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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赵许明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7,(1)
事后抵押,是债权人为使自己的无财产担保债权变为有财产担保债权,要求并征得债务人同意将原来的信用贷款补办为抵押贷款的行为。此风前一时期很盛,目前仍余波不止。事后抵押已引起不少经济纠纷,人们对此认识也很不一致。本文试就事后抵押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作些初步探讨。一、事后抵押的特点事后抵押是根据抵押行为和其担保的主债权合同是否同时设立来划分的。它是在主债权合同有效成立并又履行的情况下,后续补办的抵押。和其对应的是同步抵押,即和主债权合同同时设立,并且作为主债权合同成立的一个条件而设立的抵押。和同步抵押相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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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湘龙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3)
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有些企业借改制之名,通过分立。股份制合作。租赁、合资、拍卖等方式成立新企业以悬空、逃废银行债务,致使国有银行信贷资产大量漏损。导致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是银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独立的法律人格没有真正确立,契约机制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目前,强化企业债务责任,完善贷款担保制度,严格银行贷款风险管理,加大人民银行监管力度,加强对逃废银行债务的综合治理和有力的法律制裁,是遏制悬空、逃废银行债务,保全银行债权的可行办法。 相似文献
3.
贾登勋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1996,(2)
合同担保作为促使合同履行、保障债权实现的法律手段,随着市场经济在中国的确立和发展,合同担保制度理所当然成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繁荣市场经济的重要法律制度.本文将就合同担保实践及其理论完善的法律问题作以探讨.一、合同担保的理论合同担保制度是民法的重要法律制度.合同的担保是合同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所采取的保证措施,它是债的担保的主要内容.从古罗马法以来,合同担保制度始终受到充分的重视,并得到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大陆法系国家如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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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1995年11月万宁市后安镇农场(以下简称后安农场)向中国农业银行万宁县后安营业所(农业银行后安营业所)贷款1528600元,合同到期后后安农场没有偿还贷款本息。后经农行处理不良资产,宝佳公司购得该债权包。2005年8月,宝佳公司向万宁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后安农场偿还借款本息200万元。万宁市人民法院作出(2005)万民初字第425号民事判 相似文献
5.
邓颖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3):40-42
担保是保障债权实现熏救济债权损失的法律手段,是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关于《担保法》解释适用中三个重要的问题:正确理解担保合同的诉讼时效;正确理解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定金罚则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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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健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7,(1)
担保制度是民商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担保法》已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于9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了。该法是一部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实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法律。它的颁布与实施为银行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对银行的贷款和担保业务产生很大的影响。本文试就银行在办理担保业务时适用《担保法》应注意的问题谈几点看法。 相似文献
8.
银行与银行建立帐户的客户之间的法律关系从性质上看主要是一种借贷合同关系,因此,当客户同时又是银行的借款人时,如果符合合同法上抵销的条件,银行可以单方面行使抵销权,这对保护商业银行的贷款债权尤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9.
舒小庆 《江西行政学院学报》2012,14(4):41-43
信贷是现代银行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银行信贷离不开书面合同,最为常见的包括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在合同订立时,合同主体缔约资格、履约能力、意思表示、缔约形式与合同条款文字表述的欠缺;在合同履行时,夫妻离婚时借款偿还、抵押权的最终实现、银行主张权利的法律时效等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法律风险,加强对这些风险的防范是银行信贷业务的重大课题。 相似文献
10.
史以贤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0,(4):54-62
住房抵押贷款保险,是伴随着住房抵押贷款制度的出现而逐渐产生和发展起来的。银行在住房抵押贷款保险中的法律地位,依据住房抵押贷款保险具体险种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住房抵押贷款保险实践中的“第一受益人”并不是保险法意义上的受益人概念;通过借款人与保险人的特别约定,为银行设定了保险金债权的质押权。住房抵押贷款房屋险的保险金上同时存在着物上代位权(抵押权)与质权,形成两种担保物权的竞合,抵押权优先于后设立的质权。 相似文献
11.
韦坚 《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4):33-36
根据我国目前破产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当担保权人(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保证合同中的债权人)被宣告破产时,担保权人丧失受偿能力,被担保人和担保义务人应向清算组履行债务。当被担保人破产时,担保权人可申报债权;担保权人不申报债权的,担保义务人(保证人、非主债务人担任的抵押人及出质人)即使尚未履行担保义务,也可先以其担保的债务数额作为破产债权申报并参加分配,以避免被担保人破产注销后,担保人履行债务后,无法行使追偿权。对此破产法及司法解释已作合理规定,司法实践中处理也比较简单,问题不多。现在立法及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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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夏晋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1,(4):64-67
审判实践中有追索权保理合同法律性质的界定存在分歧,主要有债权让与说、间接给付说、债权让与担保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66条将有追索权保理的法律性质认定为债权让与担保,法律性质的界定影响到保理人的权利行使.依据债权让与担保的理论,有追索权保理人对债权人行使追索权和向债务人主张应收账款债权并无顺序限制,可以一并起诉应收账款债权人和债务人,也可以单独提起诉讼.保理人的受偿范围为保理融资本金、利息、必要费用.为避免保理人重复受偿,可以由债务人偿还保理人应收账款本金和利息;应收账款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上述债务承担回购义务,将应收账款反转让给债权人.当事人可以对追索权的行使进行特别约定,由应收账款债权人对债务人履行应收账款债务承担一般保证或者连带责任保证. 相似文献
14.
莫沙沙 《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17(5):58-59
本文对贷款担保的三种方式:保证、抵押和质押在具体运用中应注意的有关法律问题作了探讨,以求能帮助贷款方运用担保维护其合法债权。 相似文献
15.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1997,(1)
我国《担保法》的颁布和施行,标志着我国担保制度的规范化和法制化。我国法定的担保方式有五种,即保证、抵押、留置、质押、定金。长期以来,我国将质押归入抵押范畴,现《担保法》将抵押与质押两概念明确区分开来。所谓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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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委托贷款中 ,只要不指定贷款对象 ,贷款的安全责任由受托人承担。在抵押贷款中 ,抵押合同经登记方生效。为贷款人担保将承担一般担保或连带担保责任。融资租赁合同中有六个方面的内容不可或缺 相似文献
17.
宋红畅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14,(1):118-123
担保是债权实现的强有力的保障,并且促进了债权流通性的提高。保证是担保的一种,本文总结目前保证合同无效的原因种类及辨析目前法律关于保证合同无效的责任承担问题的规定,以期得出更合理的责任承担方式,恰当处理无效保证合同所产生的后果,明确当事人各方的责任。 相似文献
18.
殷鑫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18(3):87-89
同一债权设有抵押与保证双重担保时,在保证人或抵押人履行担保债务之后,均可向主债务人进行求偿。但对于其中之一的担保人在履行了担保债务后是否有权向其他担保人求偿,仍有疑问。新物权法仅规定,已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但承担了担保责任的人在向债务人追偿后,若不能得到清偿,还能否向其他担保人追偿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 相似文献
19.
李晓虹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6,(2)
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最高额抵押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一项重要抵押担保制度。采用这种抵押方式,不仅可以避免连续交易中每次交易都设立抵押所造成的手续繁杂、费人费时现象,而且对金融界、商业界的资金融通及交易便捷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发达国家,最高额抵押被广泛用于当事人与银行间的长期货款契约、票据贴现贷款契约、透支契约、交互计算契约、行纪、批发商与零售商连续供应商品契约等场合。目前,我国部分银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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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有企业改制中银行债权流失的表现形式 1.在松散型企业集团划小独立核算单位时,借转制之名,逃避银行债务。在划小核算单位的过程中,出现了企业和地方政府联手将资产集中到效益比较好的新实体,而将历史包袱和银行债务集中到效益相对较差的旧实体或原非盈利性社会职能的部分,借机让银行债权悬空,新企业不认帐,老企业已消失。企业是改制了。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