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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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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论坛》2021,(2):147-152
中国特色检察制度在国家治理中居于重要地位,检察权的多元属性与审判权的差异导致检察司法责任制的殊异性。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检察司法责任制应符合现实国情和司法规律,以司法权合理配置和独立行使为前提,通过制定权力清单来明晰检察机关各权力主体的权责范围,并通过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实现对检察权行使的有效监督。为保障检察官独立行使权力,还应着力保障检察官权力,增进检察官权益,建立健全司法责任豁免制度。  相似文献   

2.
域外检察办案模式的特点是在检察一体化原则下确保检察官办案的独立性。我国检察办案模式长期实行"三级审批制",根本问题是检察权行政化。曾经推行的主诉(办)检察官办案模式由于没有解决检察官办案独立性的保障问题,效果欠佳。构建新的检察办案模式,应借鉴域外检察办案模式的成功经验,以"突出检察官独立性"为方向,科学处理不同检察主体之间的关系,构建相关保障制度,并尽量拓展其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3.
检察一体制和检察官独立是一对既相互制约又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的范畴。检察权的独立、公正和有效行使,有赖于检察一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但长期以来,在我国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中一直存在着检察一体制不健全和检察官独立地位不明确两个方面的问题。这既有政治体制方面的障碍,也有对检察工作的性质和规律认识不足等原因。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推进和检察事业的发展,健全检察一体制和明确检察官独立地位已经成为检察改革的必然。从实证分析研究的角度审视,在检察权现行立法框架和双重领导体制的背景下,采用省级以下检察机关直接领导的过渡性解决方案不失为一种可行之举。  相似文献   

4.
我国现行人民检察院办案体制是行政管理体制下的司法程序操作,检察官个人依照司法程序办案,没有独立的检察司法权,办案须按级服从检察行政领导,形成检察行政权分割检察司法权或部分代替检察司法权的行政色彩极强的特有办案模式。这种模式的弊端是定案的不办案,办案的不定案,与国际上通行的检察官独立办案体制形成鲜明对照。2000年全国检察机关在公诉部门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在办案机制上做了些改革,主要是赋予主诉(主办)检察官部分完全的检察司法权,但情况尚未根本转变。因为这个主诉(主办)检察官办案机制并没有动摇行政与司法交叉实施的管理体制,检察院内部各部门行政条块分割,行政权地位高于司法权地位的状况依旧存在。  相似文献   

5.
司法独立本质上是法官独立。《行政诉讼法》在确立“法官独立”原则的同时,应该制定相应的程序来保障这一原则的实现。限制审委会的权限在具体的范围内,给合议庭留出独立行使权力的空间;使合议庭组成固定化,案件分配制度化;以投票方式表决,保障合议庭成员平等的审判权等,都是保证法官独立的必要程序条件。  相似文献   

6.
检察官起诉自由裁量权行使是刑事诉讼发展的基本趋势,在对当前起诉自由裁量权行使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的基础上,从加大法律解释的力度、提高检察官队伍的素质、程序规范制约权力、保障检察权的独立行使四个维度入手提出当前起诉自由裁量权行使中的思路和对策。  相似文献   

7.
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在实践中亦称主诉检察官制,它是指在检察长领导下,在审查起诉部门实行的以主诉检察官为主要责任人的检察官办案制度。  相似文献   

8.
吕赛燕 《学理论》2010,(25):127-128
检察改革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正向纵深发展。从理论分析入手,从实现检察官分类管理、扩充检察职能等方面论述了我国检察制度改革的走向。  相似文献   

9.
检察监督作为我国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能,是实现我国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而司法独立是一项现代法治国家普遍承认和确立的宪政原则与司法原则,但司法独立的确立要以法院的理性化为前提,独立司法必须以制约与监督为要件。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对司法裁判所进行的法律监督亦即检察监督,不仅为司法公正增加了一重“保险”,而且促进了我国司法独立早日实现的前提条件。可以说,检察监督与司法独立是对立统一、相辅相成的唯物辩证关系。  相似文献   

10.
《学理论》2016,(9)
民事庭审实质化的实现离不开制度保障的支撑,主要包括诉讼制度保障、审前制度保障、审判制度保障以及证据制度保障。具体地说,诉讼制度保障应当实行以审判为中心的民事诉讼制度。审前制度保障应当注重审前证据的保全和固定;加强和优化审前证据的调查和收集;强调审前对庭审的准备功能;重视审前程序和庭审程序的衔接。关于审判制度保障,应当遵循集中审理原则;贯彻直接言词原则;落实审判独立原则;改进裁判文书说理机制。关于证据制度保障,应当遵循证据裁判主义,证据调查应以庭审为中心,加强证人、鉴定人、专家辅助人出庭作证制度等。  相似文献   

11.
汤海泽 《学理论》2010,(29):159-160
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实施以来,有效地推动了检察制度改革的总体进程,其实施有利于落实检察院内部竞争机制,有利于发挥检察官的主观能动性。但实践中主诉检察官制度仍存在大量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有必要从整体上对主诉检察官制度的权力配置进行符合诉讼规律的探讨。  相似文献   

12.
汤维建 《团结》2012,(3):33-35
正完善司法体制,确保审判独立如果将司法观念的保障看成是软性保障的话,那么体制保障和机制保障则属于硬性保障的范畴,是一种看得见、可以定性定量分析的保障系统,因此相比较而言较受关注。体制保障往往涉及国家权力优化配置的敏感问题,因而应当从中国国情出发、而不是简单地从理论框架、更不是从西方语境出发,来探讨问题、研究方案。笔者认为,在我国,司法公正的体制保障应着力在以下方面进行:其一,采取尽可能的措施,确保司法机构从依附于地方的体系中走出来,这可称为"机构保障"或者称为"体制保障"。宪法第12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  相似文献   

13.
对于检察学概念的界定和检察学理论体系的构建,学界一直众说纷纭.作为一门研究检察制度和检察活动及其规律的科学,检察学的独立法学学科的地位还没有得到普遍认可,基本理论研究还较为薄弱.因而从宏观上入手探讨检察学这门学科所应承担的学科使命,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检察学理论体系应当包括检察权的基本原理、公诉权的基本理论、检察制度、检察工作、国外检察制度和实践的研究等内容,对于检察学的理论研究走向规范化将具有一定的理论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4.
陪审团制度具有在诉讼中引入社会认同价值、推进审判中心主义、保障审判权独立行使等合理价值,这些合理价值对于我国陪审制度改革存在积极的借鉴作用。我国的陪审制度改革应当在坚持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基础上,以推进司法公正为目标,保障人民陪审员的独立性和陪审权利的落实,并适当扩大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15.
检察官作为检察权的真正实施者,在实现检察权的作用中充当着无法替代的角色。在维护公平正义的过程中,检察官需要保持一定的独立性,只服从法律,不受任何干涉。检察官独立必须明晰独立的内涵和范围,深化其价值功能,为检察官独立寻找切合中国国情的现实路径。  相似文献   

16.
一笔点睛     
《民主》2017,(12)
正进一步完善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提案背景】目前,推进法官、检察官员额制实施面临的主要问题:部分员额内法官(检察官)的办案水平尚待提高;员额制度实施后,员额内法官(检察官)独立对案件作出决定后,减少了层层把关审批,案件质量主要受制于承办法官、检察官的综合水平;当前员额内司法官员的选拔不可避免地受到论资排辈等因素的影响,员额内法官、检察官的办案水平参差不齐,综合能力还有待提高。【具体建议】1.完善和保障员额制正常运行的配套机  相似文献   

17.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除了克服司法地方化,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外,又要避免司法行政化,还要体现省级党委的领导以及人大的监督。人事方面的司法省级统管主要通过省委、司法遴选委员会酝酿提名高级司法官的方式实现;而财政方面的司法省级统管则必须建立相对独立的司法预算制度。我国应当在省级成立由外部参与的司法遴选委员会,以及司法预算委员会以克服司法行政化。  相似文献   

18.
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六大重要特征之一。司法权的独立行使是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前提。司法的不独立必然会导致司法的腐败和低效率,进而影响到司法的生命线———公平与正义,最终不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培养廉洁高尚的的法官和建设理性高效的法院是实现司法权独立的核心所在,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出发点和着力点。  相似文献   

19.
《瞭望》2000,(2)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在全国检察长工作会议上提出,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5项检察改革: ──全面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开展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要规范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组织形式,明确主诉检察员的职责、权利和任职条件,严格选拔程序,健全主诉检察官行使职权的保障机制、监督制约机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从制度上保证上诉检察官依法办案,公正执法。 ──全面进行机构改革。根据中央的要求,认真制定实施高检院和地方检察院机构改革方案,科学设置内设机构,统一业务部门。基层检察院的机构设置要与所担负的任务相…  相似文献   

20.
梁谨  许浩 《学理论》2012,(32):94-97
基于检察机关在现实社会控制中所起作用的一致性及各国之间法文化融合的加强,各国检察监督机制都呈现出相互借鉴与发展的态势。这不仅为不同方向的改革者提供了经验与创意交流的绝佳契机,也迫使两大法系各国积极展开对话,致力于外来制度本土化,寻找不同脉络下的普遍性,并进而逐步趋向于检察一体制的深化、检察官遴选的精英化,以及公众参与司法的法制化的国际趋势。这种趋势既带给我国有益的启示,也成为我国检察监督机制改进的有效导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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