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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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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犯罪是我国政府的一贯立场。设立专门组织,应对恐怖犯罪恐怖犯罪对社会的危害十分严重,因此,各国政府都对之高度重视。为了更有效地应对恐怖犯罪,开展反恐怖犯罪的斗争,很多国家都设立了专门的反恐怖犯罪组织。如美国设有反恐怖犯罪联邦委员会,负责制定美国的反恐怖犯罪政策, 协调各有关部门的反恐怖犯罪工作,发生恐怖犯罪时在总统的直接指挥下,处理恐怖犯罪事件。此外,美国联邦调查局设有国内反恐怖犯罪联合行动中心和反恐怖犯罪处,主要负责国内恐怖犯罪的侦查、处置工作。  相似文献   

2.
喻义东 《法制与社会》2011,(35):277-277
恐怖主义犯罪是为现实一定政治目的,以制造社会恐怖为手段,危害社会,违反刑事法律的行为的结论。而恐怖型普通刑事犯罪是指一种以令人恐怖的方法实施的刑事犯罪,是从犯罪学的角度按其对受害人心理影响所划出的一种犯罪类型。两者在行办浊质、恐怖效应在犯罪行为中的地位、行为目标,犯罪主体及其行为方式等方面均存在明显不同。  相似文献   

3.
王良顺 《法学杂志》2016,(10):17-23
刑法中的极端主义是指将某种观点或者信仰极限化、绝对化,并认同使用暴力排斥其他观点或者信仰的体系性思想及其行为.对极端主义思想的认定宜采用行政认定体制.宣扬极端主义是以一定方式让他人知晓或者接受极端主义思想.没有被增设为犯罪的极端主义行为,只要符合恐怖犯罪的犯罪构成,都应当被认定为恐怖犯罪予以处罚.多次宣扬极端主义的行为应当被认定为一罪,并适用加重法定刑处罚.  相似文献   

4.
暴力恐怖犯罪是恐怖主义最为常见的表现形式,同时暴力恐怖犯罪也是直接造成民众生命、财产危害的恐怖行径,遏制、有力打击暴力恐怖犯罪对消减恐怖主义有着重大意义。本文从情报在应对暴力恐怖犯罪的作用出发,结合暴力恐怖犯罪情报工作的特点,进一步提出完善我国应对暴力恐怖犯罪情报工作的设计。  相似文献   

5.
国际反恐怖犯罪与我国刑事立法   总被引:25,自引:0,他引:25  
面对恐怖犯罪的威胁 ,国际社会十分重视对恐怖犯罪的惩治。本文在界定恐怖活动概念的基础上 ,介绍了反恐怖犯罪的国际合作和各国关于惩治恐怖犯罪的刑事立法 ,同时对我国关于恐怖犯罪的刑事立法进行了探讨 ,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恐怖犯罪立法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针对当前恐怖犯罪滋生蔓延的形势,在我国修订后《刑事诉讼法》深入贯彻实施的背景下,加强刑事诉讼程序规范、运行方式等方面的思考和构建颇具必要性和紧迫性.恐怖犯罪兼具政治性、反社会性、反人类性与组织形态复杂性等不同于一般犯罪的特点.其特殊性对打击该类犯罪提出了特殊的程序性要求.目前可行的具体措施应包括:建立和健全专门的侦查机构、强化技术侦查手段的运用;加强电子监控手段的运用、在监视居所的选择和布置中充分考虑嫌疑人的民族习俗和宗教信仰以营造有利于其接受诉讼的氛围;对恐怖犯罪遵循源头管辖原则,落实侦查、检察、审判一地实施以提高司法效率,坚决剥夺恐怖犯罪的涉案财产,妥善处置可能涉及的未成年人犯罪.  相似文献   

7.
我国第一部反恐法业已公布,但当前对于什么是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学界尚无统一定论,这并不利于反恐工作的开展。科学界定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应当从暴力、恐怖、主义和活动四个核心要素出发,认清其与普通暴力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等行为之法律边界。进而从领导指挥、社会响应、情指一体、人员队伍、大数据云技术等多个角度、多个层面,全面认识当前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应急处置在体制、机制、法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坚持用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模式将其对策确定下来,从而有效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改革。  相似文献   

8.
张磊 《当代法学》2012,(1):105-111
在行为方式仅限于掩饰、隐瞒特定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前提下,洗钱罪不能规制金融机构协助将合法资金秘密转移到恐怖人员或组织账户、为实施恐怖活动提供金融服务的"反向洗钱"行为。当前国际社会反洗钱概念不仅局限于对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清洗,已经扩展到制止资助恐怖活动。我们应当在借鉴国际社会和其他国家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以反恐融资中"反向洗钱"的入罪化为中心调整洗钱罪的行为方式,构建打击恐怖活犯罪的严密刑事法网。  相似文献   

9.
暴恐犯罪是对暴力恐怖犯罪的犯罪学类型概括。在刑法适用上,主要涉及到恐怖活动组织的界定与具体暴恐行为的罪名认定。总的来说恐怖活动组织具有目的多元性、手段恐怖性、结果形式多重性三个特征。在具体暴恐行为的罪名确定上,应当从构成要件的角度入手,在勾勒不同构成要件的具体要素的基础上,以行为是否齐备特定犯罪构成要件作为确定其具体罪名的标准。  相似文献   

10.
20世纪后半叶,恐怖活动在世界范围内出现并日益严重。为惩治恐怖犯罪,国际上制订和签署了一系列防止、惩治恐怖主义的公约,各国相继制订法律严惩恐怖犯罪活动。恐怖犯罪的界定国际上目前尚无一个能为各国普遍认同的恐怖犯罪定义。关于恐怖主义,《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的定义是:对各国政府、公众或个人使用令人莫测的暴力讹诈或威胁,以达到某种特定的政治目的。1937年日内瓦会议上通过的《防止和惩治恐怖主义公约》认为:恐怖行为是指直接反对一个国家而其目的和性质是在个别人士、个别集团或在公众中制造恐怖的犯罪行为。美国联邦调查局把恐怖主义称为“为推进政治或社会目标而对人身或财产使用武力或暴力。以对一国政府、民众或其中  相似文献   

11.
韩阳 《北方法学》2016,(3):92-104
恐怖犯罪在全球一直处于上升和蔓延趋势,其暴力性质和严重的破坏力使得各国在应对这种犯罪类型时都不得不调整针对传统犯罪的打击政策。相对于军事打击等手段而言,司法手段在恐怖犯罪中的适用争议性是最小的,因此越来越成为各国政府的首选。而为了有效控制恐怖犯罪的蔓延,早期追诉又成了一个新的刑事司法政策。但早期追诉也带来了很多问题,比如介入的时间难以确定;由于没有实施行为,证明难以完成等。共谋理论在司法实践中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这些难题,共谋责任和独立追诉政策的并用效果显著,不过由此带来的追诉面扩大以及仅就犯罪意图进行追诉的责难可能是我们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都必须面对的。  相似文献   

12.
《政法学刊》2017,(5):53-63
英美自由主义的犯罪化正当性语境下,公开性交淫秽行为是一种令人感到恶心、厌恶、肮脏、震惊、羞耻等极其不愉快或令人满足窥私窥淫欲的公然极端冒犯行为,而极端冒犯行为犯罪化的正当性原则是冒犯原则。冒犯原则有别于、独立于损害原则,具有可操作性强的具体适用准则和客观权衡机制,主要包括冒犯行为具有严重性、被冒犯者难以合理避开、冒犯行为本身不具有合理性和被冒犯者的反应必须是理智的,只有首先满足该个限定条件的冒犯行为才有可能被予以犯罪化。而同样作为犯罪化正当性原则的损害原则和不法原则,不能为公开性交犯罪化提供正当性根据。某种冒犯行为被犯罪化除了需符合冒犯原则的具体适用准则,还需考量犯罪化替代措施。  相似文献   

13.
宗教极端型恐怖犯罪,是指带有明显宗教狂热色彩或者利用信众对宗教的虔诚而实施的恐怖犯罪活动,是宗教极端主义的现实化.宗教极端型恐怖犯罪是当今最主要的恐怖犯罪类型,在中亚地区最为猖獗.中亚五国与中国新疆的宗教极端型恐怖犯罪有本质的联系,必须进行整体的研究.本文论述了宗教极端型恐怖犯罪的概念、特征及其对社会的危害性,中亚宗教极端型恐怖犯罪的原因及预防.本文认为必须正确认识宗教极端型恐怖犯罪与正统宗教的关系,全面认识该类犯罪的本质.为了有效地预防新疆的宗教极端型恐怖犯罪,本文提出了切实有效的措施和建议,例如,正确对待宗教,实行适当的宗教政策;弘扬民族文化与教育人们正确认识宗教;普及科学知识,提高人们的文化水平和文化素养;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增强抵御各种利益诱惑的抵抗力,防止被极端势力所利用,等等.  相似文献   

14.
石艳芳 《河北法学》2015,33(3):151-161
个体恐怖犯罪在我国呈高发态势,探寻预防和治理个体恐怖犯罪对策的第一步是准确分析和探讨其发生的规律和原因.通过对最近十年个体恐怖犯罪案例系统剖析,发现个体恐怖犯罪具有低廉的犯罪成本和恐怖的社会效应不成正比;行为人以成年男性为主,职业集中,多是农村和城市中的低收入人群;行为人多没有前科和精神病史;行为人实施犯罪前多数抱有自杀或者必死的心态等特点.根据对样本的剖析,从社会冲突理论的角度分析个体恐怖犯罪产生的原因主要有经济原因,相对剥夺感的产生,缺乏排泄路径和内在人格的缺失.  相似文献   

15.
关于恐怖主义犯罪心理和行为特点的初步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恐怖主义犯罪作为由某些组织或国家在恐怖主义理念支配下,通过暴力或其他危险方法造成社会恐怖,以实现其政治、宗教或其他意识形态目的的犯罪行为,是一种新的犯罪样态。这种犯罪往往具有较为独特的认知、情感特点和意志品质,也具有较为独特的行为特点。为更好的打击、预防这种犯罪。应加强其心理和行为特点的研究。  相似文献   

16.
“同时犯”是关于罪数(竞合)的规定。以犯罪成立条件作为罪数判断标准,“同时犯”前款行为与其他犯罪之间,无论在文理上、类型上,还是事实上,都系数罪关系。“同时犯”规定省略了处置理由,导致数罪与处置规则之间衔接不畅。应确立“先犯罪构成,再犯罪构成关系”的罪数(竞合)规则。数罪并罚的处置理由是犯罪成立条件之毫无重合;从一重罪从重处罚的理由是犯罪成立条件之部分重合,包括构成要件行为重叠与构成要件法益重叠。从一重罪处罚的理由是犯罪成立条件之完整重合,但有犯罪成立条件部分重合的情形,此时,司法上应当在从一重罪处罚基础上适当从重。能够与帮信罪“同时构成”的“其他犯罪”,只能是刑法分则中以提供行为作为构成要件行为类型的罪名,不包括关联犯罪共犯罪名。  相似文献   

17.
《北方法学》2019,(4):14-23
我国监察实践中已出现了对职务犯罪行为作非罪化处置的现象。监察非罪化处置权实质是一种对已构罪的行为决定是否进行刑事追诉的裁量权,这种权力的授予可能引起人们对监察权力过大、侵犯法官定罪处罚权的疑虑。但非罪化处置无疑有其诸多益处,如能明显提高效率、提高监察机制的动态适应性、规范监察权力运行、促进监察制度与相关法律制度的融通等。因而,在立法中明确监察机关的非罪化处置权有一定正当性,但它的适用必须遵循法治原则、一致性原则及合理性原则。非罪化处置的范围应当限于四种情形:一是渎职犯罪中情节轻微的过失犯罪;二是满足特定从宽条件的情节较轻的贪污犯罪;三是满足特定从宽条件的情节较轻的行贿犯罪;四是有重大立功情节或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经特别核准的职务犯罪。由于非罪化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罪与非罪边界模糊,应当在原则上谨慎适用。  相似文献   

18.
作者对当前受贿罪司法认定中的若干共性问题和争议焦点进行探讨,涉及受委派从事公务的犯罪主体界定、受贿罪的侦查管辖及取证效力、收受未办产权过户房屋的性质、贿赂财物"私收公用"的性质判定,以及接收财物未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司法处置问题。作者认为,对收受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房屋行为一律以受贿罪既遂认定并不科学,而对于"私收公用"行为应当予以严格规制,确立赃款去向不改变行为性质和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原则。  相似文献   

19.
论秘密监听制度的比较与权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监听是一种行使公权力的表现,是一种基于诉讼实体目的实现而采取的有效侦查行为,特别是在有组织犯罪、恐怖犯罪、毒品犯罪等无被害人犯罪中更是如此。但是监听也会对公民权利带来严重的侵犯,如何合理调整二者的关系,既是对国家法律的考验,又是对政治智慧和道德的考验。  相似文献   

20.
王太宁 《中外法学》2011,(5):958-970
盗窃后处置行为是指行为人在盗窃行为结束后对行为对象的进一步处置。德日的不可罚的事后行为理论的阐释进路因理论本身的模糊性、对特定的判例背景和犯罪成立理论的依赖性而不适于我国。基于对我国盗窃罪的体系解释,盗窃罪的客体应该界定为非经法律程序不得剥夺的占有,不必然囊括其事后处置行为的保护客体。根据我国本土化的犯罪成立标准和罪数理论,不构成犯罪的处置行为、非法持有特殊物品的行为、非法毁损普通物品的行为、特殊的使用普通物品的行为、非法使用、出卖、毁损、变造特殊物品的行为等五种类型化的盗窃罪事后处置行为,在不同具体案件中有不同的处理结论。这一结论与德日的不可罚的事后行为理论具有明显的差异,但是与我国的司法实践相契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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