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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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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肖艳 《求实》2006,(Z1):180-181
2001年4月28日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是关于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规定,自此,我国的婚姻法正式确立了婚姻无效制度。婚姻无效制度是结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保障结婚条件和程序的执行,保护合法婚姻,预防和制裁违法婚姻。《婚姻法》虽然规定了婚姻无效制度,但还不是很全面,婚姻法学界对此也有很大的争论。因此,有必要对我国的婚姻无效制度作一系统的研究。一、确立婚姻无效制度的法律意义(一)填补了我国婚姻立法的空白。婚姻法要求男女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的结婚条件和程序,但…  相似文献   

2.
废除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建立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是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所进行的一项重大社会改革。《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颁布和实行,使自近代民主革命以来的中国婚姻家庭制度及其观念的变革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深度和广度。1950~1953年是全国宣传贯彻《婚姻法》的高峰期,本文所要揭示的就是这一时期福建地区宣传贯彻《婚姻法》活动的具体过程和基本特点。  相似文献   

3.
今年颁布的新婚姻法 ,在原婚姻法的基础上作出了修改。修改后的婚姻法对无效婚姻制度的建立、夫妻财产制度的完善以及过错赔偿制度的确立等问题作了一些原则性的修改。在这次新婚姻法的修改过程中立法机关采取征求全民意见的方式进行讨论和修改 ,这在我国法律发展史上可谓空前之举。  相似文献   

4.
1950年,中央政府颁布了第一个《婚姻法》,确立了以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原则的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实现了从旧的封建婚姻制度向社会主义婚姻制度的变革。2003年10月1日实施的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对婚姻登记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公民进入了充分享有婚姻自由的新时期。  相似文献   

5.
为了维护《婚姻法》的权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使婚姻登记机关履行法定职责,修改后的《婚姻法》新增设了婚姻无效制度。婚姻无效制度的内涵与宣告无效要件婚姻无效制度是指男女双方当事人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  相似文献   

6.
晓何 《党史纵览》2010,(4):9-12
新中国诞生后,百废待兴,党和政府面临着艰巨任务。为了将广大妇女从封建婚姻制度下解放出来,1950年4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出台的第一部基本法。这部法律于1950年5月1日正式公布实施,共8章27条,内容涵盖了婚姻家庭的各个方面,废除了包办强迫、重婚纳妾、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封建婚姻制度,建立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新的婚姻制度,在新中国历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今年是《婚姻法》颁布60周年,本刊特发此文,以示纪念。  相似文献   

7.
1950年5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由此,新中国开始实行新民主主义的婚姻制度。  相似文献   

8.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追求婚姻自由的意识提高,我国的离婚率逐渐提高,现对我国离婚制度进行简要概述和浅显探讨,离婚制度是婚姻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离婚是婚姻关系终止的主要原因,我国《婚姻法》对待离婚问题的指导思想,保障婚姻自由,防止轻率离婚.离婚制度的历史、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我国的离婚救济制度的内容和缺陷.  相似文献   

9.
我国社会主义婚姻法律制度的形成与发展经历了三个重要阶段。第一阶段是解放初期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废除了封建主义婚姻家庭制度 ,使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逐步建立起来。第二阶段是改革开放时期通过的第二部《婚姻法》,它继承了第一部《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在内容上更适应改革开放后的我国婚姻家庭的实际 ;第三阶段是 2 0 0 0年 4月 2 8日通过的《婚姻法》修正案 ,该修正案是在总结 2 0年《婚姻法》的实践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结果 ,必将更好地调整我国的婚姻家庭关系。  相似文献   

10.
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是1948年华北解放区妇女工作会议后,由中央妇委开始起草,经过多次讨论和修改,于1950年5月1日颁布实施的。它以调整婚姻关系为主,以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为核心,为新中国婚姻法制初步奠定了法律框架。为保障《婚姻法》的顺利实施,中共中央和政务院还下发了一系列关于宣传和检查《婚姻法》执行情况的通知和指示,并于1953年开展了贯彻婚姻法运动月活动。《婚姻法》的宣传和实施,使女性从封建婚姻制度束缚中解放出来,从而推动了中国整体性的社会变迁。  相似文献   

11.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修改婚姻法的决定,这是进一步完善婚姻家庭制度的重大立法措施,是保障公民婚姻家庭权益的需要,也是促进婚姻家庭和全社会的安定和文明进步的需要。 一、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婚姻法的意义 婚姻法是民事基本法之一,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我国的婚姻立法具有长期的革命传统、鲜明的社会主义本质和浓厚的民族特色。新《婚姻法》是在1980年《婚姻法》  相似文献   

12.
新中国成立初期上海贯彻婚姻法运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新中国成立为标志,中国社会变迁进入快速的发展时期,恢复国民经济和社会主义改造运动相继展开。1950年5月,随着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的颁布,贯彻婚姻法运动在上海大规模开展起来,在这场运动中,中国共产党对城市婚姻家庭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在清除旧的封建婚姻制度的同时,确  相似文献   

13.
解放前,川北地区由于长期受封建婚姻制度的束缚,多种婚姻陋俗极为盛行。新中国成立之后,川北区党委、政府在全区展开了大规模的宣传、贯彻执行《婚姻法》的群众运动,并对婚姻家庭案件进行司法救助,彻底摧毁了封建婚姻制度,建立起了新民主主义的婚姻制度,促进了川北地区整体性的文明与进步。  相似文献   

14.
《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由于它涉及家家户户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而影响十分广泛。结婚,是两个男女之间的自愿结合,是感情升华到一定程度的结果。实行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的一条重要原则。任何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的行为,都是法律禁止的。但是,婚姻自由不等于想怎么办就怎么办,也会受到一定限制。换句话说,婚姻自由是相对的,有条件的:一是必须符合一定的年龄。《婚姻法》规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结婚。这不仅是人的身体、生理发育的需要,也是承担家庭责任的需要…  相似文献   

15.
《世纪桥》2015,(9)
在历史发展和长期革命实践的过程中,随着对我国婚姻问题研究的不断深入,毛泽东根据国情并针对各个历史时期的不同特点对我国婚姻制度进行了不断地改革。从对封建婚姻制度的批判到痛责"四权"的压迫;从提出"四权理论"到领导改革根据地婚姻制度;从制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到各项法规的完善经历了曲折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不断提出的关于妇女婚姻方面的理论不仅对于帮助当时妇女摆脱旧式婚姻枷锁起到了重要作用,也对处理当今社会上的一些婚姻家庭问题起到了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16.
正1980年修改后的《婚姻法》,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这次《婚姻法》的修改,在婚姻观念、分居时间、家庭暴力、无效婚姻、过错方赔偿、夫妻财产归属等方面,给予了新的界定,反映在改革开放后,国家政治、经济生活走上正轨,人们对婚姻家庭质量的要求也随之提高,对感情的追求成为人们建立婚姻的目标。200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婚姻法》再次进行了修正。新修改的《婚姻法》适应了社会的新形势,增加了"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禁止家庭暴力"等条款。加强对"家庭弱势群体"的保护是此次修  相似文献   

17.
中国共产党历来十分重视婚姻、家庭问题。土地革命初期,各地苏维埃政权颁布了一系列婚姻法律、条例、决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后,也先后颁布了《婚姻条例》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苏区有关婚姻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建立起一套苏区新式婚姻制度。这套婚姻制度经历了一个从比较主观、比较抽象到比较客观、比较符合当时当地实际的过程,从一个侧面揭示了中国共产党在探索中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的自觉性,体现了逐步形成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苏区新式婚姻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促进了苏区的妇女解放、社会进步和生产发展,对新中国婚姻制度的建立也产生了深远影响。  相似文献   

18.
由于我国《婚姻法》中对离婚后法律救济制度中的一些条款在具体实施时难以操作,导致了我国离婚救济制度的不完善,离婚后弱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而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和离婚补偿制度同时建立于我国《婚姻法》中,则可以完善离婚救济制度,减少因离婚带来的“女性贫困化”现象,以保证社会弱者权益,构建幸福家庭、和谐社会。  相似文献   

19.
所谓夫妻财产制度是指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的清算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夫妻财产制度在婚姻家庭立法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它关系到夫妻纠纷的妥善处理,关系到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保护,甚至关系到家庭和社会关系的稳定。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虽然比1950年《婚姻法》和1980年《婚姻法》在夫妻财产制的立法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和完善,  相似文献   

20.
肖艳 《求实》2006,(Z3):93-94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6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一》)等有关规定确定了我国婚姻家庭法中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该制度的确立是我国婚姻家庭立法的进一步完善,有效地保护了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使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有了更合理的法律依据。但现有法律对该制度的规定存在一定缺陷,使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在实务适用中还存在不足之处。本文就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进行了分析与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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