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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06,(23)
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室),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室: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全面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辽政发[2006]25号),进一步规范全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与管理工作,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全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设与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全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省政府总体应急预案。省政府总体应急预案是全省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省政府应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省政府制定并公布实施。省政府专项应急预案。省政府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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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政报》2006,(17):34-35
为进一步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江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赣府发[2005]11号)和江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省应急管理办公室(省应急联动中心)机构编制事宜的批复》(赣编办文[2005]238号),省政府设置江西省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办公厅)。在省政府办公厅设立江西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中心(简称省应急联动中心),与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省应急联动中心)承担省政府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和省政府总值班工作,履行值守应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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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07,(9)
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2005年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精神,积极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稳步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面掌握我区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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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针对《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规定武警部队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骨干和突击力量,分析了武警部队的特点及参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法规依据,研究了武警部队参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时的行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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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4,(19)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历《关于编制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函》(国办函[2004]39号)的要求,为全面提高重庆市政府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政治稳定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编制《重庆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为有效推进这一工作,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市政府决定成立重庆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预案》编制的日常工作。现将成员名单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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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2008,(11)
闽政办[2008]4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实施《福建省十一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闽政[2007]37号,以下简称《规划》),是落实《十一五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2007年省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的具体措施,对促进应急资源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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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4,(20)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公共危机能力的有关指示精神,建立和完善我市应急预案体系,全面提高市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市政府成立了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的预案编制工作。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重庆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4]273号),对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进行了布置。目前,市政府总体预案、市政府有关部门的预案正在抓紧编制。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预案编制工作要尽快启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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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07,(23)
豫政〔2007〕66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省政府同意省环保局制定的《河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00七年九月三日河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突发环境事件,提高全省各级政府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防止或减轻污染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05〕11号)、《国家突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