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法律与自由     
第一,法律反映自由。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这种意志不是“自由意志”或“任何意志”。它是由统治阶级的社会存在决定的。任何一个统治阶级在制定法律的时候,总是从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出发,扶持和保护对其有利的事物和现象,排斥和打击对其不利的事物和现象。马克思指出:“法律只是在自由的无意识的自然规律变成有意识的国家法律时才起真正法律的作用……它是人的行为本身必备的规律,是人的生活的自觉反映。”也就是说,法律是统治阶级站在维护其利益的立场上认识和利用必然,是人们在认识客观规律的基础上为人们的行为制定的规范。自由也不是一种任性,也是被认识和被利用的必然,所以法律所作出的规定必然包含着自由。所以,马克思认为,“法律不是压制自由的手段,正如重力定律不是阻止运动的手段一样。”  相似文献   

2.
翻开报刊杂志,常常可以看到这类报导:某某君拒吃请多少次,拒贿赂多少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多少元。因此,有的便作为“典型材料”逐级上报;有的受到表彰奖励;有的则受到提拔重用;有的则“廉政”之名传扬遐迩……我们暂且不对这类“先进事迹”综核名实,单就拒贿而言乃是国家法律所规定的:任何一级的国家公务员无论以何种方式收受贿赂,都是触犯法律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从这个意义上讲,拒贿乃是每个国家公务人员义不容辞的职内之责,有何奖励、表彰可言?时下有些人所谓的“廉”是存有私心的,他们做了一点应该做的“廉”…  相似文献   

3.
相当一部分法律工具主义论者在对法律信仰的虚幻性进行批驳的同时却因过分张扬法律的工具性而走向了另一极端.法律既具有工具性,又应被信仰,只是层面不同而已.综观古今中外,法律制定与颁行的首要目的无不在于维护其社会秩序及顺导人性之“善”、“恶”.过分张扬法律工具主义势必与法律所追求的公平、正义、自由之精神产生强烈的冲突,因而,以法律工具主义的极端化思想推行法治,只会堕落为赤裸裸的权力政治.基于此,为使法的信仰强盛起来,必须加强法律权利之完善及执法环境的改造.  相似文献   

4.
思想政治工作是“人对人”的工作,它所面对的客体是具有主观意识的人,而不是没有思想的自然物。作为思想政治工作客体的人,因为其思想表现出一定的认识、情感、意志,借助于一定的概念、判断和推理,运用分析和综合、归纳和演绎、抽象和具体等特有的方法进行活动,决定了他对主体所传播的信息具有“选择性”的特点——他不会无条件地接受主体的、灌输,主体所传导的观念。信息必须通过客体的思考、甄别、判断、分析,其中的一部分才能进入客体的思想领域,才有可能对其行为发生作用。卜)客体选择性对主体的要求。就思想政治工作过程而言…  相似文献   

5.
公民违章犯法后,该如何处置,相信大多数部门都能以法律为准绳,正确对待。然而,制定土政策,订立‘附规民约”,以罚代法的情况也不鲜见。笔者思量再三,心生三忧。一忧以“罚”代“法”,忘记法纪。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应依法办事。所有的规章制度包括‘对I规民约”,都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做到规范、合法,不能与之相悻。对于违法犯罪的行为,应绳之以法,岂能用‘“村规民约”这种单纯的经济处罚方式来取代法律的制裁?说重一点,只是一‘“苛”了之,是否有包庇罪犯之嫌?二忧偏重经济处罚,忽视精神文明建设。一般说来…  相似文献   

6.
王俊 《行政与法制》2002,(10):42-43,45
“电子警察”查纠交通违章,是交通管理机关运用现代化科学技术手段进行交通管理的一种新手段,这种方法与传统的交通管理方法有着许多不同之处,在实施时存在着一些缺陷。由于查处交通违章行为是一种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在实施该行为时,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容不得丝毫的偏差,否则便是违法行政,一旦成讼,必将处于不利的地位。  相似文献   

7.
中国式现代化是马克思现代化思想在21世纪中国守正创新的重大成果。中国式现代化守“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之正,创“人的现代化”之新;守“尊重自然”之正,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新;守“人是社会关系总和”之正,创“人与社会和谐发展”之新,从而实现了对马克思现代化内在实质的守正创新。中国式现代化守“生产力”之正,创“新质生产力”之新;守“人的利益”之正,创“人的美好生活需要”之新;守“无产阶级政党领导群众观”之正,创“人民江山论”之新,从而实现了对马克思现代化发展动力的守正创新。中国式现代化守“世界历史理论范式”之正,创“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理念”之新;守“东方社会发展道路”之正,创“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模式”之新;守“共产主义文明道路”之正,创“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实践”之新,从而实现了对马克思现代化发展道路的守正创新。  相似文献   

8.
江德斌 《民主》2010,(10):51-51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材料显示,在那些向检察机关举报涉嫌犯罪的举报人中,约有70%的举报人不同程度地遭受到打击报复或变相打击报复。其中,各类“隐性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因其手段“合法”,行为隐蔽,难以界定,一直处于法律救济的“边缘死角”(2010年6月20日《检察日报》)。  相似文献   

9.
据《明史》记载,有一次朱元 璋考问一批准备重用的官 吏:“天下何人最快乐?”大臣们回答各异,唯独一位叫万钢的人回答“畏法度者最快乐”,受到朱元璋的夸赞。畏法度者为何能乐?乐在遵纪守法。法律对社会生活的调整,是通过人们行为的规范作用来实现的。一个人没有违法的  相似文献   

10.
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制度比较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蔺耀昌 《行政论坛》2005,2(3):53-55
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制度的本质是对行政行为利害关系人知情权的尊重和法律宣示,并通过为行政主体设定一项程序性的“理由说明义务”加以保障。各国行政程序法对于“理由”的理解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认为行政主体应当向行政利害关系人说明的理由是: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二是行政行为的理由不是指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而是指行政主体之执法人员对于法律依据的解释、演绎、对案件事实的归纳、法律定性以及做出决定时所考虑的在法律上应当考虑的各种因素;三是行政行为的理由既包括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又包括行政主体对案件事实的归纳、定性和对法律的解释、演绎的逻辑推理以及做出决定,特别是裁量性决定时所考虑的其他因素。各国对于须说明理由的行政行为范围的界定,大致有三种做法:一是以概括加列举的方式明确规定须说明理由的行政行为的范围;二是明确规定不须说明理由的行政行为的范围,其他行政行为均应当说明理由;三是仅以列举方式规定应当说明理由的行政行为的范围。  相似文献   

11.
反对那些限制和损害竞争且具有违法性的垄断行为七年酝酿,十二年“怀胎”,反垄断法终于正式进入“生产”程序。作为保护市场竞争、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法律制度,反垄断法素有“经济宪法”之称。据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调查显示,“受气”让92.7%的公众对反垄断法充满期待。  相似文献   

12.
媒介的“去理性化”行为是相对于媒介的理性行为而言。媒介正常的行为即理性行为。媒介行为可以界’定为对信息的采集、制作以及传播。正常或者说理性媒介行为正确、真实、公正地对信息进行采集、制作以及传播。而相对理性行为,“去理性化”行为是指:大众媒介在其运作中有意识、无意识地采用夸张、曲解、捏造等手段,对信息片面性的采集、制作、传播,形成有悖于公正、真实等原则的媒介行为。  相似文献   

13.
澳大利亚交通部长在一本交通规则的前言里写了这样一句话:“学习交通规则的目的,是懂得怎样和别人分享道路”。“分享道路”读来确实让人感觉亲切,令人感到尊重,使人感悟回味。 纵观现实生活,我们不难发现,在马路上目无交通规则,驾车者行为不文明的现象时有所见。随意停车拉客者有之,争道抢行者有之,酒后开车者有之,随意占道者有之,加上一些小商贩占道经营,交通时有阻塞,引发“马路悲剧”。  相似文献   

14.
李润沛 《学理论》2009,(5):32-33
儒家文化把人格的形成看成是成为人的标志。以孔子思想为核心的儒家文化对中国人健康人格的形成产生了深远而持久的影响。孔子一生倡导健康人格并身体力行之,其所倡行的健康人格包括:“爱人”。刚直不阿,应有志,不为人所屈,坚韧不拔地实践其理想追求,关注社会,热心救世,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等。孔子的这些思想.对塑造当代中国人的健康人格是大有裨益的。  相似文献   

15.
在西方,人格一词发源于拉丁文面具,指人们在生活舞台上所扮演的不同角色。古汉语中人格一词少见,与之大体相类似的有“人品”、“风格”、“风度”、“风韵”等,大都指通过行为方式所展现的内在品质。人格是特定主体在与其所处的自然、社会、文化氛围的相互作用中所形成的一种独特气质。古典的人格理论,是人类主体对自  相似文献   

16.
王希鹏  宫铭 《理论视野》2013,(10):46-50
特权是指个人或集团凭借经济势力、政治地位、身份差别等特殊力量,而在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所享有的特殊权力(不受制约的权力)或权利(为某些人特设的权利),这些权力或权利有的为法律所规定,有的则在法律规定之外。其基本特点是建立在对某些权力或权利分配不公平基础上的以权谋私或权利专属,目的都是特权主体用之以谋取私利。从制度设计与制度安排来看,制度僵滞与文化依赖是当前特权存在的重要原因。治理特权首要破解恶性“路径依赖”,强化反特权“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的适应性,实现反特权“诱致性”制度变迁与“强制性”制度变迁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17.
雷简夫慧眼荐“三苏”邓剑凡天下有奇特之才者,必须具有慧眼之人的识举,方可大显于世。苏洵、苏轼、苏辙父子三人,其文、其才、其能,可谓冠绝古今,常为世人所乐道,据《宋史》记载,这一奇才的发现者是韩琦、欧阳修等人。其实第一个举荐三苏的是四川一个地方官雷简夫...  相似文献   

18.
邓小平在社会主义实践中的一系列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光辉论述,形成了其独具特色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观,为马克思主义思想宝库增添了新内容。   一、明确界定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使之成为内涵十分清楚的科学概念   虽然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十分重视精神文明方面的建设,但并没有明确提出过“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一概念。据查证,首先正式提到这概念的,是 1979年叶剑英《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讲话中有“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提法,只是还没有明确的解释。一个月以后召开的中国文学艺术…  相似文献   

19.
“税”和“费”是两个性质根本不同的概念。 “税”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为实现其职能,按照法律预先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所形成的特定的分配关系。任何单位和个人。只要是法律规定在纳税范围以内的。都必须履行纳税义务。税务部门所征收的税,属于国家财政收入,具有不必提供有偿服务而强制征收的特点。  相似文献   

20.
自我“激励”是腐败者的心理活动,它通过腐败行为人对规避法律的可能性、对法律制裁的可能性及强度进行分析,并评估腐败行为的经济性,从而使腐败者不断地追求更高的“需求”。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