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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西方议会弹劾权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弹劾权是西方议会一种监督形式,本文围绕着弹劾内容、弹劾程序以及弹劾权与其他相关权力的关系等问题作粗浅分析。 (一) 弹劾是议会对违法失职的官员进行的控诉与惩戒,对西方议会弹劾权进行分析,首先必须把握弹劾的对象、罪名以及处分等问题。  相似文献   

2.
弹劾是资产阶级宪法的重要原则之一,是三权分立制度的重要内容。美国国会弹劾权适用广泛,除正副总统以外,还适用于部长、法官等,尤以对总统弹劾最为典型。宪法仅规定如下程序:"众议院有弹劾的全权。""参议院有审议一切弹劾案的全权"。"弹劾案的判决,以免职及剥夺享受合众国有尊荣、有责任或有酬金职位的资格为限。"大致而言,步骤有三:Ⅰ.众议院指定司法委员会对涉及弹劾的控告进行调查,并作报告,审议有无依据。若确认一项或  相似文献   

3.
李秋高 《求索》2007,(6):94-96
弹劾制度是西方宪政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从理论上分析,弹劾制度包含三大要素。即行政性要素:弹劾权的行政性;立法性要素:立法机关在弹劾制度中的主导性;司法性要素:弹劾程序的准司法性。  相似文献   

4.
日前,吉林省磐石市一名法官因涉嫌办人情案,引发磐石市人民法院启动弹劾程序,令其成为全国第一个因百姓不信任而被:“弹劾”免职的法官。  相似文献   

5.
《时代潮》2003,(12)
中国首次对法官启动“百姓不信任”弹劾程序 2002年12月,吉林磐石市市民张某状告刘某。随后,张某发现担任该案审判长的这名法官接受刘某宴请。而且,一个多月过去,张某所诉案件多次开庭仍无结果。于是,他便以不信任为由向法院举报了这名法官。 磐石市人民法院成立弹劾委员会,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和农村干部群众中,聘请18名弹劾委员,并  相似文献   

6.
弹劾法官与法官裁判权的保障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云 《人大研究》2004,(1):43-45
【案例】2 0 0 2年 12月 ,吉林省磐石市市民张某状告刘某。磐石市人民法院受理后 ,由该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王某担任该案的审判长。由于该案当事人怀疑这名法官接受案件另一方当事人的宴请 ,并拖延办案 ,遂以“不信任”为由向法院举报了这名法官。法院立即启动“不信任弹劾程序” ,对这名法官存在的问题进行“不信任质询”。经详细调查后认定 ,该法官有违法办案、接受被告宴请的可能 ,并提出相应的证据。随后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和农村干部群众中 ,聘请 18名弹劾委员 ,并在法院内部由干警投票选出 8名弹劾委员 ,成立弹劾委员会…  相似文献   

7.
李卫东 《前沿》2003,(8):86-89
法官惩戒制度在保障法官公正、独立地裁判案件有重要作用 ,广义的惩戒概念包括了法官的弹劾制度和惩戒制度 ,一般国家都规定有弹劾制度 ,有的国家则既存在弹劾制度 ,也规定有惩戒制度。我国需要吸收国外弹劾制度和惩戒制度的合理因素 ,重新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 ,能够体现法官职业特色 ,并相对独立于法院系统之外的一套完整的法官惩戒制度  相似文献   

8.
严泉 《人大研究》2006,(8):39-42
弹劾是有关免除不称职者公职的法律程序,弹劾权是议会牵制、监督内阁(政府)和司法机关的一种权力,最早产生于英国。从性质上讲“,弹劾过程既具有遵守一切常规司法程序细节的审判性质,又具有党派政治的性质。”[1]一、弹劾制度运作的程序设定弹劾制度一旦运作起来,其核心问题是弹劾程序规则如何设定。目前,在弹劾案提起、表决等基本规则方面,各国均有比较成熟的规定。一般而言,弹劾案多由议会的下院(众议院)提出,也有的国家是由“两院”共同提出。在美国,弹劾提出的程序是从众议院司法委员会的调查开始,到众议院将弹劾决议案(包括弹劾指控)提…  相似文献   

9.
不久前,河南禹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年度考核中使出新招,首次赋予普通工作人员“弹劾权”,当部门负责人不作为或对部门负责人表现不满意的,可要求其辞职或自愿调离原岗位。一年之内,部门内部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提出建议,将对该部门负责人进行民主评议,通不过者离职待岗学习;如果有超过部门半数以上工作人员提出建议,该负责人将被直接撤职。据禹州市人民检察院透露,因为受到“弹劾”,已有5位部门负责^从领导岗位上被撤换下来,待岗学习。在赋予工作人员“弹劾权”的同时,禹州市人民检察院还规定,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40%工作人员有直接“解聘权”。据称,推出这一措施是为了解决工作人员不作为的问题。让“弹劾权”与“解聘权”互相制衡,又互相促进。  相似文献   

10.
今年2月12日,美国参议院分别以45票赞成对55票反对和50票赞成对5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否决了对克林顿总统的两项弹劾条款,即作伪证和妨碍司法。至此,这场喧嚣了14个月,耗资5000多万美元的对克林顿的弹劾审理终于划上了句号。但曲终人散,余音未了。纵观美国以及这次弹劾案的前前后后,人们不难发现,这次弹劾审理虽是以克林顿无罪告终,但在某种意义上,真正的赢家却是国会。它向世人宣告,即便在总统权力的黄金时代里,国会对总统仍有着不容忽视的制约作用。议会的弹劾权起源于14世纪的英国。当时英国尚未实行责任内…  相似文献   

11.
天下眼     
《民主与法制》2014,(15):7-7
泰国总理英拉被判违宪 泰国宪法法院5月7日作出判决。看守政府总理英拉2011年对前国安委秘书长他汶的调动违宪。滥用职权罪名成立,将被解除总理职务。8日。泰国反贪污委员会以英拉在大米收购项目中存在渎职行为为由。决定对其起诉,并建议上议院启动弹劾程序。  相似文献   

12.
《时事资料手册》2004,(3):33-33
1.韩国宪法法院(前译宪法裁判所)建立于1988年9月,是根据韩国宪法设立的独立的司法机构。宪法法院的职责是通过建立特别的宪法裁决程序对有关宪法的问题进行裁决.以保护宪法和保障国民的基本权利。宪法法院拥有裁定对总统、总理和法官的弹劾,决定解散政党,审查立法与宪法的一致性,  相似文献   

13.
潘君 《人大研究》2004,(5):10-12
对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加以规范、改革和完善,笔者提出的思路是:将审判监督程序改为再审程序,再审程序只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民事案件,一类是基于法官行为导致裁判不公的案件,另一类是基于诉讼参与人行为及情势变化出现了必须改判的因素的案件。对第一类案件,再审的目的是纠正法官的错误审判行为,回复正常的审判秩序,这类案件的再审启动权属于审判监督的性质,根据我国的宪政体制和司法实际,应当统一由检察机关启动;对第二类案件,主要是给民事诉讼参与人提供一个上诉程序之后的特殊救济程序,这类案件的再审启动权应当完全由当事人掌握,在民事诉讼…  相似文献   

14.
在不能保证司法独立的情况下,以责任追究防止错案的发生,反而会导致更多的错案不断涌现.   法官的考核不再以结果而是以“行为“论英雄.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院长池强透露,该院率先取消“错案追究制“,取代以“法官不规范行为认定“制度.即使没有出现错误的裁判结果,但法官在审案过程有不当、违法行为的,今后在该院也会被惩戒.……  相似文献   

15.
据媒体报道,普兰店市对不作为的人大代表,启动了诫警、劝辞、罢免等“退出机制“。有位企业家人大代表遭到市人大常委会的”弹劾”。吃了第一张诫警“黄牌”。  相似文献   

16.
《时事资料手册》2004,(3):32-32
3月12日.上台刚一年多的韩国总统卢武铉被国会弹劾,当天停止行使总统权力.由国务总理高建代替。这是韩国历史上首次总统被弹劾事件。弹劾总统议案是由卢武铉原来赖以起家的政治后台——新千年民主党首先发起的。卢武铉遭弹劾,主要原因是同其改革遭到反对以及其亲信受贿所连累。  相似文献   

17.
王露  余艺 《前沿》2012,(4):73-74
法官的自由裁量行为普遍地存在于司法过程之中,并深刻地影响着司法权的外观。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是实现审慎司法的必经之路。本文即力图探究科学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方法与路径,以期帮助法官合理地运用手中的权力,令司法权力的运作保持其应有的审慎。  相似文献   

18.
据报载:江苏省滨海县今年实行“民主弹劾干部制“,规定县人大代表或党员代表等,可以联名弹劾本单位内不称职的领导干部。弹劾议案经代表表决形成决定后,被弹劾人将被解职,3年内不得担任同一职务。这样就使得人大代表、普通党员、群众和一般干部.都有对工作不称职的领导干部进行弹劾的权利。读之,不禁让人产生诸多联想。  相似文献   

19.
利己性作为人性的一个重要方面,对法官行为的影响是直接而深远的。要真切地认识法官的行为,必须深刻地了解法官的利己人性,只有这样,才能为我们合理的法官制度建设和有效的法官行为规范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20.
《人民政坛》2009,(8):14-14
在美国,宪法明确规定:“若因为行为不当、被众议院弹劾或被参议院证明有罪,公共官员必须辞职。”除了宪法的规定以外,美国的许多联邦、州法令和地方条例也对政府与官员的责任作出了直接的规定。《信息披露法》和《阳光下的政府法》赋予全体国民最大限度的知情权和政府官员最小程度的隐私权。此外。关于财产申报的规定、关于公职人员行为准则的规定(包括离开公职后再就业的限制、收受礼品的限制)等等。这些都属于政府直接问责的有关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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