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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14,(24)
<正>2014年11月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的决定》,自2014年12月18日起施行。详见第4页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转让行为,促进企业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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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我国淡水资源总量为2.8万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2300立方米,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4,是全球人均水资源最贫乏的国家之一,却是世界上用水量最多的国家。2016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在河北省率先开展水资源费改为征收水资源税试点。2017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出台《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北京、天津、山西等9个省市纳入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按照《办法》,水资源税征税对象为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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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14,(11)
为促进自治区节约集约用地,依法规范土地市场行为,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有效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国有土地,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闲置国有土地处置实施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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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15,(24)
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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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15,(1)
<正>内政办发[2014]125号12月5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闲置取用水指标处置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闲置取用水指标处置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水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有效处置闲置取用水指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60号令)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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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15,(9)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区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清理和规范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清理和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实施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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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11,(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文件第605号《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已经2011年9月21日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作如下修改:一、第一条修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本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以下称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资源税。二、第二条修改为:资源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