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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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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东府[2015]66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省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粤府[2014]62号),市政府决定取消2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33项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事项的落实工作,及时修改涉及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相似文献   

2.
<正>2015年第6号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5]45号),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决定取消《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2014年第5号)中的一批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现予公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3.
<正>国发[2014]5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6号国务院批转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发[2014]7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相似文献   

4.
<正>京政发[2015]6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国发[2014]1 6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取消、调整和承接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5.
<正>大政办发[2014]2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取消缓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相关政策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4]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4年2月10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取消缓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相关政策的通知  相似文献   

6.
正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渝发改能[2014]125号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市电力公司:为了做好水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保障我市水电项目规范建设、安全运行,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取消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工作的通知》(渝发改法[2013]1203号)、《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暂行办法》、《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1]263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和水电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1]361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工程概算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能新能[  相似文献   

7.
文件目录     
<正>(2月1日至2月15日)收国务院文件: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1月28日)批转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发[2014]6号2月4日)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2月7日)  相似文献   

8.
<正>济政字[2015]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第三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承接国务院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鲁政字[2014]223号)要求,市政府确定,承接省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事项14项(主项4项,子项10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项,由审批转  相似文献   

9.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办发[2009]14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人员安置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  相似文献   

10.
财法[201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部内各单位,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决定取消我部"以折股方式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审批"事项,取消"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决定将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实施的"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审批"、"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中介机构从  相似文献   

11.
<正>青政办[2015]111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3]3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2015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通[2014]586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宽带青海促进信息消费的指导意见》(青政[2013]71号)精神,实施"宽带  相似文献   

12.
<正>宁政办发[2017]142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妥善解决全区劳务移民社会保障问题,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现就解决劳务移民社会保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解决范围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十二五"中南部地区生态移民规划的通知》(宁政发[2011]34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的通知》(宁政  相似文献   

13.
<正>甬政办发[2015]1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务院关于清理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国发[2014]1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浙政发[2014]29号)要求,我市在2014年权力清单清理大幅减少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基础上,近期又组织对市本级保留的135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再次清理。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再取消36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  相似文献   

14.
<正>2014年第6号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要求,从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  相似文献   

15.
<正>海府办[2014]25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14]33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琼府办[2014]160号)和《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  相似文献   

16.
<正>一、我市制定《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的背景是什么?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相继推出了《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厅字[2018]22号)、《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18]32号)、《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  相似文献   

17.
《天津政报》2014,(21):4-12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53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0项,承接国家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30项,由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22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8.
<正>甬人社发[2014]54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4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适当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  相似文献   

19.
<正>呼政发[2015]19号2015年3月2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2014年,按照《2014年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自治区党委政府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4年度盟市厅局领导班子"三位一体"考核指标〉的通知》(内考发[2014]3号)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内考办发[2014]7号)等要求,我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围绕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加强政策解  相似文献   

20.
<正>宁政办发[2014]130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2014年7月11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4]17号),设立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一、职能转变取消、下放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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