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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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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律师》2014,(7):89-91
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审涉外案驻华使节称律师达国际水准 6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外股东出资纠纷案,部分外国驻华使节旁听了案件审理。该案上诉人为新加坡中华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被上诉人为大拇指环保科技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双方因股东出资发生纠纷。经过审理,  相似文献   

2.
中华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大拇指环保科技集团(福建)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上诉案是最高人民法院有史以来开庭审理涉外案件中首次由合议庭当庭作出宣判的案件。  相似文献   

3.
6月11日,新加坡中华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大拇指环保科技集团(福建)有限公司之间的涉外股东出资纠纷上诉案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四庭庭长罗东川担任审判长,合议庭由罗东川、周帆、陈纪忠、高晓力、沈红雨5人组成。  相似文献   

4.
2014年6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华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科技公司)与大拇指环保科技集团(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拇指公司)股东出资纠纷上诉案。  相似文献   

5.
环保科技公司与大拇指公司股东出资纠纷上诉案法律适用的亮点反映在以下两个方面:  相似文献   

6.
纵观环保科技公司与大拇指公司股东出资纠纷案,该案除涉及到法律适用问题之外,还涉及到公司法中的两个敏感问题:一足公司股东选择公司管理者权利的法律保护问题;二足公司股东任免的法定代表人与工商翳记不一致而引起的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7.
[案情及审理]某有限公司于2003年7月9日制定的公司章程载明:公司由陶甲等44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由陶甲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出资,股东的出资额可以依法继承。2005年1月17日,陶甲因病去世,其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达成协议,由陶甲之子陶某一人继承陶甲所持有的某有限公司43.36%的股份。2005年6月,某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形成不同意陶某成为公司股东的决议。同年8月29日,某有限公司  相似文献   

8.
肖擎 《法庭内外》2011,(9):42-42
媒体报道,最高法院正在研究制定审理职务犯罪案件适用缓刑和免刑的司法解释,规范职务犯罪缓免刑判决。  相似文献   

9.
公司法定资本制的检讨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我国现行《公司法》采取法定资本制。在法定资本制下,公司发起人缴纳出资是公司成立的前提,公司发起人缴纳的出资财产将构成公司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物质基础。人民法院在审理公司纠纷案件和办理民事执行案件时,经常遇到公司发起人欠缴出资问题。为减少发起人欠缴出资对交易秩序的不当影响,有些法院甚至判决欠缴出资的发起人、股东与公司一并对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在极端情况下,公司发起人欠缴出资或者抽走投资的,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可见,公司法定资本制是我国公司法的理论基础,发起人出资义务、发起人  相似文献   

10.
依美国的司法制度,案件当事人若不服原审法院判决,可上诉直至最高法院。但并不是每个上诉的案件都能获得最高法院的审理。本文详实地介绍了美国最高法院如何受理上诉,九位大法官如何审理案件和发布判决书的全过程。  相似文献   

11.
公司法资本制度改革引发了对现行抽逃出资规则的普遍质疑,也进一步强化了以"侵占公司财产"取代"抽逃出资"概念并追究抽逃出资股东侵权责任的改革动议。然而,从公司财务结构看,股东抽逃出资包括侵占公司财产与增加公司负债两条路径;诉诸于侵权法更忽略了禁止股东抽逃出资是公司法最古老的理念以及资本维持原则的核心要义。由于我国《公司法》缺乏股东—公司间资本性交易的规则框架,导致最高法院抽逃出资司法解释的不周延;它与《公司法》下分配规则的疏漏交织在一起,共同造就了实践中抽逃出资问题的困境。摆脱困境不在于抛弃抽逃出资概念或诉诸侵权法,而应重构抽逃出资规则的公司法基础。  相似文献   

12.
公司是具有独立法律主体地位的法人,应当以自身财产独立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公司股东对此不承担责任,这是法人制度基本精神内核。但是,我国新《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在(认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承担责任,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公司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要求不实出资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呢?司法实践中虽有不同判决,但大多数都判决不实出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权人承担有限连带责任,即在其出资不实范围内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13.
朱健 《中国审判》2014,(7):25-25
上诉人新加坡中华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大拇指公司庭审的公开程度、双方辩论的激烈程度部达到了很高的国际水准,合议庭以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审判经验,有效地驾驭了庭审过程,公正高效地处理了纠纷,向世界传播了中国的法治形象。  相似文献   

14.
郑重 《人民司法》2023,(29):104-106
如股东已被公司债权人起诉追加为被执行人,相应的出资款项偿债对象便已特定化,该股东不得向债权人之外的其他主体选择性清偿。股东径自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责任。但案件审理期间,人民法院已受理对公司的破产申请,股东出资义务同时符合破产加速到期和非破产加速到期的情形下,基于破产清算公平受偿的原则,股东应首先向公司完成出资义务,而不应再向债权人个别清偿。  相似文献   

15.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指依公司法设立,由不超过一定人数的股东出资组成,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法》所规定的公司的法定形态之一,由于设立程序简单、组织设置灵活等特点而被众多的投资者所采用,成为中小企业的重要组织形式。本文就有限公司实践中存在的若干法律问题作一探讨。一、有限公司股东转让出资问题1.公司股东为二人时,其中一位股东向另一位股东转让全部出资问题根据《公司法》第35条规定,有限公司股东可以转让出资…  相似文献   

16.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权的继承受到多方因素的影响,其中最大的争议问题就是股东权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是否有权无减损地继承权利.在经济全球化以及改革开放的时代背景下,有限公司股东的身份日益复杂并且其中不乏被继承人系外国籍人等涉外因素,有限公司涉外股东权继承也面临来自不同法域的法律冲突.办理涉外股东权继承公证是解决该问题的有效途径,既能节制司法成本也能避免有限公司因股东权利人无法落实造成的僵局,从而也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相似文献   

17.
公司经营发生严重亏损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如公司股东存在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行为,利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应追回股东出资,防止借企业破产之名达逃脱债务之实。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个别债权人从抽逃出资的股东处获得清偿行为的应认定无效,该部分财产应纳入企业破产财产范围进行重新分配。  相似文献   

18.
《法庭内外》2011,(7):64-64
2011年5月20日,按照最高法院的部署,北京市高级法院正式启动在部分基层法院开展小额速裁试点工作。北京市丰台区法院作为最高法院小额速裁工作试点法院,当天立案、审理并当庭判决一起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案件。这是北京市法院审结的第一起小额速裁案件。  相似文献   

19.
广东省珠海市扬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富公司)成立时注册资金50万元,其中股东甲出资40万元,股东乙出资10万元。2000年9月扬富公司取得位于珠海市某开发区工业园内10007.2平方米厂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2001年8月21日,珠海市某会计师事务所接受扬富公司的委托为扬富公  相似文献   

20.
赵旭东 《法律适用》2011,(10):44-47
自我国在《公司法》中明文规定了法人格否认规则以来,滥用公司独立人格的行为有了规范的依据,各级法院也据此作出了一些判决。在这些判决中,所占比例最大的是以股东出资不足为由否认公司的人格,从而让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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