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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付玉明 《法学论坛》2016,(3):104-111
我国留守儿童性侵害案件中强奸案所占比例较高,加害人多为熟人,其中老人占多数,受害人年龄小、数量大、受害时间长,且揭发举证异常困难,留守儿童性权利的法律保护不容乐观.在法律层面对留守儿童性权利进行有效保护:首先,应加强农村普法宣传,宣示儿童权利的具体内容,公示性侵害违法或犯罪分子的信息,培育农村社会民众的性权利意识;其次,在立法上借鉴我国台湾地区的做法,将性歧视、性骚扰以及学校的性安全教育义务纳入《未成年人保护法》并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最后,弥补并保障家庭监护权的具体落实.  相似文献   

2.
张慧敏 《法制与社会》2011,(10):228+238-228,238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整个社会转型期的必然产物,是国家现代化、城市化进程中必须正视的问题。由于保护机制的缺失,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的人身权、受教育权难以保障,发展权受到一定的影响。我国的现有法律体系以及小规模的法律修改,已经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使得留守儿童的保护,尤其是司法保护难以系统统一地进行,这就更突出了司法机关在实践中勇于探索的重要性。我们期待有关留守儿童的系统全面的立法以及政策的出现。  相似文献   

3.
尚慧 《法制与社会》2010,(7):184-184
近年来,农民工子女各项权利缺失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各界纷纷提出保护留守儿童的方法,本文另辟蹊径从微观的角度浅析了留守儿童保护的难点所在,希望对问题的解决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4.
吴冰 《法制与社会》2011,(15):71-72
伴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地区留守儿童面临的问题日益凸显。如何解决留守儿童存在面临的诸多问题,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的稳定发展,本文针对性的以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为视角,分析留守儿童权益的损害,提出法律保护的建议,从而优化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环境。  相似文献   

5.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农村大量的青壮年农民选择进城务工,而他们的子女不得不成为留守儿童,从而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由于监护弱化、教育缺失和人身安全保护不力等问题,留守儿童在受不良环境影响下特别容易滋生不良行为和不良心理,甚至引发犯罪,因此,他们的健康成长及合法权益的保护问题不容忽视。如何从法律层面正确认识留守儿童权益保护问题以及如何合理有效的解决这一问题已成为党和国家的维护社会和谐的重中之重。  相似文献   

6.
和谐农村语境下留守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思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种社会问题也不断涌现,留守儿童问题作为其中之一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文从法律的角度剖析了留守儿童问题,阐明了留守儿童的现状,并提出了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法律对策,从而为留守儿童问题的解决提供一些有益的建议。  相似文献   

7.
杨茜 《法制与社会》2012,(31):162-163
现今,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大批青壮年离开农村去大城市工作,然而,他们的孩子无法与父母一起生活,因而,这些留守儿童所产生的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所以,本文通过分析留守儿童的问题,对于对留守儿童的监护,教育,人身安全等方面问题提出相应法律保护对策,旨在使其无论在学习和生活中都能够更好地发展。  相似文献   

8.
付玉明  宋磊 《法学杂志》2013,(9):101-109
中国正处于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时期,儿童权利保护的现代观念和法律意识正在逐渐形成,儿童权利保护虽已取得了重大进步,但现状依旧不能令人满意。因此,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必须突出儿童权利的法律地位,推动立法机关建立儿童权利保护的法律体系。同时,政府应该鼓励、规范、发展儿童权利保护的社会组织,严格落实保护儿童权利的法律责任,唯此,才有可能彻底贯彻落实"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切实保障儿童权利。  相似文献   

9.
留守儿童是儿童中弱势群体,关注留守儿童的切身利益、保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更成为解决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不可逾越的、迫在眉睫的重要问题之一。本文通过对社会社会转型期出现的留守儿童人身权、受教育权和发展权等合法权益没有得到有效保护的现状、原因分析,提出相应对策,以期对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农村家庭的稳定和谐及相关制度、机制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0.
羡毅 《法制与社会》2012,(14):153-154
当前在对留守儿童的权益保护中存在许多问题,如对其监护不足、受教育权得不到充分保护及缺失对其犯罪的预防。加强对留守儿童权益的保护是迫切需要的,是必不可少的,是家庭、学校、社会和政府共同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留守儿童像其他孩子一样,在良好的环境中健康快乐的成长,真正实现温总理讲的"同在蓝天下,共同成长进步"。  相似文献   

11.
目前,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权缺失问题严重,主要表现在监护能力不足,监护质量下降,监护效果较差,委托监护职责不明,监护方式经常变化,逆向监护等方面。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家庭经济状况较差,法律规定不完善,政策不合理等因素。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了解决对策,即深化家庭教育观念,强化父母监护责任;学校应给予他们特别关爱;政府应制定法律制度,探索建立维护留守儿童权益的长效机制;发动社会力量,争取更多支持,保障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2.
王蕾 《法制与社会》2013,(16):208-209
十八大提出要"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刚刚闭幕的"两会"再次提出要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的权益保护。法律作为保护公民基本权益的主要手段,需要在保护这个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本文从法律角度界定了农村留守儿童并分析了其在法律保护方面的缺失,并从法律角度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3.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农村留守儿童这一弱势群体的犯罪问题不断引起国家和社会的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犯罪问题已不再是单一的儿童成长和教育问题,其背后往往涉及了学校教育理念的落后、家长关爱的缺失、社会保护的缺乏以及留守儿童自身方面原因等因素.因此,本文通过研究近年来农村儿童犯罪的特点来探究农村儿童犯罪问题背后折射的家庭、社会、学校和留守儿童自身原因,进而提出预防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的对策.在对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的预防上,学校应该加强法制教育、家庭教育要突出对儿童的关爱和保护、社会应该健全相应的配套制度,以及农村留守儿童应该提高自身的素质建设.  相似文献   

14.
黄斐 《法制与社会》2011,(22):181-182
近些年来弱势群体的权利保护问题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其中流浪乞讨儿童权利保护在媒体的关注下也逐渐成为焦点。他们的产生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包括社会、家庭和历史等多方面的因素。这些未成年人的各项权利受到侵害既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也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我国相关法律对此虽然做出了一些规定,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只有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才能真正遏制住源头,使这些未成年人的权利得到真正的保护。  相似文献   

15.
杨茜 《法制与社会》2012,(23):216-217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许多年轻人离开农村去大城市务工,然而,他们的孩子却不得不留在农村学习,得不到父母的照顾,且这些留守儿童的权益也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所以.对农村留守儿童权益采取法律保护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通过对留守儿童的监护,教育,人身安全等方面提出相应法律保护对策,旨在逐步缩小农村和城市之间的差距,使其学习和生活都能够更好地发展.  相似文献   

16.
我国向来重视对儿童权利的法律保护,在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中都有大量的关于儿童权利保护的规定,这些规定与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基本精神是相一致的。我国对儿童权利法律保护的内容,按儿童权利的性质特征区分,主要有:儿童的生存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国籍权、名誉权、荣誉权、智力成果权、教育权、接受抚养权、继承遗产权、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权、达到就业年龄的劳动权、请求社会援助权、司法保护权,等等。  相似文献   

17.
由于父母监护缺位,导致我国留守儿童监护现状存在着严重问题。要切实保障留守儿童权益不受侵害,必须剖析未成年人的监护制度之缺陷,区分亲权与监护、明确监护人的权利与义务及监护能力标准;通过立法的形式建立有效的监督监护制度和农村留守儿童社区委托监护机构。  相似文献   

18.
留守儿童是我国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过程中所产生的弱势群体,保障留守儿童的发展权关系到儿童生命和精神的保护和促进,也关系到家庭稳定和社会的和谐进步。本文主要阐述了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发展权保护现状及保障的必要性,并在此基础上客观分析留守儿童发展权保障缺位的成因,最后就如何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的发展权提出了相关建议和对策,以期为有效解决留守儿童问题提供科学依据。  相似文献   

19.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大量农民工离开家乡进入城市务工,形成了庞大的农民工群体.而与此同时,大量农村的留守儿童产生,留守儿童的监护问题也随之突出起来.由于监护制度的缺失,农村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极易受到损害.本文在深入分析调研结果和参考文献的基础上,通过对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现状、存在问题及其成因进行了分析,从法学的角度分析留守儿童的近亲属以及国家对留守儿童应当承担的监护职责和义务,并对比借鉴国外的法律制度经验,试图提出建立合理的农村留守儿童监护制度的设想,提出“完善委托监护立法,保护留守儿童合法利益”的措施.  相似文献   

20.
陈爱武 《北方法学》2016,(6):126-139
儿童利益是一种身份利益,具有显著的公益性,国家与社会必须给予特殊保护。涉及儿童的家事审判要遵循儿童利益最大化、儿童参与以及儿童优先保护等原则。从我国家事审判立法看,涉及儿童利益保护的规定散见于诸多的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政策性文件中,这些规定尽管为家事司法提供了基本的依据,但缺憾亦非常明显,表现为没有上位法的原则性规定,没有形成体系完整、结构合理的专门制度,部分立法规范前后矛盾,缺乏科学性和严谨性,缺乏实现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具体程序和相关配套机制。为此,有必要在基本法和部门法层面确立儿童利益最大化的法律原则;保障儿童表达意见权利和诉讼参与权;从司法层面看,确认儿童的诉讼主体地位,确立涉儿童家事案件职权探知、职权调查原则,建立专业化的家事审判机构。通过上述多重举措,真正实现家事审判对儿童利益的充分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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