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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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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论我国刑法中自首与立功制度的健全与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关于自首制度的完善与适用自首制度,在当今世界许多国家的刑法中都有规定,在我国这项制度更是源远流长。中国汉律就有“先自告,除其罪”的规定。唐律有“诸犯罪未发而自首者,原其罪。其轻罪虽发,因首重罪者,免其重罪”等。家刑统及明、清律,大致与唐律规定相同。我国建国以来,一贯对自首的犯罪分子采取从宽处理的原则,在《惩治反革命条例》、《惩治贪污条例》等有关法令中,都有明确的规定。1979年,我国建国后的第一部刑法典中正式确立了关于自首的制度,该法第63条具体规定:“犯罪以后自首的,可以从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  相似文献   

2.
一、从受贿罪演变及立案标准5000元说起我国1952年颁布的《惩治贪污条例》把收受贿赂的犯罪定为贪污罪。把受贿罪作为一个独立罪名,则是197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1979年《刑法》第1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便利,收受贿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国家或者公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1979年《刑法》对受贿罪数额,立案标准没有作出规定。受贿罪最高刑为15年有期徒刑。1982年3月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关于严惩严重破…  相似文献   

3.
我国建国以来的刑事立法,关于加重处罚首先在《惩治反革命条例》、《惩治贪污条例》中有了明文规定。现行刑法只规定了审判机关可以根据犯罪情节,对犯罪分子从重、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而没有加重处罚的规定。1981年6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1》)又有了加重处罚的规定。  相似文献   

4.
一、关于我国刑法中犯罪情节的概念我国《刑法》第10条明文规定了关于犯罪这个概念的定义。关于犯罪情节的定义,虽然在我国《刑法》中未做具体规定,但关于犯罪情节和从犯罪角度上理解的属于犯罪情节组成部分的量刑情节等概念的种概念却可以散见于我国《刑法》总则、分则及其组成部分,即我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军职罪条例》)、《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以下简称《严惩治安犯罪分子的决定》)、《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走私罪补充规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贪污、贿赂罪补充规定》)、《关于惩治泄露国家秘密罪的补充规定》  相似文献   

5.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最初规定于 1 98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中 ,并为 1 997年刑法修订时所吸纳。近年来 ,随着我国反腐败斗争力度的加大 ,一批腐败分子相继落入法网 ,在对其适用受贿、贪污等罪名处罚的同时 ,还适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名处罚的情况逐渐增多。但是 ,社会各界对该罪名却产生了质疑 :有的认为处刑太轻 ,放纵犯罪 ;有的则认为是有罪推定 ,不利于保障人权。本文作者就完善该罪名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6.
挪用公款罪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在1988年《关于惩治贪污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中第一次从贪污罪论处的规定中分离出来而单列的罪名。这一罪名的独立,对于及时准确地打击挪用公款犯罪,维护我国的财政管理制度,有力地保证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健康顺利地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7.
试论贪污罪概念的修改与完善夏凌惠,张振高贪污罪既是一种侵犯财产犯罪,又是一种渎职犯罪,具有较为特殊的社会危害性。建国以来,涉及贪污罪概念的刑事法规主要有三个,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刑法》和《关于惩治贪污贿赂罪的补充规...  相似文献   

8.
贪污罪既是一种侵犯财产犯罪,又是一种演职犯罪,具有较为特殊的社会危害性.建国以来,涉及贪污罪概念的刑事法规主要有三个,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刑法》和《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但这三个刑事法规对贪污罪概念的表述各不相同。《条例》第2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企业、学校以及附属机构的工作人员,凡侵吞、盗窃、骗取、套取国家财物、强索他人财物、收受贿赂以及其他假公济私违法取利之行为,均为贪污罪。”《刑法》第155条采用简单罪状的叙述方法,认为…  相似文献   

9.
商业受贿罪初探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登民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规定了一些新的犯罪。其中有些罪名系从现有罪名中分离出来,犯罪主体变更及法定刑悬殊,在理解和适用法律上产生了不同意见。现就《决定》中规定的商业受贿罪...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中国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职能机关。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和决定是否提起公  相似文献   

11.
在经历了对法人犯罪恪守不承认原则的一个相当长的时期之后,我国刑事法律终于对法人犯罪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自1988年1月始,迄今在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关于禁毒的决定》、《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决定》、《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等专门刑事法律决定中,都涉及到法人犯罪的问题,规定可以由法人构成犯罪的罪名已达数十种。而正在制定中  相似文献   

12.
台湾地区目前关于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刑事立法,主要集中在“刑法”和“贪污治罪条例”中。台湾地区“刑法”中没有关于贪污罪的专门规定,但对贪污性质的犯罪规定了三个条文,即第129条规定的违法征收罪和抑留或克扣款物罪、第131条规定的公务员图利罪及第336条规定的公务公益及业务上之侵占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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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发放贷款罪是199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中规定的新罪名,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二款确认了这一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下发前,对该罪法学界亦称违反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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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伪币犯罪的法律适用柯葛壮1995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其中第一条至第五条对伪币犯罪作出了新的规定,修改补充了刑法原有规定,增设了一系列新罪名,并调整修订了法定刑.一、《决定》对原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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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惩治贪污、贿赂犯罪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第11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  相似文献   

16.
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同贪污、贿赂犯罪作斗争,在刑事立法方面已经取得重大成就,且日臻完善。1952年4月1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4次会议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1979年7月1日,全国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专条分别规定了贪污罪和贿赂罪。1982年3月8日,全国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受贿罪加重了法定刑。为了更好地同贪污贿赂犯罪作斗争,全国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于1988年1月21日又通过了《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但是,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贪污、贿赂犯罪也发生了一些新变化,原来规定的犯罪构成条件已不能完全适应同此种犯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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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现行的惩治贪污贿赂条例,全称《贪污治罪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992年7月17颁布,共18条。这个条例是一部刑法特别法。全部条文除规定立法目的效力的条款以外,都是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条款。《条例》适用于“依据法令从事公务之人员”,也适用于“受公务机关委托承办公务之人”,以及承“受公务机关委托承办公务之人”委托办理公务的私法人,其他团体的职员。后两种适用对象是对《刑法》有关贪污犯罪主体的扩大。这一作法,严密了贪污贿赂犯罪的法网。  相似文献   

18.
受贿罪作为一种典型的读职罪在我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刑事法律中均有规定.台湾1935年刑法用王个条文(第121条至第123条)专门规定了受贿罪,为严惩贪污、澄清吏治,1992年7月台湾地区又颁行《贪污治罪条例》,该条例在总体上对1963年7月公布,1973年8月修正的同一内容的条例的内容进行了修正,因此,1973年条例实际上已经失效.最新条例与刑法典相比,在惩治受贿罪方面,由于后者有的内容并未被前者所涵括,根据最新条例第17条(“本条例未规定者适用其它法律之规定”)①的精神,可知:台湾目前惩治受贿罪的法律依据是1935年刑法典及1992…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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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是我国职务犯罪中一种较为常见、多发的犯罪。严惩贪污罪历来是我国政府反腐倡廉的重要措施之一。从20世纪50年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到1979年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88年的《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及至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都十分重视对贪污罪的惩治。其中贪污罪的主体范围问题是立法和司法要解决的重点  相似文献   

20.
经修订的中国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三节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作了规定。同修订前的刑法分则第三章相比较,刑法条文从1条(即第127条)增至8条;罪名从1个(即假冒注册商标罪)增至7个,除吸收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犯罪的决定》中规定的罪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以附属刑法的形式规定的假冒专利罪以外,又补充了侵犯商业秘密罪;增设了单位犯罪;法定最高刑由三年提高到七年,并广泛运用罚金刑;结构上由导专条改为设专节。这标志着建立在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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