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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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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知识产权客体是对其物质载体中人类精神的法律拟制,正确认识知识产权的要点是区分知识产权权利本体及其客体、知识产权客体及其物质载体。无论是知识产权权利本体无形说还是知识产权客体无形说,实质都是指知识产权客体与其物质载体可分离。传统财产所有权权利与客体相混淆、客体与有体物相一致和财产权是支配权、使用权的先见性思维是正确认识知识产权制度的主要障碍。知识产权观念的形成需经过两次法律拟制的环节:首先,在有体的物质载体上拟制知识产权客体;其次,在拟制的知识产权客体上拟制知识产权权利。知识产权是法定权利而不是自然权利,是垄断权/禁止权/专有权而不是支配权/使用权。  相似文献   

2.
知识产权客体问题的澄清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知识产权将成为主导型的权利形态。如何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就必须对知识产权的客体等颇多争议的问题加以澄清。本文分别从权利以及法律关系的角度契入,详细地论述了作为知识产权权利客体的知识产品和作为知识产权法律关系客体的各项权利,同时分析了知识产权下权利客体与法律关系客体不相一致的成因。  相似文献   

3.
知识产权之无体 ,并非由权利的无体所致 ,而是由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所致。知识产权的客体与作为物权客体的物有着本质的区别 ,不具有可比性。知识产权的财产属性不是通过对客体的利用而是通过控制对客体的利用体现出来的 ,构成法律意义上财产的不是知识产权的客体而是知识产权权利本身 ,知识产权与物权具有完全不同的本质属性。因此 ,按照物权编的模式在民法典中设立知识产权编在理论上是难以成立的  相似文献   

4.
知识产权的不断扩张,使得知识产权客体越发的呈现出多样化、不确定性的发展趋势.知识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特征,以及知识产权其他制度的相应消解和补足,也使得知识产权客体难以发挥出传统民法所寄托的权利客体价值.由此可见,在民法典编纂的语境下,需要进一步正视知识产权客体的特殊性、不确定性,以及其价值功能的缺失性.一方面,应在反思知识产权客体扩张的基础之上,于《民法总则》中采取权利列举的方式,而不宜继续沿用客体列举的路径,以便于更加周延的实现对知识产权权利体系的全面呈现;另一方面,应采取知识产权单行法的立法模式,进而在此基础之上,实现知识产权的单独“成典”.  相似文献   

5.
文摘     
《电子知识产权》2004,(9):62-62
知识产权之无体,并非由权利的无体所致,而是由权利客体的非非物质性所致。知识产权的客体与作为物权客  相似文献   

6.
衣庆云 《行政与法》2008,(1):99-102
知识产权的内部统一性的核心是如何概括知识产权的客体,既有理论均不能概括出知识产权客体的本质。由于知识产权几种主要权利类型的客体之间的重大差异,实际上无法抽象出知识产权权利客体之“一般”,但却可以从中抽象出客体之“一般特征”。知识产权客体的一般特征是:具有可共享性,因而必须借助法律才可能私权化。这一特征是知识产权内部统一性的根据,也决定了知识产权法体系化的可行模式。  相似文献   

7.
《北方法学》2018,(3):21-29
知识产权的权利本质为私权,为民事权利体系之组成部分,属于民法保护范畴。但知识产权具有多元属性,知识产权法具有综合性、开放性和易变性等特征,因此将知识产权单行法整体纳入民法典的思路不可取。民法典可以在民事权利客体的规定中涵括知识产权保护客体,并以此为链接点外挂知识产权各单行法。在定义知识产权客体范围时,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权利体系的结构现状,适度进行前瞻。立法技巧上,需要在保证客体识别具象性的同时,以概括提炼方式维持客体的开放性。  相似文献   

8.
在介绍知识产权理论的基础上,阐述了知识产权法定主义观念的重要意义。重点从知识产权权利客体的识别、权利范围的判定、权利救济的适用和权利缺失的应对等四个方面讨论知识产权法定主义的司法适用,旨在更新知识产权审判理念,启迪知识产权审判思路。  相似文献   

9.
权利关系的双重客体结构是法理视角的客体解读。知识产权具体客体的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及其非确定性本质特征,是探寻知识产权理念、解读知识产权正当性、构建知识产权独特制度的逻辑起点。以此创建的知识产权基础理论,既简洁可行,又符合逻辑和学理的要求。  相似文献   

10.
传统知识是整个人类的宝贵财富。传统知识的基本特征使其难以获得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的保护。在权利客体上,基于传统知识的基本特征,对知识产权客体进行发展、扩充,承认传统知识为知识产权保护的特殊客体;在权利主体的界定上,根据传统知识其本身的主体群体性、社区传统根本性特点,结合社区发展权理论,明确以社区作为传统知识在知识产权上的权利主体。对传统知识进行知识产权上的保护具有正当性,是法律公平原则的体现,是尊重人格权的需要,是维护和发展文化多样性和生物多样性的资源基础,是知识产权平衡激励机制的本质体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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