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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实行审判长选任制,是当前法院改革的重中之重。2000年常州市两级法院通过竞争上岗,共有98位同志当选为审判长。选任审判长较之过去传统的审判长,在审判长的产生和审判组织、审判方式、审判管理等方面发生了很大变化,司法实践中遇到了许多新问题。如何保障选任后的审判长“穿新鞋走新路”,确保改革目标的实现,是目前法院面临的值得思考的新课题。本文依据《人民法院审判长选任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审判改革实践,拟就解决这些问题应采取的对策和措施作一点探讨。 一、审判长选任后的权、责、利必须…  相似文献   

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颁发天平奖章的办法》,最高法院决定授予王怀安、华联奎、祝铭山等25名同志"功勋天平奖章";授予宋鱼水等4名同志"英模天平奖章";追授谭彦、蒋庆2名同志"英模天平奖章"。在第19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上,最高法院院长肖扬向获得天平奖章的同志颁奖。  相似文献   

3.
张春波 《中国审判》2014,(10):60-61
2014年9月1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及社会各界介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代理审判长邱波的先进事迹。北京高院作出《关于开展向邱波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号召全市各级法院和广大干警向邱波学习。  相似文献   

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精神,审判长选任制已在全国各级法院普遍展开。2000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又公布了《人民法院审判长选任办法(试行)》,专门对审判长的配备、条件、选任程序、职责、管理与监督、免职与惩戒等作了统一具体的规定,这对于今后指导和规范全国法院审判长  相似文献   

5.
二中宣 《法庭内外》2014,(10):F0003-F0003
正2014年9月12日下午,北京市高级法院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举行"邱波法官先进事迹新闻发布会",作出《中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开展向邱波同志学习的决定》,号召全市法院迅速开展向邱波同志学习的活动。现任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代理审判长的邱波,参加工作15年来,一直从事刑事大要案和新类型经济犯罪案件审理,从书记员到审判员,再到代理审判长,他先后参与和承办不少大案,包括"中科创业"案、建设银行原行长王雪冰受贿案、国土资源部原  相似文献   

6.
2000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3次会议通过了《人民法院审判长选任办法(试行)》;2000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开进行审判长的选任,共有47位法官荣任审判长;与此同时全国各地法院也陆续开始进行审判长的选任工作。审判长选任的目的是使法院中业务精,素质高的法官脱颖而出,逐步建成一支高而精的法官队伍。但是《办法》与现行法律的冲突,以及实施中所带来的各种问题,使人们对它产生了疑惑。如何理解司法改革过程中的这一规定,如何进行、开展审判长选任工作,这里我们编发两篇这方面的文章,供大家研究、争鸣。  相似文献   

7.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审判长选任办法(试行)》,锦州市两级法院根据法官队伍现状和审判工作实际情况,于2001年末基本完成了这一审判管理改革。虽然审判长选任制给法院工作带来了生机和活力,但因其尚处于不断完善阶段。运行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问题。  相似文献   

8.
一、问题及表现  法院行政领导的权力不当扩张。实行审判长选任制的初衷,是将遴选出来的优秀法官推至审判第一线,强化合议庭的功能。但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却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侵夺审判长、合议庭审判权的现象。有的法院将合议庭审理的案件的审核签发权,不是赋予审判长,而是交给庭长、院长。有的法院授权庭长一旦发现问题,可以责令合议庭停止案件的审理活动,更换审判人员。还有的法院没有具体规定院长、庭长参加案件审理时合议庭的组成方式,院长、庭长可以随意进入合议庭,担任审判长,剥夺选任审判长的职权。  审判长的职权性…  相似文献   

9.
审判长选任制度是省法院审判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两年多的实际运行,审判长选任制度在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近期,我们对省法院审判长选任制度的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  相似文献   

10.
一、全省法院落实合议制度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省各级法院围绕完善合议制度,积极探索,大胆尝试,逐步建立了以审判长为主导的合议庭运行机制,初步形成了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审判运行机制。 (一)还权于合议庭,逐步强化合议庭职责。 近年来,全省各级法院按照《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的要求,通过限定和规范院长、庭长审批案件权限,严格审判委员会研究案件范围,限制向上级法院请示汇报案件的类型,减少庭务会、扩大合议庭、审判长会议研究案件的习惯做法等方式,逐步还权于合议庭,保证合议庭审理权和裁判权的完整统一,初步实现了院长、庭长从审批案件到担任审判长审案,审判委员会开始从主要研究案件到总结审判经验,对审判工作中带  相似文献   

11.
编辑同志: 在司法实践中,在刑事案件开庭之前,审判长在法庭上一般都会告知被告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但许多案件在二审过程中不开庭,有的法院就往往忽视了上诉人(被告人)在二审程序上的申请回避权。在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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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0月10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外。一位年轻的母亲正用一只红色的气球逗弄她蹒跚学步的孩子。孩子欢笑着,追逐着,阳光在她粉嘟嘟的圆脸上欢快地跳跃。法庭内。审判长正在朗声宣读判决书。站在被告席上的沈阳市原常务副市长马向东恨不能将全身所有的神经都集中到耳朵上,生怕听漏了一个字。每当听到审判长念到他的名字时,他的心就提到了嗓子眼。时间一秒一秒地流逝,审判长手中的判决书一页一页地翻过,马向东觉得心跳不断加快,呼吸越来越急促。突然一个洪亮的声音像惊雷一样向他劈来:“被告人马向东犯贪污罪,判处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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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二月召开的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烟台市代表团高云建代表就莱阳市法院"庭长回归审判长本位"审判运行模式的情况提出议案。议案转至省法院后,尹忠显院长十分重视,对此作出批示:"这一做法值得总结推广"。丁义军副院长也作出批示:"如何在全省推广,请研究室、政治部论证后提出意见"。根据领导的批示要求,省法院组成调研组对莱阳市法院"庭长回归审判长本位"审判运行模式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调查报告予以刊载,供全省各级法院在完善院、庭长办案制度的工作中参考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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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上午,省委副书记吴爱英,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新亭等到省法院,与院领导班子成员见面,并交谈了工作。党组书记宇培杲向吴爱英、高新亭同志简要介绍了法院情况。吴爱英副书记说,省委分工我分管政法工作,昨天刚交接,今天就来到省法院,主要是与大家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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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与助审员组成合议庭时由谁担任审判长?编辑同志:审判实践中,常有审判员与助理审判员组成合议庭的情况,对此由谁来担任审判长,有两种不同认识。有人认为,助理审判员与审判员有同等权利,可以担任审判长。也有人认为,助理审判员是协助审判员工作的,审判长应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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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学制定审判长选任标准是审判长选任的关键 从以上对当前法院队伍的状况分析看,现有的法官来源方式和任命标准,造成部分法官的行政级别和审判职务与其政治业务素质极不相称,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对法官综合素质的高要求,也不利于法官队伍的长远发展。因此,制定科学的法官选任机制的标准已经是时代迫切的需要。目前的审判长选任制正是顺应这一时代要求产生的,可以说是未来法官选任机制的过渡阶段。笔者认为,审判长的选任标准应高于《法官法》对法官的要求,并且不同级别的法院有不同的标准,级别越高的法院,标准愈高。主要应有以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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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审判方式改革王怀安从去年开始,审判方式的改革在全国深入开展。究竟审判方式改革要改些什么,往哪里改,改革的内容和目的是什么,各地法院都在实践中探索。这里,我想就审判方式改革的有关思路,谈几点认识。审判方式改革的目的我们推行审判方式改革,不是改宪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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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王云被告:朱波诉讼请求:依法变更原告为朱鸿儒的监护人开庭时间:2006年9月7日14:00审理法院: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还没正式开庭,2号法庭就弥漫着浓重的战火硝烟。审判长首先核实了原被告双方的姓名、年龄、民族、家庭住址以及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但是原被告均对对方的工作单位表示了强烈异议——“他不是什么医师,早被医院开除了”、“她是假记者,真骗子”……审判长表示,工作单位情况不影响当事人的诉讼资格,这才阻止了双方在法庭的第一次交锋。被告:非凡少年源于非凡的父亲审判长:现在开庭。(敲击法槌)今天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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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法院推行审判长选任工作,对审判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对人员进行合理调整,在现有法官中遴选出一部分高素质法官,赋予其独立的地位行使审判权,这是法院体制、队伍现状和依法治国进程的一种必然,是法官精英化的历史选择,是建立现代法官制度的过渡。实行审判长选任制,就是要改变过去审理案件的行政化管理模式,建立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民主政治要求的审判机制。建立和完善审判长选任制度,对于促进人民法院体制创新,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关于审判长选任的条件实行审判长选任制,必须严格选任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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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1979年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作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的什么罪,适用什么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判决。”从本条的规定可以看出,法院的定罪判决并未涉及到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也不是判决检察院起诉的罪名能否成立,而完全是依据事实、证据和法律来判决被告人的罪名,这样一来,就可能会产生法院判决认定的罪名与检察院指控的罪名不一致的情况。比如检察院起诉的抢夺罪,而法院最后判决的却是抢劫罪。在以前的司法实践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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