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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我国公司归入权制度的缺漏与弥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均对公司归入权制度做出了规定,这有利于防止公司的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滥用权利谋取私利,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但较之以国外立法,我国法律规定仍有不完善之处,建议在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团体诉讼机制,以激励中小股东的诉讼热情,使归入权制度切实地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2.
公司法的使命就是通过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设计,规范公司、股东、债权人、职工等利害关系人的权利与义务,调整公司内外法律关系,正确处理社会利益与公司利益之间,公司与股东之间,股东与债权人之间,股东与股东之间,股东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以及公司与职工之间的利益制衡关系,促进公司的设立与发展,以此来推动整个市场经济的稳定与繁荣.  相似文献   

3.
一、滥用公司人格行为的表现及危害 滥用公司人格行为,一般是指直接掌握公司控制权的人(包括大股东、董事、监事或经理等)利用法律赋予公司的独立人格,规避法定义务或者约定义务,为自己或小团体谋取不当利益,损害国家、社会、债权人利益,或公司本身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逃避个人法律责任的行为。在我国,随着公司法的实施,有限责任公司和股  相似文献   

4.
国企高管民事责任在我国实践中被过度弱化,难以有效发挥其在保护国有资产、规范国有企业治理等方面的重要价值功能.与赔偿损失一样,归入权也是国企高管民事责任的重要承担方式.归入权的主体是国有企业,而非国家相关部门,《企业国有资产法》第7 1条第2款应修改为,国家出资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前款所列行为取得的收入,归国家出资企业所有.国企高管刑事责任的追究不能替代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以承担法律责任的,优先承担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5.
论股东派生诉讼的当事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防止股东滥诉,各国公司法都对股东提起派生诉讼的资格做出了限制,但我国应在一定程度上鼓励股东诉讼,放松对股东原告资格的限制。我国股东派生诉讼的被告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以及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的其他人,但不应包括在交易关系中损害公司利益的外部人。公司在股东派生诉讼中的地位是多重的,但不是完整意义上的当事人,公司在诉讼中的权利受到了一定限制。  相似文献   

6.
目前,我国尚无有关专门竞业限制的立法,且我国新《公司法》未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的竞业禁止义务作出规定。事实上,对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竞业禁止义务进行规制很有必要。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竞业禁止义务主要体现在其与公司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中,主要涉及竞业禁止的内容、时间、地域、补偿以及违反竞业禁止义务后应承担的责任。竞业禁止义务是否合理主要在于考察上述事项的合理性。因此,新《公司法》应合理规定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竞业禁止义务。  相似文献   

7.
利益法学引导之下,法规范和法律判断往往包含价值判断的要素,《公司法》第152条所设立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亦不生例外。对于股东代表诉讼案件的被告范围而言,第152条第三款的模糊立法仍待进一步解释。结合实践界案例考量,在被告构成上,研讨中的《公司法司法解释四》似应辨明第152条为代表诉讼而非派生诉讼之规制,从而将股东派生诉讼被告范围明确界定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诚信义务人及以列举的立法技术规定行政机关、以不公正价格认购股份者等拥有实际控制公司能力的人,并将公司此种派生诉讼语境下的被告乃至日本诉讼法学界所关注的可能被告股东大会排除在外。  相似文献   

8.
建立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若干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司具有法律上的独立人格,但股东的权益也可能因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受到侵害。在公司权益受到他人不法侵害时,由于股东是公司利益的终极所有者,其权益必然会间接受到侵害。在实践中我国已经允许,股东因公司利益受到控制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不当行为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种形式的诉讼,在公司法律制度上称为股东派生诉讼制度。本文对股东派生诉讼制度作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9.
传统的公司理论一般并不严格区人发股东利益与公司利益。本文在分析公司利益的独立存在及公司的利益与股东利益的差异后,认为,作为股东利益代表的股东会的价值取向是民主性,而作为公司利益代表的董事会的价值取向是效率性,并进一步提出,界定董事会的法律地位、权力界限以及董事的义务和责任的准则应该是公司利益而不是股东利益。  相似文献   

10.
论我国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公司具有法律上的独立人格 ,但股东的权益也可能因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受到侵害。在实践中 ,我国已允许股东因公司利益受到控制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不当行为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种诉讼 ,在公司法律制度上称为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本文对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作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1.
论虚假陈述民事诉讼的方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股东对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的方式有直接诉讼和派生诉讼两种。就证券虚假陈述而言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应结合运用集团诉讼和派生诉讼 ,以惩治虚假陈述责任人。我国现有法律没有规定集团诉讼和派生诉讼。为了保护大量处于弱势的中小股东利益 ,有必要引入集团诉讼制度 ,追究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管理层等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并采用派生诉讼继续追究有关主体因虚假陈述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的责任 ,以使责任落实到侵权人。  相似文献   

12.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治理存在着法律制度不完善、产权结构单一、所有权虚置、股东大会的代表性不够广泛、董事会结构不尽合理、监事会的监督制度难以发挥作用、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和信息披露制度、企业经营缺乏透明度等缺陷。为确保金融安全,必须在治理中加强立法完善,坚持效率、安全、公平的价值理念,从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及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信息披露制度要求等方面,对我国金融治理的立法问题,提出构建意见。  相似文献   

13.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体现在人格独立和经济独立。独立董事应当不受公司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的影响和控制,基于职业道德和法律约束,着眼于公司长远利益,独立决策和判断。我国现行制度不能保障独立董事独立性,应围绕独立董事事务所的建立,革新独立董事的选任制度,从源头保证其独立性。建立独立董事履行职权的内部和外部支持体系,保障其可以独立、充分发挥职权。建立以监事会监督为主体、利益相关者监督为补充的对独立董事的监督制度,进一步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相似文献   

14.
公司的本质是股东投资营利、规避风险的工具,这决定了股东应当在公司的治理中处于核心和主导地位,股东自治应当成为公司治理的核心内容.国美公司股权争夺的过程始终体现了股东自治的理念.整个事件中,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内部的"宪章",对实现股东自治起到了根本作用."国美公司事件"的启示在于公司治理应当坚持股东自治,公司立法模式应当坚...  相似文献   

15.
公司股东有限责任的实质是股东履行完依据公司法所规定的各项义务后,所获得的一项对公司债权人的权利.对公司法所规定的与公司股东有限责任之权利相关联的各项义务的违反,亦即公司股东有限责任权利的滥用,是导致否认股东有限责任之权利的缘由.在股东、公司、公司债权人基本法律关系主体之外,公司董事经理不具有被提升为对公司债权人直接责任主体的法律需求.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伴随着国有企业的改革得到了不断的探索。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职工董事管理办法和职工董事履行职责管理办法。为国有企业完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奠定了基础。但是,理论界对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认识还存在着一些不同意见;实践中也还有一些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发挥作用不够的问题。本文根据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一些独到的建议。  相似文献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规定了一系列因犯罪而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作为企业法人监管机构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司法机关之间没有固定沟通渠道,导致相关规定不能完全落到实处。建议在全国建立职业资格从业禁止数据库等,使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得到正确实施。  相似文献   

18.
世界各国公司法之公司董事会中心主义的倾向使董事在公司中的地位日趋凸显 ,正确处理注重保护公司董事的创业精神、强化公司董事的忠实义务之关系在我国具有典型意义。因此 ,综合透析董事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董事忠实义务与注意义务的关系、董事忠实义务的民事责任范畴及性质、内容 ,对于我国在立法上规制和完善董事的忠实义务非常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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