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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目前,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在适用理由、保证方式及执行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存在相当程度的背离。解决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存在的问题,应充分考虑现阶段能够实际改进的程度,兼顾“程序正义”理念的贯彻,立法上进一步明确取保候审的适用理由,细化没收保证金的条件、程序,落实保证人的责任,推行双重保证,并加强对被取保候审者的监管。  相似文献   

2.
取保候审是指我国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以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不妨碍侦查、起诉、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由于法律对取保候审的规定较为原则,相关的司法解释与规定之间又不一致,在司法实践中已经暴露出它的缺陷和不足.解决取保候审实际执行中的问题需从进一步完善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建立跟踪监督机制、切实完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的立法规定、完善对取保候审决定权的监督机制等方面着手.  相似文献   

3.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的重要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同刑事犯罪分子斗争的有力法律武器。然而,在刑事诉讼实践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适用和执行存在一些问题,使其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产生令人满意的效果。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适用刑诉第50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实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此可看出:(1)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适用主体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即这三机关是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决定机关。(2)适用的对象是犯罪尴疑人、…  相似文献   

4.
取保候审在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在司法实践中常出现以下问题:一、法律宣传问题。目前我国对取保候审的法律宣传严重不足,导致部分民众对取保候审的适用产生误解。笔者建议各地公、检、法机关在适用该强制措施的同时加大对其法律宣传力度。二、被取保候审人潜逃问题。该问题产生原因有:(一)公、检、法机关对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适用把关不严。(二)对被取保候审人潜逃行为打击力度薄弱。针对上述原因,笔者建议:在严格控制取保候审适用范围的同时,立法机关可通过增设逃保罪以加大对被取保候审人潜逃行为的打击力度。  相似文献   

5.
刑事诉讼禁止令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中对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选择适用的禁止性规定,在取保候审制度中具有相对独立的法律地位。适用刑事诉讼禁止令的前提条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决定取保候审。适用刑事诉讼禁止令的实质条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实施特定行为存在着诱发社会危险性及妨害刑事诉讼正常进行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6.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赋予公安机关更多法律手段和抓手执行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也对公安机关贯彻执行取保候审有关规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公安机关应当运用好相关手段、措施,正确、规范、有效地实施新《刑事诉讼法》.  相似文献   

7.
在基层公安机关执法实践中,会遇见“恶意”申诉,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难于执行和犯罪嫌疑人自伤、自残逃避打击的问题。作者提出问题和对策供探讨。  相似文献   

8.
取保候审具有人权保障与诉讼保障的双重价值,但由于秩序优先思想的主导,取保候审决定透明性的缺失和监管的无力,使司法者不愿适用取保候审。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提高了取保候审在强制措施体系中的地位。取保候审要摆脱目前的困境,应从执法理念、制度完善和监督措施等方面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9.
取保候审制度的再思考陈海光_取保候审制度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按照传统的定义,它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责令被告人提供保证人,保证其不逃避侦查、起诉、审判并随传随到而不予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我国刑诉法对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及条...  相似文献   

10.
执行工作在全国法院是一个重头戏,也是司法工作中的"老大难",西部基层人民法院执行面临限制高消费措施"形同虚设"、委托执行成为摆设等各种问题。因此,我们要逐步完善限制高消费令,加大和公安机关的配合力度,加大法院和其他单位的配合,实现数据共享,简化拍卖程序,充分利用网络拍卖平台及时处置涉案财产,实现人财物的充分保障,加大拒执犯罪的打击力度,树立司法公信,保障司法权威,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11.
我国取保候审制度存在适用范围过窄、适用程序不当、缺乏完善执行机制诸多缺陷,因而很难发挥功效。因此现代法治国家的羁押替代措施具有借鉴意义。在对我国取保候审制度缺陷分析的基础上,比较考察国外羁押替代措施,提出完善我国取保候审制度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2.
我国新刑诉法对取保候审制度进行了一些重要改革,但在司法实践中有些问题值得商榷和改进。一是应采用财产保和人保“双保”方式,以提高取保候审的适用率;二是建立取保候审风险责任的免责制度,以提高办案机关和人员适用取保候审的积极性;三是调整和落实保证人的责任,除增设保证金额外,还应进一步明确保证人的监督义务和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13.
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相关法律不完善,检察机关对另案处理的监督相对薄弱。检察机关应从确定适用条件、规范监督程序、健全监督机制入手,强化对公安机关另案处理情况的监督,以此来规范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彰显检察监督职能、维护法律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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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审批决定程序实证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取保候审的审批程序既可因犯罪嫌疑人的申请,也可以因侦查人员的决定而启动。实践中,从过程看,无论是基于哪一方的提出而启动,取保候审的审批决定过程都同样的表现为公安机关的内部行政控制;从结果看,犯罪嫌疑人一方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得到公安机关批准的情形很少,而由侦查人员决定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则大部分都得到了公安机关的批准。一样的审批过程,不一样的决定后果,充分地表明了取保候审的权力保障导向,而不是权利保障的性质。  相似文献   

15.
在司法实践中,许多本身适合取保候审个案因办案人员营造继续羁押理由或规避法律规定被隐性超期羁押.基于惩罚犯罪和人权保障之间的平衡,应促进在羁押状态下取保候审的适用.应确立以原则和例外相结合的取保候审启动条件体系,完善羁押状态下取保候审变更条件体系,确立在取保候审申请权构造中多元主体参与机制,确立对办案机关拒绝适用取保候审的司法救济程序.  相似文献   

16.
取保候审制度具有人权保障、诉讼保障和诉讼效益等功能,已经广泛适用于我国司法实践。取保候审制度目前存在着决定主体自由裁量权过大、保证金数额规定不科学、期限规定不合理、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缺少相应的法律救济程序等问题。欲完善取保候审制度,需要明确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规范保证金的收取数额,明确取保候审的审查期限,加强对取保候审的监督制约,完善取保候审的救济程序。  相似文献   

17.
通过对四类警务活动中的不实投诉事件进行回顾评析,发现不实投诉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警民关系建设不足,执法信任度低;监督权利滥用,逃避公安机关处罚;惩罚力度不足,行为性质难以界定。应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树立良好警察形象;强化民警证据意识,引导公众理性监督;加大惩治力度,完善法律保障,以解决不实投诉问题,切实有效地保障民警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8.
在司法实践中,常有人把取保候审和保外就医混同起来,其实它们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在性质、适用对象等方面有很大区别: 1.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之一,而保外就医则是执行刑罚的手段之一。  相似文献   

19.
以取保候审案件清、保证金底数清、取保候审人员情况为目标的取保候审突出问题专项督察行动,是对取保候审问题的一次全面清理。目前,工作中普遍感到“三清”难清,实有清理之必要,分析“三清”难清的主客观原因,必须着力在加大领导力度、加强部门配合、完善信息系统、规范制度机制、严格督察落实方面下工夫,彻底根除“三清”难清这一顽症。  相似文献   

20.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推动公安工作科学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必须树立执法为民理念,为执法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实现执法规范的科学化、精细化;强化教育培训,提升全警执法素质和水平;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切实发挥对执法的支撑作用;加大监督考核力度,保障公正廉洁执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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