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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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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预算法的发展与完善刍议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由于体制转轨时期利益调整的难度以及制度设计本身的一些问题 ,中国预算法的立法、执法和守法一直都在低水平上徘徊。结合当前财政支出制度改革的现实需要和世界财政法治发展的潮流 ,以规范和保障政府财政行为为己任的预算法律制度应当予以积极的回应。无论是预算编制、预算审议还是预算执行 ,都需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 ,做出很大程度的调整和改革。  相似文献   

2.
张克 《检察风云》2012,(6):9-10
自1994年中国进行了旨在划分中央和地方财权和事权的分税制改革以来,财政领域的基本法《预算法》奠定了现行的财政税收体制。但由于彼时立法技术以及各界对预算制度的了解还十分有限,致使《预算法》的制定并不完善,在实施不久就暴露出许多问题。曾任全国人大预算工委主任的高强将现行《预算法》问题概括为:对预算编制完整  相似文献   

3.
现行预算制度存在诸多弊端,多年来我国借鉴国外经验并结合国情对预算制度进行了改革,有必要修订《预算法》对原有制度进行完善,并增加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转移支付制度、综合预算制度、地方政府债券制度等新制度。  相似文献   

4.
正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新预算法充分体现了预算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为深化财税改革引领了方向。在新常态下,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对财政预算的监督,必须促使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完善现代预算制度。  相似文献   

5.
预算法的再定位与中国《预算法》的修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预算法》的修改首先应准确定位预算和预算法的属性,并从法律体系整体协调的角度,设计自己的制度内容和体系。预算法是实现预算法律性之法,其价值功能是实现预算的法律性,从而实现预算的理性治理、民主统制。由此,预算法应是预算程序法、预算技术法、预算管理基本法,预算法应具有可实施性。  相似文献   

6.
对1994年出台的预算法进行修订是久议之题,法律滞后于现实已是共识。2011年12月底,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预算法修正案(草案)。蹉跎十余年,中国的预算制度改革终于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专家建议,预算法修改,需要把预算“组织法”扭转为预算“权责法”,成为人大约束政府行为的法。  相似文献   

7.
我国预算法自1994年颁布以来,对于规范预算管理和预算监督,加强我国财政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伴随着财政收入的连年增长,现行预算制度的不足日渐凸现,改革现行预算制度,修改预算法的呼声日渐高涨。预算法的修改虽然涉及诸多方面,但最根本、最重要的是修订立法宗旨,立法宗旨具有指导性和统领性作用,如果宗旨出现偏差,可能会使预算法失去价值和意义。  相似文献   

8.
朱大旗  李蕊 《当代法学》2013,(4):99-106
预算审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受立法技术和条件的限制,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尤其是《预算法》对于预算审批制度的规定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导致人大预算监督权难以有效行使。笔者建议以预算法修改为契机,汲取发达国家预算审批制度精髓,从审批主体、审批对象、审批权能、审批程序等多方面对我国预算审批制度进行系统梳理和立法完善,以期推动我国的财政法治进程。  相似文献   

9.
认真对待权力:公共预算的法律要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与公共财政相适应,预算在凸显其公共性的同时,更多地表现出权力性。践行民主财政,实现人民对政府的控制,是现代预算制度的必然要求。公共预算必须认真对待权力,正因为如此,预算作用的发挥与一国权力架构息息相关。不过,预算法侧重于相对微观的程序控制,其技术性超过政治性,难以承担制约权力的全部重任。虽然中国预算改革进展多年,成绩显著,但是,其所赖以发挥作用的权力体制并未理顺,因此,只能谨慎评估中国预算改革的进步空间。而对于预算法的修改,更应该认识到其有所能,有所不能,不宜对其寄予太高的期望值。  相似文献   

10.
覃怡 《法制与社会》2011,(23):83-84
现代预算法制建设不仅关乎政府预算的宏观职能实现效果,而且关乎公共财政框架的构建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化。我国预算法自颁布至今对于我国现代预算制度的形成作用明显,但相对于当前的社会经济情况,预算法仍有进一步改革的空间。  相似文献   

11.
完善现行预算法,不仅是加强预算监管的需要,而且也是完善我国公共财政法律体系的现实需要。笔者认为,预算法的完善,首先应当研究其基本原则,因为基本原则是一个法的灵魂和核心。但令人遗憾的是,预算法封此未加规定,法学界在这方面的研究也十分薄弱。有鉴于此,加强封预算法基本原则的研究就显得尤为必要。本文就此提出了预算民主、预算法定和预算公开这三个原则,并就如何完善我国预算法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2.
科学发展与我国《预算法》修订应予特别关注的五大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我国预算法正面临修订。预算法的修订千头万绪、错综复杂,但从科学发展、从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和谐社会发展需要的公共财政制度的要求来看,我国预算法修订的首要问题是应对立法宗旨加以修改,以确保人民群众公共需要最大化实现的目标能够在各具体预算制度中加以体现;同时,预算法的修订还应确立全口径预算管理原则,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财权与财力,科学配置同级人大和政府的预算权,依法确立和推进国家预算的公开透明。  相似文献   

13.
修正《预算法》的“地方软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马海涛 《法人》2004,(5):36-38
新的预算法,既要加强对地方财政的约束和管理,又要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地方预算的独立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自1995年1月1日起实施至今已将近十个年头,它改变了政府预算无法可依的状况,对我国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健全国家对预算的管理,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促进依法理财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公共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推出及深入,现行预算法逐渐暴露出一些与改革不相适应的地方,修订预算法势在必行. 我国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除中央预算外,其他四级预算均为地方预算,可见,地方预算管理在政府预算管理中  相似文献   

14.
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下,新《预算法》体现出由“管理法”向“控权法”的转变,本质上是为了更好地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实现公共财产有效治理.在新的观念指引下,新《预算法》较好地体现出规范原则、全面原则和透明原则.在具体制度方面,通过国库单一账户、预算过程控制、预算法律责任等机制的设计,支撑这三大原则的有效达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分别对改革和法治提出总体部署,预算法治实践应当自觉贯彻“法治改革观”,进而以预算法作为突破口,追求现代财政制度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  相似文献   

15.
预算法的可诉性理念及其司法机制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蒋悟真  胡明 《当代法学》2012,(5):102-108
可诉性理念作为法的基本属性之一,体现维权的品质,是增强法的实施效力的必备要素。可诉性理念与预算法融合,是司法的公正性、能动性的体现,是维护预算权威的最后一道屏障。可诉性理念要求预算法主体行使预算权一旦越位、错位或缺位,不但能在预算法中找到相应的约束性规则,而且能依此做出合乎正义的司法处理。因此,可诉性理念下的预算法修订,必须不断完善预算法的可问责性和保障司法预算的独立性,并构建合理的司法审查制度和公益诉讼制度,从而有效规制预算权的行使。  相似文献   

16.
公众参与预算制度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公众参与预算制度是公共预算与民主政治互动的立法回应。我国现行《预算法》没有规定此项制度。本文从理论与制度层面分析了协商民主的现实意义、公众参与预算的政治功能以及国外相关制度的推行。针对我国预算体制存在的参与障碍,作者分析了公众参与的有利环境与条件,特别是地方政府制度创新与典型案例的思路突破,并建议《预算法》修改时确立民主预算理念,增加预算征询、听证、绩效评价、教育等公众参与制度。  相似文献   

17.
政府预算作为公共预算,其最终目的是要保障人民大众的公共财政福利和社会公共需要最大化、最优化的实现。为保障政府预算最终目的的实现,需要切实加强人民大众尤其是其选举的代表对政府预算实施全方位的审查监督。我国现有法律虽然从形式上看也规定了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预算的广泛的审查监督权,但其真正落实仍然有待于修订《预算法》的立法宗旨,进一步完善和细化《预算法》制度的相关规定,并通过建立健全相应的职能机构、强化预算责任追究等加以实现。  相似文献   

18.
孟庆瑜 《现代法学》2013,35(1):85-98
实行绩效预算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主要发达国家推行政府预算改革的新趋向,也是我国解决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低下问题的制度选择。绩效预算以结果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关键,以分权为激励,以监督和责任为约束,与投入导向型的传统预算制度明显不同。借鉴西方国家绩效预算制度实践的有益经验,我国深入推进绩效预算制度改革依然面临路径依赖、自身局限和制度环境等多个方面的约束。为此,我国应以《预算法》修改为契机,适时嵌入绩效预算制度,通过预算权在政府、权力机关和社会公众之间的优化配置,以绩效评价为核心的专门性制度建设和相关制度的及时跟进,为持续推进绩效预算改革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19.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公共预算作为财政体系的核心内容,预算治理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的实现。2014年8月3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新《预算法》)在立法理念上融入了更多的民主性、公共性、控权性、全面性、公开性、问责性等现代预算法治精神,从规范化和体系化的角度完善了公共预算制度,这些规定至少从静态的法律条文层面为预算治理能力的提升和国家治理基础的夯实提供了制度保障。但审慎观察新《预算  相似文献   

20.
《法商研究》2015,(1):3
[编者按]1994年我国开启分税制改革,旨在纾解中央财政困难,《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颁布与之相契,共同构建财税体制。20年来,预算法在规范政府预算管理、推进依法理财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旧预算法已不能适应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政府财政自由度过大,地方政府财政保障能力不足,人大监督职能难以发挥,预算制度亟待改革。在党中央部署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修订工作大大提速,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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