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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1 毫秒
1.
今年6月14日.公安部支援赣南苏区振兴发展调研组第二次来到江西省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南外派出所凋研,所内“老师傅调解室”的一群老人引起调研组的浓厚兴趣,得知这些老人是公安机关的矛盾纠纷凋处人员.听完“老师傅调解室”的介绍后,调研组在总结反馈时赞扬称,“老师傅调解”带来了稳定“新常态”,“老师傅调解室”创新了礼会治理新模式,值得推广这是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老师傅调解室”接受中央部委的又一次考察和义一次受到赞誉。  相似文献   

2.
《江淮法治》2007,(3X):62-62
编辑同志: 我大哥独身一人.10年前被政府批准为“五保户”并住进村办敬老院。当时.他留下3间房屋由我一家居住。前不久,我哥哥患病去世.村委会办理完丧葬事宜后.就通知我一家搬出我大哥的房屋.说要对房屋进行变卖以收回10年中的“五保”费用开支。我认为我是大哥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这3间房屋。因而拒绝了村委会的要求。但村委会说要起诉我.以讨回所开支的“五保”费用。请问,“五保户”死亡后其遗产究竟如何处理?  相似文献   

3.
我国诉讼调解制度的反思与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长期以来,我国法院在解决民事、经济纠纷的过程中,主要采用以诉讼调解方式为基点的“调审结合”方式,并由此形成了被有些学者称之为“调解主导型”的审判模式。这种审判模式与“判决主导型”相对应,其特征可以概括为:尽管在纠纷的解决过程中存在着法官用判决这一强制...  相似文献   

4.
老安     
“老安”叫安风俊,其实也不算太老,今年53岁,现任辽宁省庄河市黑岛镇侯家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由于21年来一直从事人民调解工作.“老安”成了村民对他从来不变的称呼.而“安风俊”这个名字似乎已被人忘记了。这不.今年刚刚在村委会挂上了“安风俊调解工作室”的牌子.村民都笑着说:还是换成“老安”调解工作室吧!当然。我们知道,这种笑是善意和肯定的。  相似文献   

5.
具有中国特色的调解与仲裁日趋受到美国法律界的重视。为了减轻联邦及各州法庭所需处理的积案.美国联邦和各州的立法机关都已经制定或正在起草有关法律,要求原告与被告双方在由法庭审理案件前进行调解和仲裁。1、美国联邦法院调解规定许多联邦地区法院的法规对一些案件的“调解”作了明文规定。以密西根州西部区为例:根据地区法院法规,法院的法官有权要求民事诉讼案以调解的方式解决。以下几种方式可决定哪些案件可通过调解解决:。、诉讼双方同意并规定由调解解决,并由法庭批准;h、由诉讼一方提出,并通知另一万;C、由法庭自动提出…  相似文献   

6.
田凯 《中国检察官》2006,(11):73-74
据《信息时报》2006年8月25日报道,4年前的6月25日,广东佛山某派出所在接到“有人持刀砍人”警报后,两名民警没带枪出警,导致在警察眼皮底下仍然发生了一死两伤的惨剧。事后,两名警察均被开除公职,近日并以玩忽职守罪被判刑。还有,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今年8月14日报道:因丈夫陈光辉在湘乡火车站附近被歹徒殴打致死,湘乡铁合金厂的文小蓉一纸诉状,以行政不作为将湘乡车站派出所等3个派出所告上法庭。日前,该案在湘潭市中院的调解下,文小蓉与3个派出所达成调解协议,由3个派出所共同补偿死者家人人民币12万元。此外,《民主与法制时报》2006…  相似文献   

7.
张太凌 《政府法制》2011,(22):46-46
罢免村官被传唤 福建省福州市中国旅行社业务经理曹伟,在律师陪同下来到北京西城区天桥派出所,要求投案。曹伟称,她因参与福建沙县洋坊村罢免村委会主任一事,被当地警方传唤,才来北京寻求帮助。因没有通缉记录和违法证据,天桥派出所未受理她的“投案”。而传唤曹伟的福建沙县公安局民警表示,他们只是找曹伟了解情况,并非拘捕。  相似文献   

8.
<正>2017年7月,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房山法院”)在对外委派调解、委托调解的基础上,与房山区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共同创制了以法官全程指导调解机制、人民调解程序与司法确认程序无缝对接机制、“一站式”办理便捷通道机制为主要内容的人民调解协议“一站式”司法确认工作机制。该机制在为当事人方便快捷解决纠纷提供了一条具有法律保障新途径的同时,  相似文献   

9.
《法治与社会》2006,(11):46-46
问:我与公司发生劳动纠纷,向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经多次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公司补发我工资及加班费3457元。仲裁委制作了调解书并送这双方签收。过后公司没有按规定履行,领导称收了调解书还可反悔,要我向法院起诉解决。请问:仲裁调解书能反悔不履行吗?  相似文献   

10.
中国的法院有以调解方式处理民事纠纷的传统,被西方国家称为“东方经验”。但中国的司法调解并非一成不变,在历史发展中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中国古代的司法调解,20世纪40年代以后大陆地区的司法调解,以及2004年以後以“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为特点的司法调解。不同时期的司法调解,有不同的特点和文化底蕴。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和司法政策的演进,法院调解的某些做法也有必要从多角度进行检讨。  相似文献   

11.
“大调解”视野下完善非诉讼调解在法律援助中的作用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盛红斌 《中国司法》2010,(10):90-93
一、将调解引入非诉讼法律援助的背景探究 (一)中国的调解传统 在儒家“无讼”观念及道家“无为而治”的政治理念基础上,形成了中国民间调解的历史传统。调解作为一种纠纷解决方式,已经被实践了数千年。经过研究和实践,大家越来越认识到:调解工作既继承了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又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  相似文献   

12.
2022年4月4日7时,微博“老吕叨叨”收到一条网友私信:“能帮忙发个寻人信息吗?我的爷爷昨天走失了。”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吕建江综合警务服务站主任王永辉看到后马上联系了这个网友,并编辑发布了寻人启事,同时转发到了全市公安新媒体矩阵群。半个多小时后,王永辉得到反馈,走失老人被其他派出所民警找到,其家人已在接老人的路上。  相似文献   

13.
1去年3月,同在浙江省义乌尔经销同种产品的东阳人葛某与郭某为抢生意而发生争执,并在郭某店前出手打架。郭某的父亲陈某被葛某咬掉一节食指,郭某将葛某眉间砸出一道5公分长的裂口。经法医鉴定双方均构成轻伤。在城中派出所组织调解未果后,陈某一怒之下将葛某告上法庭。春节前夕,城东法庭组织调解,由于双方都为“争口气”,要求相差悬殊,一时难以达成效果。今年2月16日,郭某打电话请求“148”帮助解决。接到求助电话后“148”工作人员分别将郭某与葛某叫到“148”接待室详细了解情况。2月21日,“148”一面与城…  相似文献   

14.
对于律师的辩护作用,以前我的体会并不深,总认为,案件的事实明摆在那里,公诉人调查取证后,基本上没什么太大的出入,有没有律师参与都差不多。但是,最近的一次案件听审,使我改变了看法,律师辩护不仅得有,而且还非常重要。案件的情况是这样的:有一位老人,在郊外横穿马路时,被一辆拉煤的汽车刮倒,造成轻伤。公诉人在起诉书中称:“经现场勘察,肇事车在现场留下刹车痕迹不均匀。右前轮重,左后轮轻,系刹车失灵,应承担主要责任,即70%的责任……”而辩护律师指出:“当时,汽车是正常运行,当司机(我的当事人)发现老人从右前…  相似文献   

15.
我是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安派出所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浦东新区惠南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的一名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室里,当事人对我称呼最多的是:"刘警官""刘小妹""刘法官""刘律师""工作人员"……每当这时我都善意地提醒对方:不好意思,请称呼我为"人民调解员"。我的搭档老陈,刚来调解室做调解时问我:派出所里每天都有各种类型的矛盾纠纷,有家暴、消费、侵权、物业、邻里关系等,我们如何才能做到真正的专业?  相似文献   

16.
被告人王某在某镇打工期间,窃得一辆未上牌照的新钱江牌摩托车。为使赃车便于出手并卖出较高的价钱,王某便设法骗取车主的购车发票。经过观察,王某发现车主在不断寻找摩托车,于是便从外面购得一套警服,冒充是派出所民警在车主身边假装跟别人说:“我是派出所民警,前几天,我们破获了一个盗窃摩托车的案子,据小偷交代曾于前段时间在镇上偷了一辆钱江牌摩托车,我是来寻找失主,调查取证的。”车主一听主动掏出购车发票给王某看,王某说:“发票上的发动机号与我们所缴获的那辆一样,你随我去所里办手续。”说着便拿着发票并与失主说:…  相似文献   

17.
1案例 某男,53岁,某年1月11日被一小货车撞伤。以“左下肢被车撞伤后疼痛、活动受限1h”为主诉就诊。查体:左大腿下段畸形、肿胀,局部压痛。存在异常活动。X线检查示左股骨干骨折,对位对线不良。诊断为“左股骨干骨折”。入院后行切开复位内固定术。术后第二天患者诉进食后剑突下饱胀感,并胸闷、进食减少。按“胃炎”处理,效果不佳,后长期口服缓解消化道症状的药物。  相似文献   

18.
编辑同志:毛某骑摩托车与祝某驾驶的手扶拖拉机相撞,致使毛某右腿骨折,祝当即将毛某送到医院治疗。事发后双方均未到公安交管理部门报案。经村委会调解未果后,毛某以祝某未付医疗费用为由将祝某的手扶拖拉机开回家中。祝某遂向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毛某返还财产。毛某答辩并反诉祝某,要求赔偿医疗费用29万余元。我院受理后,对此案如何处理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双方当事人是在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应将全部案卷移送给公安交管部门处理,待公安交管部门调解终结后再酌情sa理;另一种意见认为,祝某起诉毛某返还财产…  相似文献   

19.
阿成 《法制与经济》2003,(11):10-13
儿子跪地叩首:“爹爹,虎毒不食子,求你放儿一条生路吧!”父亲泪流满面:“娃儿,我若放了你,天理难容啊!”这是前不久发生在广西北海市的一宗奇特的“绑架案”:年过半百的陈源新召集大儿子、女儿、女婿、儿媳等,开了一个秘密家庭会议,采取无计名投票表决的方式,以5票赞成、1票弃权的结果作出一项决议:将自幼宠爱的小儿子陈东平从外地诱骗回家,五花大绑,送上断头台。陈氏家族为什么要策划实施这宗“绑架案”?他们是如何设下圈套的?是谁投了弃权票?在亲情与人性的搏斗中经历了怎样的艰难抉择? 2003年10月21日,记者对承办此案的北海市公馆边防派出所和当事人陈源新进行了独家采访——  相似文献   

20.
编辑同志:最近我院在审理原告某信用社与被告韩某借贷纠纷案时,发现当时任村委会会计的韩某,由村委会指派以自己的名义向原告贷款8万元。此款当即就被原告扣还该村以前贷款1万余元,余款均被村委会入账,全部用于村玩具厂经营。这类“私贷公用”的情况在本地比较普遍。案件受理后,对如何确定被告争议较大。请问能否列村委会为被告?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王玉飞王玉飞同志:来信所述的借贷纠纷案中,韩某作为村委会会计,虽以个人名义向信用社贷款,但所贷得的款项全部用于村里经营玩具厂及归还村里以前的贷款,是典型的私贷公用,真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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