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依法保障罪犯申诉权的实现,对教育改造罪犯具有积极影响。针对实际情况,在保障罪犯申诉权实现方面,要正确处理申诉与不认罪服法的关系,对罪犯个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建立狱内法律援助制度;建立罪犯在狱内委托律师代理申诉的制度。  相似文献   

2.
罪犯的罪责感是一定社会中政治、经济、文化、教育、道德、家庭等因素与罪犯个体相互作用的产物。罪犯的罪责感主要由对刑罚的恐惧感、是非观念、羞耻感、责任感、法制感等多种因素构成。司法公正对罪犯的罪责感会产生重大影响,应进一步规范量刑。促进罪犯认罪服法。应把增强罪犯的罪责感,促进罪犯知罪、认罪、悔罪、赎罪,作为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的重黑内容之一。  相似文献   

3.
张佩 《中国监狱学刊》2006,21(5):105-108
罪犯自我改造能力的高低与否,是衡量实现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的重要标准。罪犯入监至刑满释放的整个服刑改造过程中,能否自觉认罪服法,接受管理教育,矫正犯罪思想,掌握劳动技能,培养健康心理,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及辨别是非、荣辱观念,罪犯自我改造能力起着决定性作用。建立罪犯改造激励机制,能够培养罪犯自我改造能力,在罪犯中形成积极改造、文明向上的良好改造氛围。  相似文献   

4.
转型期罪犯改造表现有其鲜明的特点.本文着重分析了罪犯的知法水平普遍提高,不认罪服法的罪犯反而增多;干警执法更加文明,顶撞干警的罪犯反而有所增多;对罪犯减刑频率提高了,减刑的积极意义反而有所削弱;封闭管理程度大大提高,干警的危险程度并没有下降;劳动时间缩短了,罪犯的违纪率反而有所增高等五个方面的反常现象及原因。  相似文献   

5.
气焰嚣张的反改造分子容易识别,伪装积极的反改造分子不易识别;对前者的危害性认识较清,严管到位,对后者的危害性认识不清,疏于管教。识别伪装积极的罪犯,关键是看他在一些特殊的情境下,言行是否一致。要以言验证、以行验证、以事验证、以人验证;考察罪犯认罪服法是否诚心,改恶从善是否尽心,劳动学习是否热心,接受教育是否虚心。  相似文献   

6.
更正声明     
1999年12月26日,在上海市召开的全国监狱劳教系统个别教育能手表彰大会上,一位身材高挑的年轻干警气宇轩昂地走上领奖台,代表广西7名获奖干警从司法部副部长范方平的手中接过奖品,并频频向台下致谢。他就是广西黎塘监狱7监区副监区长王国杰。年仅29岁的王国杰于1989年参加工作,1996年开始担任黎塘监狱7监区主管改造工作的副监区长。在对罪犯进行个别教育工作中,王国杰善于博采众长、积极探索、因人施教、疏通引导,教育转化了不少罪犯,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矣人的成绩。罪犯吴某(抢劫罪,15年)投改后不认罪服法,态度3装病偷懒…  相似文献   

7.
罪犯国某,北京市大兴区涉黑团伙主犯。现关押于潮白监狱某分监区,据分监区反映,该犯一直表现较好,认罪服法态度好,很少有违规违纪现象,对民警安排的事情都能够积极地去完成,生产劳动积极,与民警关系融洽,平时很会与人相处。  相似文献   

8.
罪犯因触犯国家的法律,被判处徒刑投入改造后,本应通过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民警的教育,深挖犯罪根源、认罪服法、踏实改造,争取早日新生,但总有那么一少部分罪犯“贼心不死”,企图以脱逃的方式换取自由。这些罪犯的脱逃,不仅严重地影响了狱内罪犯的改造情绪和监狱正常的监管改造秩序,也给社会带来了更大的危害性,成为危及社会安全与稳定的一大隐患。因此,一旦罪犯发生脱逃,必须及时将其抓获归案。《监狱法》第42条规定:监狱发现在押罪犯脱逃,应当即时将其抓获;不能抓获的,应当立即通知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负责追捕,监狱密切…  相似文献   

9.
刑事审判工作如何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综合治理,为稳定大局服务,这是新形势下,人民法院所面临的一个新课题。有些犯罪分子,虽然受到了刑罚,但他们中有的犯罪不知罪,或知罪不认罪,还有的认罪不服法。这说明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决不能满足于“一审二判”。通过审判搞好综合治理,做好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工作,是不可忽视的。由于我们注重把对被告人的认罪服法教育贯穿于刑事审判的始终,自1986年至今,我院所判处的577名罪犯中,重新犯罪的仅3名,占0.5%,上诉率、申诉率也大幅度下降,较好地遏制了重新犯罪,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出了努力。我们的经验有以下几点:  相似文献   

10.
一九八○年以来,我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二十五起三十人,都作了有罪判决。在审理中,我们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查清事实,准确定罪量刑的基础上,耐心细致地对被告进行认罪服法教育,使大多数被告人都能够真诚认罪服法。我们的做法是:  相似文献   

11.
半块砖(笔名)在《犯罪与改造研究》2004年第8期上撰文《建立“受害人谅解相关制度的设想”》,提出,在现行监狱执行刑罚的制度框架内,监狱人民警察帮助、指导、监督某些类型或处于某个改造阶段的罪犯,采用合情合理合法的方式,直接(需要受害人的同意)或间接(通过监狱机关、监狱警察或者罪犯亲属)与受害人取得联系。进行沟通,在感情、精神等方面表达认罪服法,真诚认错悔罪,以取得受害人对罪犯的思想改造成果某种程度的认可和表示某种程度谅解的书面意见。  相似文献   

12.
《中国司法》2006,(2):110-110
66如何理解罪犯减刑条件的悔改表现、立功表现、重大立功表现问:贵刊2004年第12期的“司法行政信箱”解答了罪犯减刑的条件,请问,对“确有悔改表现”、“立功表现”和“重大立功表现”分别如何理解?(辽宁余小伟)答:“确有悔改表现”需要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一)认罪服法;  相似文献   

13.
浅议拘役罪犯的假期折抵刑期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投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两天。有的地方在执行过程中,将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的假期折抵其刑期提前释放。对此做法,一种观点认为不能以假期折抵刑期,理由是:刑法只是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两天,并不是硬性规定每月应该回家一至两天,这里的“可以”应该根据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服刑期间的表现来确定,认罪服法,表现好,可以给予其每月一至两天的假期,反之则不允许其回家。如果将其假期折抵刑期不仅不符合法律规定,而且还会影响法律在执行中的严肃性。另一种观点认为,这…  相似文献   

14.
编辑同志:某地检察院在审查减刑裁定中发现,罪犯朱某被裁定减刑后不久,司法机关即掌握其还有遗漏罪行。对于法院的减刑裁定是否适当,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法院的减刑裁定并无不当。罪犯朱某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多次受到表扬奖励,属于确有悔改表现,符合刑法规定的减刑条件。另一种意见认为,法院的减刑裁定不当。朱某在服刑期间不能交代余罪,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认罪服法、悔过自新,不符合刑法规定的减刑条件。请问:人民法院对有漏罪的罪犯减刑是否恰当?安徽省白湖人民检察院王瑞青王瑞青同志:我国刑…  相似文献   

15.
这是北京市第2监狱3分监区近日召开的1次普通而又特别的罪犯减刑申批会。“苏里曼尼。”“yes”。站起来的是1位马里籍的犯人,高高瘦瘦的个子挺得笔直,严肃的表情交织着兴奋的神情。警官宣布他的改造表现及建议减刑的幅度,接着又用英语翻译了一遍。“Douyouwantareduction?”(你愿意减刑吗?)“Didyouacceptyourerime?”(你认罪服法吗?)在得到肯定的回答后,评审席上响起一阵“yes”的声音。新组建的外籍犯分监区实施北京市监狱局《外国籍罪犯奖惩规定》后的第1次建议减刑审批会庄严而有序地进行着。20多位不同国籍不同肤…  相似文献   

16.
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罪犯逐渐增加,该类罪犯整体矫正情况较好,但执行阶段的矫正工作存在衔接不畅、执行阶段认罪不认罚、虚假认罪认罚、缺乏分类分级管理、罚金刑等财产判项履行不佳等问题。建议从观念、制度、操作等层面推动认罪认罚融入刑事执行阶段,探索分类分级管理、反制虚假认罪认罚、精准适用罚金刑等措施,提升对认罪认罚罪犯的矫正效能,促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一步完善以实现刑罚目的。  相似文献   

17.
公职人员罪犯由掌权者变为阶下囚,存在着入监初期的消极失落;虚荣清高与自卑心理交织;态度上积极与内心失望;行为循规蹈矩而思想不认罪服法;善于伪装、投机;善于笼络人,呈现聚合性;重视情感且家庭亲情观念强烈等特点。针对这些特点,主要应采取加强身份意识教育,促其转变角色;注重实效,强化思想本质改造;强化改造功能,矫正不劳而获恶习;尊重信任,用其所长,强化激励机制等对策,实现对其改造的目的。  相似文献   

18.
编辑同志: 我们在劳改单位调查了解罪犯的改造情况时,有的犯人提出,认罪态度好不好,量刑都一个样。问其原因,他们说:对认罪态度好的,有的法院在判决书中作了认定,有的就没有,说明法  相似文献   

19.
罪犯的犯罪观是支配其犯罪行为发生的决定性因素。因此,应将扭转罪犯的犯罪观作为改造的主要内容。在改造犯罪观上,应认真把握好“揭示”与“改造”两个环节。“揭示”的原则要求是:思想方法力求科学,在方法上力求综合,搜集材料务求全面,要抓好揭示的有利时期。“改造”的要点是:在指导思想上,要坚持“破立结合”的原则;在教育内容上,要贴近罪犯的思想实际;在改造重点上,要注重提高罪犯的认知水平,对改造效果要进行反复测评,注意巩固罪犯已经形成的良好习惯。  相似文献   

20.
赤峰监狱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向前延伸即罪犯人监时,除了对新收押罪犯法律文书、身份核对和物品、行李等检查交接外,还向公安机关及时了解其在羁押期间的认罪态度、身体情况等,为罪犯人监后教育改造作好准备,实现了新收押罪犯人监基本信息录入达到100%。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