规制,要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归根结底还是要通过立法完善.本文从完善我国对诉讼欺诈立法的角度,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法律责任为中心展开论述,建议在刑法中增设“诉讼欺诈罪”,将诉讼欺诈行为纳入刑法评价范畴.  相似文献   

13.
诉讼欺诈行为严重妨害了司法机关的诉讼秩序,但按照罪刑法定原则,除了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的诉讼欺诈可以按诈骗罪认定外,其他诉讼欺诈行为是被排除在刑法规定之外的。本文建议增设诉讼欺诈罪,以使诉讼欺诈行为得到应有的刑事规制。  相似文献   

14.
诉讼欺诈是一种独特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我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对诉讼欺诈行为的定性分歧较大。事实上,诉讼欺诈符合诈骗罪的本质特征,但又与普通诈骗罪有区别,因而对该行为如何定性将成为本文主要解决的问题。本文拟从犯罪客体、犯罪对象及财产交付等几方面进行分析论证。  相似文献   

15.
关于诉讼欺诈定性的障碍及立法完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传统诈骗罪构成要件所预定的内容不能涵括诉讼欺诈行为;将诉讼欺诈定性为诈骗罪有违罪刑法定之嫌;诉讼欺诈所侵害的法益具有双重性,且对司法的妨害要甚于对公私财产权的危害;完善刑事立法单独设罪处刑(欺诈诉讼罪)应是我们的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16.
李菲 《法制与社会》2010,(34):88-89
诉讼欺诈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但目前我国刑法理论上对诉讼欺诈行为的定性问题存在争论,现行刑法对该行为也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本文认为应当对诉讼欺诈行为和诉讼诈骗两个概念进行区分,对于造成严重后果诉讼诈骗行为才应当负刑事责任,应当按诈骗罪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17.
张瑜 《法制与社会》2012,(23):292-293
近年我国出现大量的诉讼欺诈案件,不仅浪费司法资源、增加法院工作量,而且更重要的是损害司法权威、侵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本文在分析诉讼欺诈行为如否该入刑,详细分析了国内主流的几种观点,提出自己的意见.  相似文献   

18.
随着民事经济纠纷的复杂化、多元化,诉讼欺诈现象日趋严重,特别是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这一问题将更为严峻。诉讼欺诈行为严重干扰和破坏了国家的诉讼法律制度,削弱了审判诉讼的权威性,阻碍了法治进程。现行刑法对诉讼欺诈行为没有明确的规定,法学理论界对诉讼欺诈行为性质的认识也不一致。因此,立足于我国当前诉讼欺诈的实际状况,借鉴国外的立法技术,客观地对我国诉讼欺诈现象进行分析,并进一步提出解决建议,将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9.
民事诉讼诈骗是近年来司法实践中出现的一种新动向。一些人利用民事诉讼中各种程序的特点,通过制造假证据、隐瞒事实、制造假债务、恶意串通等多种手法,使法院做出有利于他们的错误裁判,在给被害人造成损失的同时也妨害了司法机关正常的诉讼活动,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但现行刑法对诉讼欺诈没有明确的规定,法学理论界对诉讼欺诈的定义尚未明确,给司法机关对诉讼欺诈行为的定性和处罚带来较大的困难。本文从诉讼欺诈行为概念、特征、行为属性入手,对理论界存在的观点进行了分析,阐述了诉讼欺诈行为应单独设罪加以规制的观点。  相似文献   

20.
随着民事经济纠纷的复杂化、多元化,诉讼欺诈现象日趋严重,特别是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这一问题将更为严峻。诉讼欺诈行为严重干扰和破坏了国家的诉讼法律制度,削弱了审判诉讼的权威性,阻碍了法治进程。现行刑法对诉讼欺诈行为没有明确的规定,法学理论界对诉讼欺诈行为性质的认识也不一致。因此,立足于我国当前诉讼欺诈的实际状况,借鉴国外的立法技术,客观地对我国诉讼欺诈现象进行分析,并进一步提出解决建议,将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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