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9 毫秒
1.
2.
李梅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12,26(3):61-64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确立了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的基本框架,并规定养老、医疗、失业保险随身转移,养老保险缴费不满十五年妥善解决,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这是一部切实保障职工社会保险权益的根本大法,对工会组织更好地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社会保险法》贯彻实施中,工会组织要密切关注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在参与、履行和监督中,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3.
4.
抓住机遇,推进失业保险制度改革刘贯学,蔡振红1986年,国务院颁布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标志着我国失业(待业)保险制度的建立。十四届三中全会以后,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把失业保险作为深化企业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摆到了前所... 相似文献
5.
6.
7.
《福建工运》2000,(5):12-14
近几年来,我省各级工会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举办了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职工互济互助活动。据统计,目前全省已建立各类职工互助补充保障组织1174个,参加职工达59.47万人,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对现有社会保险的有益补充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了更好地配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大力开展职工医疗互助补充保障工作的意见》(闽工发[2000]4号),并附《福建省工会职工医疗互助补充保障试行办法》,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职工医疗互济互助活动,以便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职工医疗互助补充保障体系。各级工会要尽快制订本地职工医疗互助补充保障的实施方案和具体办法,指导基层工会大胆试点,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扎实细致地开展这项工作,保证职工医疗互助各项工作的健康顺利开展,使之成为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 相似文献
8.
9.
周舟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00,(4)
下岗与失业双轨制在实践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 ,完善和统一失业保险制度是实现下岗和失业并轨的关键所在。要做到这一点 ,必须完善失业保险制度 ,确立筹集失业保险金的制度化渠道 ,强化失业保险金扩面征缴 ,提高失业保险的保障功能 ,以解决现时“三三”制难以保障失业保险基金足额到位的问题。为此 ,工会在实行厂务公开、参与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与发放等方面应积极维护职工权益。 相似文献
10.
一、我省职工生育保险的基本情况(一)我省职工生育保险的现状近两年,我省推进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步伐明显加快,参保职工人数逐步扩大,一些地市逐步建立起市级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截至2006年4月,全省有9个设区市开展了职工生育保险,有9个市出台了市级生育保险管理办法,并对所属各县(市、区)提出贯彻落实意见,截至2005年末,全省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215.8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1.74万人。全年共有0.84万人次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比上年增加0.39万人次。生育保险基金收入3372万元,支出2105万元,年末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存7555万元。享受生育保险… 相似文献
11.
12.
《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简称《条例》)从今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施行,必将进一步推进我省调整劳动关系和集体合同工作的深入开展,必将进一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必将进一步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必将进一步促进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工作。 相似文献
13.
14.
保障职工权益,促进工伤预防制定《工伤保险条例》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这个条例的规定执行。因工外出受伤也应认定为工… 相似文献
15.
工资是职工最基本、最重要、最核心的经济利益。近年来,我们切实贯彻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职工群众的支持,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先导,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目前,江苏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有9.29万家,共覆盖职工750多万人。一、认识重要意义,抢抓三个机遇,强势推进(一)抓住地方立法和颁布实施相关法律法规的机遇。在省总的大力推进和参与下,近年我省人大常委会先后颁布实施江苏省《实施〈工会法〉办法》、《劳动合同条例》、《集体合同条例》、《工资支付条例》、《实施〈工伤保险条例… 相似文献
16.
17.
论社会保险权 总被引:4,自引:2,他引:4
常凯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02,16(3):1-6
社会保险法的直接的社会目的是保障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利。社会保险权作为劳动者基本人权的内容 ,主要体现在劳动者生存权的保障上。劳动者在社会保险法律关系中 ,是受益主体 ,更是权利主体。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 ,在一般意义上应该是社会筹集 ,国家、雇主和劳动者都有责任。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 ,应该由政府主管并由政府委托的部门具体运作 ,但考虑到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 ,应该研究劳动者对于基金管理和使用的介入和监督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19.
社会保险是实现国家社会保障目标的重要制度安排。社会保险在中国曾经进入法制轨道,依据1951年的《劳动保险条例》运行,其财务制度统一、资金全国调剂、扩面迅速、待遇公平、保障力度强、管理民主(工会是经办机构),起到保障职工利益、调动职工生产积极性和稳定新中国经济的作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