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6 毫秒
1.
<正>甬建发(2018) 180号各区县(市)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人才安居实施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18年11月28日宁波市人才安居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改善人才安居条件,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开放揽才产业聚智的若干意见》(甬党发[2018] 42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人才安居是指政府使用财政资金或提供优惠政策,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人才解决居住问  相似文献   

2.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16-2020-0001甬建发[2020]6号市级有关单位,各区县(市)党委组织部、财政、人力社保、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现将《宁波市人才安居专用房筹集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20年1月21日宁波市人才安居专用房筹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人才安居专用房筹集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开放揽才产业聚智的若干意  相似文献   

3.
正宁政办发[2018]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人才安居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18年1月4日南京市人才安居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人才安居住房建设,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名城,满足各类人才安居需求,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安居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8]1号)和《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宁政发[2017]99号)等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人才安居住房,是指政府投资建设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其他主体投资建设,为解决本市人才安居需求的共有产权住房、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  相似文献   

4.
正甬人社发[2019]45号各区县(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社局、财政局,"四区一岛"管委会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技厅、浙江省经信厅、浙江省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工作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意见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120号)、《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开放揽才产业聚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甬党发[2018]4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宁波市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甬人社发[2014]153号)中资助政策的部分条款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相似文献   

5.
<正>甬财政发[2019] 529号各区、县(市)财政局:为规范我市会计人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 3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财政部《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8]9号)、《关于做好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18] 28号)等精神,宁波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宁波市会计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现予印发,  相似文献   

6.
正甬经信财[2021]91号各区县(市)经信局、财政局,各管委会经发局,有关单位:为规范和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市经信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宁波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1年6月18日宁波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甬党发[2019]56号)、《宁波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甬政办发[2014]247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7.
<正>甬政发[2019]6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现将《宁波市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9年11月5日宁波市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工作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国发[2018] 1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8) 47号)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相似文献   

8.
甬政办发[2012]27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重点开发区域综合考评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2年12月14日宁波市重点开发区域综合考评办法(试行)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工作机制合力推进重点开发区域建设的若干意见》(甬党发[2012]151号),为加快推进全市重点开发区域建设工作,督促重点开发区域实施完成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度工作任务,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相似文献   

9.
正甬政办发[2018]7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5月29日宁波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8]52号)精神,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巩固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  相似文献   

10.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72-2021-0001甬金管[2021]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省部属驻甬各单位:现将《宁波市金融支持人才创业创新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1年1月13日宁波市金融支持人才创业创新实施意见(试行)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高素质强大人才队伍打造高水平创新型省份的决定》(浙委发[2020]19号)、《关于金融支持人才创业创新的若干举措》(杭银发[2020]68号)和《中共宁波市委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和创新"栽树工程"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决定》(甬党发[2020]26号)有关精神,  相似文献   

11.
<正>一、出台背景为确保《民办教育促进法》、《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监管的意见》(浙人社发(2018) 4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打造技能强市的实施意见》(甬人社发[2018] 153号)等政策的有效落地,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监管,保障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二、制定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监管的意见》(浙人社发(2018) 42号)、《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  相似文献   

12.
正甬政办发[2018]131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旅游国际化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2018年11月19日宁波市旅游国际化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对外开放大会精神和市委"六争攻坚、三年攀高"的决策部署,加快提升我市旅游国际化水平,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域旅游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甬党发(2017)64号),特制定本行动方案。一、总体目标  相似文献   

13.
<正>一、出台背景为确保《宁波市专家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施行后各项政策内容的有效落地,切实优化专家人才服务保障,根据《宁波市专家服务管理办法》,市人力社保局起草了《宁波市专家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二、出台依据《宁波市专家服务管理办法》(甬政办发[2018]108号)。三、内容解读  相似文献   

14.
正甬政发[2016]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5]50号)和《中共宁波市委关于加快发展生态文明努力建设美丽宁波的决定》(甬党发[2013]17号)等精神,加强我市中心城生态带管理,改善  相似文献   

15.
政府令第198号宁波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法甬政发[2012]76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试行)的通知甬政发[2012]77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强度评估和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  相似文献   

16.
正一、制定背景2018年2月,宁波国家高新区被国务院认定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18年11月,宁波市印发了《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科技争投高质量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甬党发[2018]52号),明确要设立50亿元的科技成果转化基金。  相似文献   

17.
正现就《宁波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宁波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指导站管理办法》、《宁波市大学生就业实践基地管理办法》三个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一、制定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 28号)、《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7] 46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8]17号)等文件精神,  相似文献   

18.
<正>甬经信中小[2019]25号各区县(市)财政局、经信局: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实施降费奖补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 547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降本减负促进实体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意见》(甬政办发[2018]125号)精神,宁波市经信局和宁波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宁波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9.
甬政办发[2010]3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宁波市开放型经济评价及实施办法的通知》(甬政办发[2009]20号)和市开放办《关于印发〈2009年度宁波市开放型经济服务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奖办法〉等的通知》(甬开放办[2009]2号)精神及2009年各地、各相关部门开放型经济工作实绩,在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经市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审核同意,评出2009年度宁波市开放型经济先进集体。现予表彰。  相似文献   

20.
正甬人社发[2018] 120号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力社保部门,各有关高校,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快大学生就业创业平台建设,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平台载体的转型升级,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8]17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宁波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宁波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指导站管理办法》《宁波市大学生就业实践基地管理办法》。现将三个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